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姜昱是秒回的,而且字数多了三个:“朋友不认识。”
奈何她看完血液立刻就冲上了脑门,竟然连标点都懒得发了,这不是敷衍还能是什么?
她捧着手机想了又想,最后还是拨通了姜昱的手机。
第一遍,没人接。
第二遍,给挂断了。
她咬着牙控制着情绪拨通了第三遍,这次更绝,居然关机了。
愤恨的扔掉手机,瞬时间,生气,恼怒,嫉妒,难过,一系列的情绪都统统扑砸过来,令黎洛洛当即做了个决定,且还是个无比愚蠢的决定。
后来事实证明,人在不理智的情况下是不适合做任何决定的。
她直奔了姜昱的书房,从他放置私人物品的抽屉里翻找出了一个记事本,上面都是他记录的重要电话。
当今社会,科技虽然发展的迅猛,但很多人还维持着手写的习惯,姜昱就是其中的一员。他非常喜欢用钢笔写字,会把觉得重要的电话,信息记录到本子上,作为备案使用。
黎洛洛一度曾为这事儿嘲笑他老土,可姜昱似乎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这才能体现一个人的品味,电子产品虽方便,但终归是缺乏触感的。
笔记本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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