那碗失忆符水我并没有喝,因为在我要喝符水之前,我已经忘记这码事了。
毕竟一个人的脑容量是有限的,要记住一件事情时,就势必要忘记其他的部分,所以基本上不重要的人跟事,我都选择不去记,我还想留着脑容量去记那么多咒语呢不是吗?
军营遇鬼事件就这样结束了,看过天师执位的同学都知道,我跟董事长是在飞机上相遇的,但其实早在这之前我们就见过面并且搭档过了,军营那次才是我跟董事长的初遇。
看完这个故事,大家一定会认为我在胡绉――跟情人早就见过,还相处过,怎么可能会忘记?太不现实了。
讲这句话的同学,在这里我要告诉你,这才是最现实的现实,你不信的话,不妨回头看看,你的大学同学里,有几个是你可以叫得上名字并且记得住长相的?
如果同窗四年都无法让你记住,那我会忘记只见过几次的人很正常吧。
至少在那个时候,对我来说,董事长只是个很奇怪又铁齿的陌生人,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什么都不是,再加上后来我们再没见过,我就很自然地忘记了他。
至于为什么我绝对不会忘记钞票长什么样子,那是因为我每天都需要它啊,这个道理我想董事长最明白了。
所以呢,我是好多年好多年以后,才在跟董事长的聊天时,无意中知道了这个小插曲的。
写到这里,我要说个题外话,我忘记董事长不奇怪,因为我最擅长的就是失忆,可是董事长的记忆力跟推理力那么好,他怎么也把我忘记了呢?
这大概才是本案中最诡异的地方吧。
《完》
事件心得:鬼这种生物,其实我也怕的,但世上任何事,不能因为怕就不去做对不对?一个人有多大能力,就应该创造多大的价值,这才是生存的意义,另外,为人切莫做亏心事,正所谓人善人欺天不欺,出来混,或早或迟,总是要还的。
本案收人:0 +肋骨受伤+心灵受伤
张玄,你好像很了解试胆游戏的规则,你以前是不是常玩?
“我真是好人”这句话出现的次数太多。
我会忘记战友也很正常,因为贵人多忘事,尤其是不重要的人跟事。
聂行风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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