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估计就会将第三头野猪给卖了,哪怕不换粮食,留着银钱傍身也是好的。可这不是刚卖了石榴吗?家里原就有几十贯的积蓄,如今又入了这么大的一笔钱,短时间是绝对不缺钱花的,既如此还折腾什么?
狠了狠心,俞小满索性将多半的猪肉都做成了肉干,好吃还耐放,算是彻底将山洞上头挂了个满满当当。
余下的那些,或是腌制或是卤了,正好展易很喜欢吃卤肉,这回可得好生吃个痛快。只不过猪头叫二哥拿走了,就没法卤猪耳朵了,但愿二哥能吃得痛快。
……
……
二哥表示,他一点儿也不痛快!!
石榴事件让俞家老二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就算是价值三贯钱的稀罕玩意儿,吃多了还是会闹肚子的。
又或者说,他一个地里刨食的,就没这个福气吃稀罕玩意儿!
闹肚子还不是最惨的,对他来说,俞母当着自己的面拿走了野味才叫要命!
费了大力气才从山上拿回来的野味啊!一整只的猪头!俞承嗣你也不怕吃多了拉肚子!
至于那大半个石榴反而无所谓了,起码在几年之内,他是不想再看到这玩意儿了。别说看到了,连想想都觉得心痛,只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才好。
不过,也就是这会儿,要是过个几十年,等他年岁大了,他还是很愿意跟人提这事儿的,毕竟他一顿吃了二十贯钱呢!
这么一想,好像肚子……又疼了。
而俞母这边,趁着天不亮就背着一篓子好东西去镇上了,生怕她家承嗣开火不容易,她昨个儿愣是炖了一大锅子的肉,横竖如今天气凉了,放个几天也不会坏。
除了肉,她还额外又煮了十个鸡蛋,蒸了十个大肉包子,面粉是家里原就磨好了,里头的肉馅用的是二小子拿回来的野味。
对了,她也没忘记那大半个石榴。
搁了一个晚上,那石榴露在外面的一层已经有些蔫巴巴的了,俞母拿给大儿子时,还额外的愧疚,怪只怪自己没早些跟二小子说,不然八个石榴,给承嗣留一个,其他全卖了换钱银该有多好啊!
俞承嗣是认得这东西的,说来也是凑巧,他昨个儿刚参加了诗会,那边就有石榴,他还尝了两颗,心道果然不负盛名。
结果,才隔了一夜,他娘就捧着大半个石榴来找他了。
接过石榴一看,俞承嗣微微叹息:“二弟从山上拿来的?”他觉得他已经悟了,一定是那个混账老二担心自己抢他吃的,一到手就开吃了。
因着真相太过于惨烈,俞母原本是不想提这茬的,可谁叫大儿子自个儿先提了呢?
这下,她憋不住了。
“……真是气死我了,俞兴家那小兔崽子!一气就吃了二十贯钱,你说他咋那么能耐呢?还吃多了闹肚子,昨个儿晚间我炖肉的时候,就听到他不停的跑来跑去,今个儿出门时,他还蹲在茅厕里呢!”
恨恨的说了情况,俞母抬头一看,她大儿子已经彻底懵了。
俞承嗣觉得,他还是太小看他二弟了,竟然为了膈应他不惜将自己吃撑,这么好的东西啊,落到老二那蠢货手里果然就是牛嚼牡丹,糟蹋了啊!!
想到这里,他简直是痛心疾首,可吃也吃了,再说这些也没啥意思了,因而只道:“罢了,能留半个总比啥都没有强。”
“话是这么说的,我就是心疼。唉,我还是心疼被他吃掉的那些啊,这么好的东西,这么好……”
俞母是越说越心疼,俞承嗣则是越听越心塞,所幸俞母一贯待不久,把东西搁好后,就一步三叹息的回去了。
只是在临走前,俞母哪壶不提开哪壶的道:“承嗣啊,上回你说的去府学那事儿有结果了吗?”
俞承嗣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儿就摔了,待稳住了身形后,才勉强绷住表情道:“这事儿……人家是府学那边的先生,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这礼啊,还是太轻了。”
“太轻了?那可是一整头鹿啊,拿咱家满娘换来的!”俞母大惊失色。
“不过好歹跟人家攀上了些关系,也没有白送。”提到鹿,提到满娘,俞承嗣只想捂住心口,偏还得强颜欢笑的安慰俞母,叫他愈发的心如刀割。
不然呢?告诉俞母他这次亏了血本?原是打算拿鹿当敲门砖,好叫人家将自己弄到府学里。没曾想自己因着说的太直白反惹人家不悦,故而只说是当学生的孝敬先生,可既然说了孝敬,先生自是收得心安理得,这事儿过去也就过去了,再无人提及。
他的鹿啊!
不,那是他如花似玉的妹子啊!!
等送走了俞母,俞承嗣还没缓过劲儿来,足足半个时辰后,他才勉强平复了心情。之后,他上街买了俩精致的细白瓷碟子,将那大半个石榴剥开,把里头的果肉细细的弄干净摆在碟子上。
这么一看就好多了。
当天,俞承嗣就在家里请同窗来吃茶论文章,好的茶叶他是有的,茶具他也不缺,加上他赁的这个小院环境清幽,倒也不失为品茶的好去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子继兄好本事!”
“可不是?这般精贵的物件也能弄到手,听说这是府城才有的,没点儿门路还买不到呢!”
“还能叫我们几个一同品茗尝鲜,这份情谊定不会忘却。”
……
俞承嗣微笑着表示不敢当,心头却在不停的滴血。
八个石榴啊!
就不说拿去卖钱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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