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阳啊。”
一时间四围寂静,只有淡淡的月光静静流泻。
看花要看夜来香,选婿当选温瑜阳——
当时在京中齐名的两人,隔了漫漫的时光,和重重的血泪,在遥远的沙漠绿洲中静静对视。然后,怆然一笑。
在彼此俱是少年得意的最好的年华,他们不曾相遇;反是在历了重重劫难之后,满身沧桑印记的他们,在荒芜的大漠中重逢。
姬夜来的心中五味杂陈,微微心疼,也微微怅然,向来心高气傲的温家小公子,竟能忍受得了净身入宫的屈辱。温家遭难的事,她是听说了的,她以为他定是死了,也曾替他惋惜过,却不想他竟然这样活着。明珠蒙尘,玉玦残缺,温瑜阳这些年的日子,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
离落的笑容微微苦涩,他委实不愿以这样的身份与她相认。前尘往事,早如一梦,现在他,只是内侍离落。
只听“咕咚”一声,李越又掉进泉池里去了。这回却不是失足,而是结结实实被人推进去的。这推他的人不做第二人选,正是离落。
第三十四章 愿作鸳鸯红尘间
姬夜来出家之后,不耐烦在庵里呆着,便趁夜偷偷跑了出去。因着身上没钱,干脆草草易了容,扮作个游僧,各地到处转转,在寺院中免费吃住,过得竟也十分逍遥。
——直到一年后遇见了胡念。
那一年,胡念二十五岁,就已在荐福寺当了二十五年的和尚。胡念那时候当然不叫胡念,他有个非常烧包的法号,叫做孽缘。
姬夜来在那一年的春末来到广宁落雁丘荐福寺,当时,寺外的丁香正开到荼蘼,余了最后一丝含了水意的香气。那,正是个雨后初晴的早晨,姬夜来被困在山林里,淋了一夜雨,这时一身狼狈地摸到了山门前。
一个清秀的和尚挑了担子,扁担两头各挂一个木制水桶,就那么晃悠悠地走出山门来。
宿命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人强求而不得,有些人苦恋而终甘,有些人却是只需一眼便注定了一生的牵念。
那青年僧人,生有一双蓝汪汪大海一样的眸子,眸中的色彩是她一直向往的自由广阔,蓝天,大海,都有着无边无际的浩瀚的空间。那汪天空和大海一般澄净的蓝,一下子就打进了她心里。
青年僧人看着对面那个一身狼狈的小和尚,微微蹙起了眉头。这样奇怪的感觉,从心尖儿上升起,暖洋洋地传遍全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还没等那僧人想清楚,便发生了一件他从没敢想过的事儿。
似姬夜来这等性子,没什么是她不敢做的,当时又年轻气盛,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所以当天晚上就摸上了那蓝眸和尚的床。一番云雨后,蓝眸和尚自知破戒,害怕地不知如何是好,姬夜来心下暗笑,连哄带骗就把他拐走了。
他们走的时候,启明星还在天上挂着。那个法号孽缘的蓝眸僧人,只带走了母亲留给他的一本手写医书,连衣帽都是姬夜来平素带在身上的俗家服饰。
一个和尚跟另一个和尚,私奔了。这是荐福寺建寺百年来的第一大奇闻。
两人还俗后,自个儿整治了一桌酒席,吃吃饭拜拜堂就算成了婚。法名不能用了,姬夜来这个名字也不合适,于是用了母亲娘家的姓氏程,在“夜来”中取了一个“夜”字,便是程夜;孽缘自也不能再叫孽缘了,母亲临去前原本给他起过个名字,叫做胡念。
于是,胡念和程夜,就这样稀里糊涂成了一对儿。
其实胡念也是个聪明灵秀的青年,不过在寺院里呆久了,心思单纯,不通人情世故,开初那夜才会如此不知所措。在红尘中兜转了半年,胡念便混成了个人精,难得的是,这人精对姬夜来始终一心一意。
听了这一段儿,离落唇角蓄了一丝笑意:“程姑娘当真是女中豪杰。”那笑意里有七分敬佩,三分嘲笑。
姬夜来怎会听不出来,赧然道:“那时候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
离落道:“可若让你再选一次呢?”
姬夜来怔了怔,笑道:“一样会将阿念拐了去。”
两人相视大笑。
李越被整的颇惨,回去换衣服一去就没回来。此时泉畔的白石上就只剩他们俩人,月光静静地照着,泉水缓缓地流着,如此清景,几乎让人忘了身在大漠之中。
静默了一会儿,离落道:“后来呢?”
“后来……我们就在江湖上四处游逛。阿念向来聪明,他母亲临去前留了本医书,他日日琢磨竟也能给人看病了,我俩就靠着他行医赚来的钱艰难度日。这时候我才明白,江湖真不是那么好混的,跟我想象中差距甚大,”姬夜来说着微微苦笑,“去年春天,我们游荡到大漠,看到这漠中温泉绿洲,我很是喜欢,就多呆了几日,没想到竟碰见了漠匪。这绿洲不小,因着有温泉,四季温暖湿润,所以有不少居民在此定居,日子过得本来不错,但这较为富足的生活引来了漠匪的觊觎,隔三差五就来此抢掠一番,很多人不堪其扰,都搬走了。那一日我跟阿念看不过去,仗义出手,不想那匪首满面凶悍,竟是个银样蜡枪头,不过十几招竟被我给捅死了。这下子替人惹了大祸,当真是想走也走不成了。我和阿念犯愁之极,想起曾经跟漠上鹰有过一面之缘,于是觍颜去请了帮手来,干脆去挑了那伙漠匪,收服了当时领头的二当家阿穆尔,诺,就是劫你来的那个。他开出条件要我当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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