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不知道,哪里用得着上你辛苦。”
夏少安得了赵秀秀的话后,没有和他三哥一起去码头,而是整天拿着刻刀埋头做簪子。夏小雨穿过来这几天赵秀秀戴的都是样式很简单的木簪,所以夏小雨以为她爹的‘会做木簪’只是入门级别,可过了几天,当她看到夏少安手里那一把木簪的时候,才发现低估了他,菊花簪、莲花簪、孔雀簪、仙鹤簪,每一个都做工精细、非常漂亮,夏小雨拿在手里端详了半天,爱不释手,“爹你的手艺太好了。”
“那当然,我这可是十多年的手艺了。”
“十多年?”
“嗯,当年和你娘定亲后,你娘三天两头的给我送亲手做的衣裳、鞋袜,我想送你娘回礼吧,手头又没钱,只好学着自己做,这一做就是十多年。”
夏小雨望天,狗粮又来了,“不过,用得着做这么多吗,娘戴不过来吧。”
赵秀秀笑着说道:“这些可不是给我做的。”
“啊?”
“你爹每次送我簪子都是一个一个的送,他要是一下拿来很多个,就说明不是送给我的。”
“娘你怎么知道?”
“刚成亲那会儿,你爹一连做了好几个月的簪子,问他干什么他也不说,后来他送了我一副银镯子,我才知道他做簪子为的是卖了攒钱。”
夏少安插嘴道:“但我没怎么见你戴过。”
“那可是你辛苦了好几个月换来的,我怎么舍得在平日里戴,我打算等阿风他们几个成亲的时候再戴。”
“不用这么省着,你喜欢的话,以后我还攒钱给你买。”
“不用,你挣钱也不容易,有那份心我就知足了。”
“容不容易的,我挣钱不就是为了给你花吗。”
“不是要给阿风挣学费吗?”
“那小子是顺带的,你最重要。”
夏小雨捂着被两人闪瞎了的狗眼,内心一阵哀嚎:诶呦我的天,今天的狗粮供应严重超标好吗!实在受不了两人旁若无人的秀恩爱,她赶紧打岔道:“爹,除了簪子,你还会做别的不?”
“会呀,梳子、镯子我都给你娘做过,你不是见过吗?”
“额……没注意嘛。”夏小雨随口忽悠了过去。
“不过,我梳子和镯子做的都不如簪子好,要想拿去卖钱的话,有点难。”
“那簪子呢,能卖出去?”
“当然了,簪子可以卖给镇子上的首饰铺子,我上次去已经和他们掌柜的说好了,这样的十五文一个。”
“这么精致的簪子才卖十五文?”夏小雨觉得卖的太便宜。
赵秀秀解释道:“人家铺子卖出去的话肯定不止十五文,但收你爹做的,十五文不少了。”
夏少安把簪子都收到一个小木匣里,“行了,你们娘俩玩吧,我还得做簪子去。”
夏少安出去后,赵秀秀继续绣她的扇面,夏小雨看得眼馋,她从小就喜欢各种手工制作,小时候跟着太奶奶学习针线活,缝纫功底扎实,玩转各种布艺手工,到了大学,也是经常被汉服社和cos社团借去帮忙。没想到穿越过来,居然有机会接触到传统刺绣,夏小雨自然不想放过这个好机会,“娘,我想学刺绣。”
“你想学刺绣?真的?那敢情好。”闺女主动要求学刺绣,赵秀秀非常开心,她和妹妹当年都是五岁的时候开始跟着娘亲学的刺绣,因为疼闺女,赵秀秀本打算过个两三年再让夏小雨学,不过,现在闺女自愿学习,她也不会拦着。
☆、表哥来了
最近,夏小雨的日子过得平静又充实,上午跟着赵秀秀学刺绣,下午跟着夏风读书,晚上……因为爹娘的‘咳咳’,夏小雨一直在努力调整生物钟,争取早点睡着,少受些刺激。
一天下午,夏风正在给弟弟妹妹上课,赵秀秀找了过来。
“娘,有事?”夏风问道。
“刚才有人给我捎话,说你们小姨回来了,阿风明天你不要去学堂了,咱们吃了早饭就回你舅舅家。”赵秀秀通知了他们一声后就走了,留下的三人都很开心,夏风和夏麦虽然三四年没见过小姨,但两人都清楚地记得以前小姨对他们很好,夏小雨则是因为看过书想见见赵芳芳本人。
赵芳芳,也就是女主的小姨,这人在书里算是一个重要的配角。赵芳芳婚姻不顺,第一次嫁人,没过几年因为无子被休,第二次嫁人,又没过几年丈夫死了,由于丈夫那边没什么亲人,赵秀秀只好回了娘家,虽然不受命运的眷顾,但赵芳芳不是个容易屈服的人,她聪明能干,很会经商,后来成了女主的重要合伙人,这么一个人物,夏小雨很想亲眼见见。
吃过晚饭,夏小雨早早地上了床,装模作样地假睡。正在灯下补衣服的赵秀秀不自觉地叹了口气,夏少安问她:“怎么了,叹什么气呀?”
“哎,想起我那可怜的妹妹了。”赵秀秀发愁地说道。
“怎么了,不是说这次嫁的挺好吗。”
“妹夫没了。”赵秀秀脸上愁容愈深。
“啊,没了?死了!什么时候的事?”
“一个多月了。”
“怎么也没来报丧。”
“听说是因为太远,”赵秀秀叹着气说道,“妹夫那边也没什么人了,芳芳决定带着孩子回娘家住。”
“孩子?”
“嗯,妹夫前妻留下的那个,我记得和阿麦同岁,只比他小几个月。”
“留个孩子也好,以后能有个依靠。”
“可毕竟不是亲生的,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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