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不婚主义者,只谈恋爱不结婚的流氓。到这个时代,谈恋爱可以,但一定要身份相等。世家姑娘们可以养养小白脸儿,但结婚绝对不可能找地位低的。
在这个方便耍流氓的年代里,余雅还真养过几个男宠,男宠更新换代的频率不算高,尤其是牧泽,养了快五年了。最让余姑娘喜欢的是,牧泽聪明识时务。快三十岁的老姑娘如是想的。长吁短叹了下,知道自己浪的日子结束了,也觉得自己该结婚了。
啧啧啧,想到嫁人后就要以夫为尊,还能不能好了?哦,不,她顶多娶夫,作为绝户女,又是孤臣,嫁人才奇怪。
虽然在这里过的不错,她还成功开发了自己暴力的天性。但是一想到现代的冰箱,水果,蔬菜,电风扇,最重要的是,手机!各种便捷的高科技。
唉!
“将军,回营地还是回城?”牧泽生的极为好看,温文尔雅,当年余雅捡到他的时候,就看出了这是个富贵公子哥儿,细皮嫩肉的。
“回城吧!”余雅转头道,“收拾一下,明天班师回朝!”
“好。”牧泽张张嘴,有些迟疑的应道。
“你就不用走了!”余雅随口道,她这次回去,指不定多个丈夫。她虽然不爽,但对婚姻还算忠诚,如果这个男人婚姻后没有背叛她,那么她也会保持忠诚,感情上,也会尽量给予。
“为什么?你不要我了?”牧泽一脸受伤。
“牧泽!”余雅回头看他,轻声叹道,“当初我救了你,你完全可以离开,可你留下了。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但做什么,这些年也应该成功了。咱两好聚好散,你是个不甘于人下的,我给你庇佑,这么多年,也够了。”其实,她有考虑过要不要跟牧泽结婚,但相处了一阵子后,她完全放弃了打算。牧泽心太大,她撑不起他的野心。
牧泽抿唇,神色黯然。
☆、我好像一见钟情了(1)
说是第二天班师回朝,结果还是拖拖拉拉了好几天,余雅终于还是长吁短叹的收拾行李,丢下自己的大军,只带着几百名亲卫护送常汹皇室准备回朝。
走到上京时,已经是第二年开春了,陈大得太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他去边疆快马加鞭一个月,特么回来花了半年多!他不敢抱怨余雅,也不敢抱怨皇上,这一想,当真是有苦无处诉啊!
余雅的亲卫留在上京城外驻扎,余雅轻装上阵带着太监先行入京。
“将军,真的不带几个保护将军吗?”被迫轻装上阵,身边的护卫都被恶意拦下的陈大得分外委屈道。
“怎么?不信任我啊?”余雅似笑非笑的,瞅着人心慌。
“怎么会?将军神勇无敌,只是独狼也难斗群犬啊!”一路上被余雅的阴阳怪气折腾的无比坚固的大太监十分顺口的拍马屁。
“嗯哼!”余雅斜睨他一眼,暗想这皇上可真会挑人,这一路上她时不时挑剔,陈大得非常顽固的接收下来并且还能天天往她身边凑的,这等养生功力,不得不服啊!“放心,没人动得了你,就算是群犬,我要护的人还没有护不住的。”
“是是是,将军神勇。”陈大得心里暴风哭泣,面上仍是笑得跟菊花似的。
“累了,那边有个茶楼。”余雅抬脚就径自朝那边迅速,陈大得连忙跟上。余雅自小锻炼,营养全面跟上,身高腿长的纵然在边疆都见不着几个比她高的男人,更何况陈大得,于是前面大步流星的胡装女子,后面的陈大得小跑着追上。
余雅进去发现老先生在大堂说书,干脆也不挑雅间,直接坐外面听着。
“……只见前面一声大响,那余雅将军带领不过数十名敢死队从火中冲入,不过几个来回。竟冲散了那蛮族队伍,安然回来时,竟无一人死伤,大败蛮族!”
说书先生说的正是她,余雅听着有趣,然而说书先生话刚停,就听到有人低声道。
“这位说书先生夸张了,数十人大败蛮族?明明那一年损失惨重,余雅险些命丧蛮族之手。只不过为了威望,才不得不瞒下来的。”说这话的显然是个有□□消息的,余雅朝声音出处一看,是坐楼上的公子哥儿,才开春就摇着折扇,只这一想,余雅便觉得这人有毛病。
不过有人与余雅心有灵犀,“程学礼,什么毛病?这么冷的天玩什么扇子!”话未尽,那男的就忍不住低咳。
“你就是不满我说那人一句话。”程学礼嘟囔着放下扇子。
被那人咳嗽声吸引,余雅往旁边一瞅,顿时惊为天人。精致秀雅的容貌,桃花眼流转,简直美的惊心动魄,若不是声音明显男声,她都怀疑这是哪家闺秀了。
于是余雅捂着胸口道,“陈大得,我好像体会到了什么叫一见钟情。”
陈大得面无表情,“小姐,这是你第九个一见钟情的对象了。”余雅这人,有一毛病,喜欢美人,不分男女的喜欢,找的男宠都是美貌这一挂的。只是她也不算花心,不至于每个一见钟情的对象都想抬回家,只是嘴上花花,太欠抽。
看过了容貌,就发现这人面容呈现病态的苍白,椅子后面靠着枕头,身上披着厚重的外衣,身边跟着两个美人,一咳嗽一个立刻上手拍后背,另一个端茶倒水,体贴细致无比。余雅惊艳的眼睛看向他身边的两个婢女。有一句话叫当兵有三年,母猪赛貂蝉。虽说余雅是女的,可在军营呆久了,当真见着个女的都觉得是天仙,更何况这两位美人质量赛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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