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染上这污浊的味道,他本该干净无暇地待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幸福快乐地长大。
是他吗?为什麽明明他最爱他,却害他至此?
戈卿懊悔地把头颅轻轻地靠在亨利身上,疲惫地闭上几日几夜都没睡上好觉的眼睛,起起伏伏之间迷迷蒙蒙地睡著了,差不多睡著时他记得鼻间尚流转著血液浓郁的味道,但清醒时,铁锈的气息褪去,扑鼻而来的是淡淡的薰衣草香,唯一不变的是,他依然靠在亨利身上,他的小笨熊坐在水床上,靠著床头,拿著他送给他的泰迪熊发呆著,戈卿用自己的鼻尖碰碰他,把鼻尖的湿气沾上他的身体。
亨利发觉戈卿醒来,伸出手摸摸他的头,在昏黄的床头灯照射之下,戈卿隐约瞧见亨利的脸颊泛起嫣红,腮骨处还透出淡淡的青紫,眼角旁还有几划由细至粗的痕迹,一看就知道是耳光带来的伤痕,下手的人也不用猜,肯定是他爸。
戈卿心疼死了,他抬起前腿,抵在亨利的胸前,探出舌头轻轻地舔弄亨利颊边的伤口,他力度很轻,试图减缓亨利的疼痛,不过亨利只是对他勾嘴,以手肘推开他,低声说道,“乖,别弄,我不疼……”
戈卿原本灵动的琥珀色双眸瞬间黯淡,亨利瞧不清情绪的眼睛里顷刻间流动著莫名的波光,他放下手中的泰迪熊,双手撑著戈卿的胳膊,将他举起直到和他平视的位置,用额头顶住戈卿的,然後舒然地放开,“怎麽可能呢?怎麽可能?”亨利自嘲地笑,“你只是有著和戈卿哥哥一模一样的眼睛而已,我……我却……”
在听见自己的名字时,戈卿悴然一惊,连抬眸瞧亨利都不敢,只是低垂著头,假装在舔著自己的爪子,但耳力异常灵敏的耳朵却顺遂地扑捉到了亨利犹如低吟般的叹气,“你知道吗?你跟戈卿哥哥好像,一样的眼睛,总是含著闲适的恬静,总是不厌其烦地默默陪伴在我的身边,当我失去了戈卿哥哥,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我遇见了你,我把你当做他送给我来陪伴著我的礼物。”
亨利顿了顿,嘴角扯了一个悲苦哀恸的角度,“戈卿曾经这麽希望我快乐地长大,永远都善良、存有好心,我也一直都是这样,但最後……我发现我错了,生在一池烂泥土,就不要妄想一身清白,我不能……也无法达成他的愿望了,我在追忆里渐渐地失去了自己,同时也失去了他。”亨利颓然地深呼吸,把愣在当场的戈卿放在床上,纤细的小手轻抚著戈卿身上的毛发。
陪著亨利在床上待了一会儿,知道墙上壁锺的时针指向一的时候,他忽地站起,随意地披上了一件御寒的外套,拿了床上的泰迪熊後就向外走去,戈卿毫不犹豫地在亨利关上房门前窜出,悄悄地跟在他後头。
亨利赤著脚走到庄园旁边的玫瑰花园,那是前一代主人留下的玫瑰园,鲜豔的玫瑰簇拥著古老的岁月,在岁月无声中彼此争夺著生存和美豔,尖锐的刺交错著生长,几近杂乱,亨利很快地就发现戈卿的存在,毕竟猫科动物的肉噗不比人类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会隐隐发出类似塑料摩擦的声响,但亨利也没说什麽,只是蹲下身把戈卿抱起,避免戈卿的身体被旁边的玫瑰植物刺伤。
戈卿不清楚亨利现在要去哪里,他现在和他之前送给亨利的泰迪熊一样窝在亨利的怀中,泰迪熊乌黑的双眸里反射出此时戈卿疑惑的神情,走到玫瑰园里一片空旷的土地,那里的玫瑰在不久前枯萎了,被花王拔掉之後就没有再种植新的一棵下去,亨利把戈卿和泰迪熊放在一边,拿起一旁花王弃置的铲子,在那平坦松软的泥土上挖出一个小坑。
当戈卿不解地看著亨利沈默地做著这一切时,亨利最後一个动作让戈卿忍不住冲上前去对亨利低吼,他……他竟然把他最喜欢的泰迪熊扔在那个小坑里,亨利摸摸他的头,低声说道,“乖蠢蠢,让我把泰迪熊深深地埋在泥土下,这样就再也不会想念,再也不会……痛不欲生。”他这句话并不是说给戈卿听,因为更像是正在说给自己听。
戈卿眼睁睁地看著亨利把泰迪熊埋藏在泥土之下,颓然地摇动著尾巴,心里冒出五味杂陈的感觉,说不出是悲是苦,只知道很难受,也很心疼。
可是再难受,再心疼,他重生为花豹的秘密他将会掩藏一辈子,直到他的肉身腐烂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但他在此刻才领悟到一件事,他爱上了小笨熊,无论是干净,是污浊,是聪明,是愚笨,他只知道就算是因为被世俗玷污而显得脏兮兮的亨利,他也深深爱著。
他知道这种感情要不得,毕竟亨利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所以这隐蔽的感情,也将会随著他的肉身烂去。作家的话: 好累好累……要期中考了好累……
复习完生物才有时间更新,让亲们久等真的很抱歉
39 失踪的血腥
七年後。
一个七年,到底可以改变什麽?
一个少年,一段隐秘的感情,一个人物的诞生,一个帮派的壮大,世界上少了一个有憧憬的善良少年,却多出一个fēng_liú倜傥的年轻男子,他总是一身灰衣,那双褐色的眸子多情又无情,玩女人是爱好,杀人是副爱好,他总是像只豹,骄傲的游移在平凡的人们视线中间,但那抹高调背後,却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意。
这个男子可以毫不留情地杀人,低调而利落,从不把生命当做一回事,包括自己的和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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