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他这种挑衅的神情,明知道他这事激将之法还是忍不住意气用事,似笑非笑道:“有何不敢。输了你别哭!”
还不等凌振海同意,两个人就各自在书桌上挑起毛笔和宣纸。好在书桌很大,两人分别占领一方,就开始奋笔疾书。
左恋瓷前世自小跟着书法名家习字,一手簪花小楷连师父都说尽袭卫夫人之风。小楷练心,调整好呼吸,心境平和之后方才动笔。横如千里阵云,竖似万岁枯藤,点如高山墬石,钩似劲弩筋节。写的是晏殊的《浣溪沙》:“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夕阳西下几时回?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
凌箫辰狼毫挥墨,笔锋遒劲字体却飘逸,一气呵成两句词,“相思令人老,岁月忽已晚。”狂草的字体,把“相思”两字刻画得如痴如狂。
两人几乎同时放下笔,凌振海先看了一眼凌箫辰的字,满意地点点头,看来这些年并没有荒废。然后转到左恋瓷那边,看了书桌上的字,眼睛一亮。“好字,好字。”当即如获至宝。
“尽得卫夫人之风!”其实他心中所想的是,何止是尽得卫夫人之风,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左劲松也凑过去看,心中一惊,常听夫人在她耳边叨念他这个孙女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就没见过这么有大家闺秀风范的。他还不以为然,现在看来,夫人并没有夸大其词。
凌箫辰听爷爷给出这么高的评价,忍不住也凑了过去,果然字如其人,美得令人神往。
“我又输了。”连最擅长的书法都比不过人家,他心里有一点懊恼,但还是很痛快地认输。指着墙上挂的字画对她说:“你就随便挑一个带走。”
凌振海这个时候才想到他最爱的那副林散之的真迹,心疼得不得了。话既然已经说出口又不能收回,只能自己心里滴血了。
左恋瓷咧嘴一笑,指着墙上一副字道:“我要这个。”却是一副凌振海仿的林散之草书的作品。是他还算满意的一副字,所以才裱起来挂着。
“这幅是凌爷爷写的,我就要这个。请凌爷爷盖上自己的印鉴就行。”
“你怎么知道这是我写的?”凌振海心中惊奇,立刻问了出来。
左恋瓷调皮一笑:“这字有将军之气。没有上过战场写不出这样的字。”
凌振海又是“哈哈哈”一阵大笑。让外面的凌夫人和帮佣都很惊奇。
“老左啊,你家可真出了个宝贝啊!”语气里尽是羡慕嫉妒恨。说着还恨恨地瞪了一眼他那从前让他很自豪今天让他很丢脸的孙子。
第三十九章“绝对是妖孽在作祟!”
三天的假期快要过去,左恋瓷准备提前半天返校,左劲松面上虽然对她还是冷冷淡淡,但在细微之处还是感觉到他态度有所松动。令她宽心不少。左夫人是真的舍不得她离开,有她在家,这个家里才多了些烟火气息。
左夫人派人送她,她非坚持自己打车回校,最后,还是在凌振海的强烈要求之下,由凌箫辰送她回校。这可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途中,左恋瓷沉默如常,一点也不露在长辈面前的娇俏讨喜的模样,凌箫辰倒觉得无所谓,只要这个人在他身边就很好。他不时说几个冷笑话,换来的不过是对方看白痴一样的眼神。
凌箫辰心里还窃喜,至少他们之间初见时没有剑拔弩张之感。只要慢慢渗透,总有滴水穿石的一天。
返校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实验室,据田学长说,实验的第一个技术难关已经快要解决了,想要看看她有什么想法。
接下来的几天只要有时间,她都泡在实验室里攻克这个难关。直到沈梦妆忍无可忍地提醒她“素笺”的电视广告就要拍摄,对方已经把广告的剧本发过来了。
这个广告是一个三分钟的故事类广告,张航扮演纨绔公子追求左恋瓷扮演的富家千金,但富家千金却喜欢冷秋叶扮演的黑帮大哥,为了能接近黑帮大哥,富家千金不惜混入黑帮大哥开办的歌舞厅当了歌女,并红极一时。最后被纨绔公子发现,黯然离去。黑帮大哥原来是地下党,身份曝光之后遭到迫害,富家千金为了救他死在敌人的枪口之下。
故事情节简单明了,真正的考验是左恋瓷要扮演两个性格差别很大的两个角色,作为富家千金,她是带着温婉中带着活泼,骄矜中透着可爱;而化身天涯歌女时,则是妩媚中带着清纯,娇柔中带着侠骨。
富家千金她倒是可以信手拈来,天涯歌女对她而言简直就是挑战!诚然她接受了多年的现代教育,但也没有彻底地洗脱她骨子里贵族的骄傲。
抗拒归抗拒,这活接了总得干下去。
而且,指不定以后有多少奇怪的角色等着她。想到这里,她只觉得心中某些东西渐渐在流失。是呢,她还矫情个什么劲!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在帝王面前都不过是蝼蚁!死的时候未必能比歌女体面多少。
表演的部分比台词多。左恋瓷在心里揣摩着天涯歌女的角色,对着镜子怎么都做不出妩媚的眼神。越是做不出来越是烦躁,最后镜子里出现一张带着薄怒的面容,她使劲拧拧自己的脸颊,“怎么就不能妩媚一点呢?”
想想后宫中千娇百媚的那个女子,她只觉得心里泛起一阵恶心,那样叫妩媚么?扭着水蛇腰,一步一回眸,媚眼如丝绕,钩缠夺人魄。每次看到,她都觉得非常厌恶!不,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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