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老了,不好看了呢”
“不会的,你一直是美丽的,时光会让你越来越美丽”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林峻想起《情人》的开头。
“或许,我是说,若果你有空可以来我家吃饭”林峻说。
arthur惊喜道“好啊”
林峻给轩成发短信“若是你再不回来,我就ko你,(炸弹)”。
白轩成没有回复。林峻拿着手机等了很久,不想睡觉。若是没有了爱情,也就没有了生命。林峻对待爱情出奇的固执。
林峻打开白轩成买的新书,里面夹着一张画质良好的luo,在时尚圈里这个不算什么。林峻知道这是艺术,所以他装作若无其事。他也明
白自己从骨子里是个大俗人,不懂得艺术的魅力,如若不是轩成,他是绝不可能做这个行业的。
林峻处在氢气与氧气混合的小空间里,感觉自己随时会炸的体无完肤,而这张照片就是导火索。
荷花装点窗外的风景,林峻祈祷:快点回来,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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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林峻半夜里被手机铃声惊醒,上面显示“轩成”。这么晚了,还没睡吗?林峻接通电话,摸索着打开床头灯,“喂?”电话那边背景很嘈杂,
“你在哪,又要熬夜?”
“宝贝,这边出了一定问题,我现在回不去,可能还要一两个星期”
“嗯,那也没办法。”林峻只能向现实妥协。突然灯灭了,林峻被突如其来的黑暗吓醒了。“怎么了?”轩成微带笑意的声音传来。林峻老实地回答“床头灯灭了。”话说完,灯又亮了。或许接触不良吧,林峻想,亏得还花了大价钱呢。
轩成呵呵直笑,“笨蛋”
“笑什么?”林峻也被感染了好心情“说出来也让我听听”。
“那个床头灯可以远距离控制,也就是说我现在手里有遥控器,我按开关灯会亮或者熄灭”
这个到出乎林峻的意料,“刚开始怎么不跟我说?”
“这不给你个惊喜嘛,你不要跑车,也不要支票,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来令你开心。”
林峻觉得意外,问“你看见我笑的时候吗,那时候我是开心的。”“那是可以伪装的,峻”
“但是我真的开心”林峻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感受,明明是外语专业毕业的仍不能找到合适的词汇,他怀疑自己真的变笨了。
“那么,你现在开不开心”白轩成紧接着问。
林峻停顿一小下,握着听筒慢慢地吐字“当然开心,轩成,我爱你”
“你看见亮光了吗?要是我打开灯,那就说明在远方的我想你了”柔柔的灯光散发温暖。“所以,我想你了。峻”
林峻的脸红的一塌糊涂。“嗯嗯”他躲在被窝里捂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半个脑袋。
“那么,就晚安喽”
“嗯嗯”林峻挂掉电话,灯还亮着。他会想轩成说过的话,笑了。
你知不知道,我也想你,轩成。
盛夏的凌晨温度适宜,林峻挂掉电话很快就睡着了。
白轩成推掉趴在他腿上的男人,走出了包厢,醉意渐渐变淡,蓝色的星空拼出所爱的人的笑脸。他去另一个包厢睡觉,心里是满足的,想要加快进度做完,早点回去。他把控制灯的遥控器摔碎,这样灯就会一直亮着了。
同一片星空下,相爱的人同时睡着了,这算不算一种默契?
天快明时,白轩成猛然惊醒,“你可真大胆,瑞”。“我醒来后就看不见你了,”瑞解开扣子,“我们可以继续”,大手直直地往下伸。
白轩成笑了,微哑的声音混合着暧昧的气味。他说“轻点”,在枕头上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就不管了。
瑞上半身的肌肉紧贴着白轩成,浓浓的荷尔蒙气息喧嚣着要冲毁一切,偏偏有人爱理不理的样子。瑞吃吃地笑,手指微用力,扑哧一声,低低地笑出声。
他修长的手指勾起覆在白轩成眼睛上的一缕发丝,亲吻他的眼皮。
若是记者们捕捉到这个画面,明天的娱乐报纸定会翻几倍的卖。天王瑞温情的抱着旁边的人,大腿压在那人的腿上,一副占有欲的姿态。
“轩成,我追了你十年,这次终于让我逮到机会,我不会放手的”
白轩成闭着眼睛,悠闲地吐字“我不会比你先放手的”。瑞变得激动,问“真的?你是说”白轩成语调平常“当然”
瑞欺身,双手箍住他的头,狠狠地吻上去,舌头汲取对方的温暖,“轩成”,微凉的手指探进衣服里,感觉到手下美妙的质感,越来越向下。
白轩成弓起腿,眼睛微眯,嘴角一抹淡笑,扯下他的腰带,手指向后面摸索。瑞停住,笑了“你要在上?”“嗯,”说着手睁开他的束缚,蓦地进去。瑞保持这个姿势很久,眉头微皱,像是在压抑什么。白轩成翻身压住他,他被动地承受身上的重量。瑞环住他的腰,“轩成,我爱你。”“那就给我吧。”
“好”声音果断干脆。
早上。
白轩成捏瑞的脸,“不是说做了天王吗?怎么倒像几天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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