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庆幸可以有无尽的生命,未来的日子还能和你一起走,想想就开心。”白姐笑了:“我的新郎,我都知道。我也很感谢时间,把你留在我的身边。以后的日子还会很漫长,我只想和你一起携手走过所有的岁月。”
黑羽哥眼里隐约有浅浅的泪花闪烁,语言上却略带幽默:“好,以后你做饭我刷碗,你指东我就坚决不往西,一切都听老婆的!我爱你!”
白姐笑:我也爱你。我还没哭,你怎么就忍不住了?
很多人笑得流泪了。
我没有流泪,在阴间工作的人都是如此,永远都是孤单寂寞的,能找到一个伴几乎要用尽全身的力气,九死一生。
我不由想起了孟孟喝醉闹腾的那天,正在沉思,忽觉手上的感觉加重,我看向金乌,他笑着伸手拨了拨我的头发,说:“明天就要去人间了。到了那里,多走走多看看,把工作做好,少吃点零食。别长胖,听见了吗?”
“小气!难道是我吃胖了你不想给报销吗?”
金乌捏我的脸,说:“你吃多胖我都养得起,不是怕你吃,是因为人间的好东西太少,别贪嘴,回来再吃!”
孟孟捂住鼻子说:“真是酸死我了!你们两个真是够了!新郎新娘在上面撒狗粮,你们两个在下面秀恩爱,还让不让我们活了啊?快看,新郎要亲吻新娘了!”
我转身想看,不料金乌把我的头轻轻扳过来,双手捂上了我的眼睛:“少儿不宜,不许看。”
孟孟嘟囔了一声:“救命啊,我要死了……”
我看不见东西,只能接着说:“金乌,你说黑哥和白姐能够走到一起,多不容易啊!像彼岸花三千年花开,三千年叶落,花叶还是永远都不能在一起。”
“若是有缘,终有一天会相见的。”
“真的?”
“一定会。”
他放开我的时候,新娘与新郎已经开始喝交杯酒了。
第二天,我到了人间。
我穿着长裙轻飘飘地坐在泰山之巅,和一群裹着大棉袄的人类一起看日出。他们看不到我,只管叽叽喳喳,吵吵闹闹,永无休止地嬉笑玩闹,似乎有无限的精力可供挥霍。
山很高,顶上有很大的风,呼呼啦啦地吹来吹去,居然没有人喊冷。
太阳出来了,暖暖的,红红的,像一个大大的橙红色气球。这就是人间的光芒所在,人类赖以生存的力量源泉。
我也很喜欢。
接下来去哪呢?我正漫无目的地走在无比拥挤的人类大街上吸着汽车尾气。阴间有汽车、飞机这种东西吗?
自然没有。
灵鬼既有强大的幻术可以瞬间转移,交通工具大概是多余的。
太阳突然躲进厚厚的云层里,灰蓝色的天空随之落下细细的、透明的雨滴,街上的人没有什么过大的反应,依旧是该做什么做什么。
突然腕上的智能手表“嘀嘀”叫了两声,提示附近有目标出现。
我跟着表盘上红点的指示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看到有一个女孩子躺在地上,大睁着的眼睛里瞳孔已经扩散,胸口开出了大片的血花,染红了白色的连衣裙,还有一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站在旁边怔怔地看着她。
魂灵茫然地看着越走越近的我。
“你是来接我的?我死了吗?”她问。
“对。”
“你长得这么漂亮,莫非是天使?你来接我,我会上天堂吗?”她的表情不再迷茫,而是对这个话题显示出了浓厚的兴趣。
“不会。”我淡淡地吐出两个字,她立刻变了表情,显出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那我会去哪里?会,下地狱吗?我好像没做过什么太大的坏事吧……”
“也不会。”我说,“我是无常,会带你去投胎,开始新的人生。”
我以为我是在宽她的心,却没想到她转身跑回了自己的尸体边,蹲下身体用力抱住双肩,用极其微弱的声音说:“我不想去,不想再做人了。下辈子,让我当一棵树吧!”
“为什么?做人不好吗?”我不解,虽然我不怎么喜欢人类的世界,不过在我的认知里,人类的世界是最具有吸引力的。
“不好!做人有千般苦,我们都逼着自己苦中作乐,真的很辛苦。我也希望能够有一段新的路程,可是我真的很害怕人世间的分离错过。”她伸出一根白皙如玉的手指,抚摸着早已僵硬的脸,为她盖上眼睛,说,“死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也算是一种解脱。”
“命运谁都没办法改变。”我敷衍地说。
本来,人世间的一切就跟我无关,我只负责抓鬼。
她突然站起身跑到我身边,用仰慕的表情看着我,捧着下巴说:“要不就让我跟着你吧,好不好?无常姐姐,我保证我会很乖,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真的!姐姐这么美,心肠也肯定很好。”
她轻轻晃着我的手臂:“好不好嘛?”
“不行。”我说。
趁着她因为失落而低下头的一瞬间,我在她的后脑勺轻拍了一下,她便晕了过去。我把她装进百宝袋里,封好口。
金乌突然出现。
他问:“为什么不留下她?你也需要个帮手。”
我说:“太麻烦,我不喜欢。还是一个人自由自在。”
金色的阳光重新出现,不过只停留在了小巷最高层的砖墙上,各个房顶灰色的瓦片仿佛沐浴在一派明媚佛光之中。
我在前面走着,他在后面跟着。
一言不发。
我转过身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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