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姐家的小区是老小区了,四周的设施都很完善,明晃晃的灯光在冬夜让人觉得还有一丝暖意。阮颐踩着未干的雨渍穿过闹市。
到底,她还是拒绝了方姐的牵线。带着贱兮兮的笑容,在方姐恨铁不成钢的眼神下,陪着恬恬十分愉快地吃了一顿晚饭。
她停在了一家饰品店门口,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似的,迈不开脚步。
很熟悉的音乐。温柔的女声像是一双软绵绵的手,逐渐收紧,握住了她的心脏。
“你那里天气好吗,有什么新闻可以当作笑话。”
周衡扬在琢磨阮颐喜欢段执一这件事上,实际漏掉了许多的细节。例如,她低估了阮颐的疯狂。或者说,天还没亮就顶着寒风往他桌里塞纸条,是她能想到的,阮颐能做出的最疯狂的举动。
阮颐自己也不知道她能做到些什么,直到她走进那所美国名校,脚下堆起的枫叶被踩得咯吱咯吱响,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抱着书从古老而考究的红砖房子里走出来时,她才恍惚间想起自己是翘了课来到这个只有他的国家。
像是从前很多个晚自习下,她远远地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小心翼翼地穿过长长的走道,走了很久很久。緑蔓藤环绕着石子走道,耳机里循环播放的便是这首歌,女人的思念娓娓道来,像极了那罐瓷瓶子里的香膏。
她几乎是翻遍了所有认识他的同学的博客,潜水在bbs里想知道他读的哪所学校,什么专业。终于得到答案时,却没有想象的那样欣喜和惊讶,他原本成绩就比她更好,考取那所最高学府是自然而然的事。
大约走了二十分钟,她只看见他和一个同学点了点头,打招呼的手随意地举了举,然后继续向前。从前,他走在路上会有很多人给他打招呼,那时候,他也是清淡地点头,甚至没有挥手的动作。每当这个时候,阮颐总是会低下头,很怕遇到的是他们都认识的人,这样的对视无疑是尴尬而令人不解的。
无论是以前,白天或者黑夜其实都没有什么关系。他是一个人清净地走,或是被簇拥也没什么关系。
想着,她忽然顿住了脚步。前面的人也顿住了,与此同时,他的旁边站着一个个子很高的外国小哥。对方面对着自己,阮颐与他深蓝色的双眸对视时,有种惶恐的感觉升上心头,她急急地背过身去,在推测那个人还没转身的一刹那,向右手边的棕灰色大楼快步走去。
阮颐执拗地盯着饰品店里那些亮晶晶的东西,直到这首歌不知道循环了多少遍,再唱到那句 ‘有些爱却不得不各安天涯’时,眼泪也从眼眶里掉落。
阮颐从来没有觉得,德语是一种浪漫的语言。她没有猜到,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在黑板上写下‘du fielt 是“使…感到缺失”的意思时,她的心口会有那样清晰的痛感。
可她却猜到了,即使顺从了自己的心意,不管不顾地跑到他的城市,来到他的校园,即使她贪婪地坐在医学院楼下毫无头绪地等了三个小时,她也只敢跟在他的身后,一言不发,然后在即将被发现的时刻,灰溜溜地逃跑。
三个小时,其实不是很长,对于她长久的暗恋来说,三小时着实不算什么,甚至这还算是她足够幸运,他们有一点点的缘分。否则,也许她会等到天黑,或者他根本没有课。
她抹了抹已经滑落到脸颊的泪水,扯了扯大衣,偏过头去,透过泪花她竟然恍惚间看到人群里似乎有一个挺拔的身影正朝着她,那人的脸上有着她看不清楚的光影。
假的,一定都是假的。
否则,她怎么说服自己那些蹊跷的重逢不是耗尽了她和他所有的可能呢?
“du fielt mir.”
阮颐看着那个模糊的身影,嘴唇轻轻地开合,像是念咒语般,用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声音缓缓地说出了那句牵绕在心头很多年的话。
我想过打电话给你,却在听到你的“”后,猛地按下了挂断;我想过在你毕业典礼上给你献花,却只能淹没在争先恐后挤在你身边黑压压的拍照人群中默默地为你鼓掌。
段执一,我想你。
☆、回家
去德国那几年,阮颐每隔两年回一次家。飞国际航班实在是太消耗精力,她宁愿宅在卧室里看刚上新的日剧或者和爸妈视频聊天。
阮颐的性格在旁人看来有些不好接近,这和妈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小时候,阮颐总看见妈妈总是在同一个时间,沉默地坐在书桌前,也不笑,也不说话,手里不是阮颐爱不释手的娃娃,而是一本接着一本的书。绿色硬壳的京华烟云,白色软皮的红楼梦。
难道这些书比兔子玩偶更有意思?
小小的她迈着小短腿趴到爸爸的书柜前一本正经地摸出一本柜子最下方的不知道写了些什么的书,学着妈妈的样子端正地坐在书桌前,煞有介事地翻来翻去,直到妈妈微笑着抽走她手里厚厚的、对她来说过于神秘的世界,递给她一本薄薄的童话。
这样的习惯一直保留着,家里最多的,就是一家三口买回家的大部头。即使父母再忙,也会每个月抽出一天的时间,陪她去s城里最大的书店,把喜欢的书通通买回家。阮颐一直觉得妈妈对她来说就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除了看书便是收集香水的素材、设计瓶身。中年女人大多数都有些浮躁,眼角眉梢都带有些拂不去的戾气。而妈妈却是没有的,她身上有的,是阮颐无论如何模仿都掌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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