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遂同情地望着他,“您自求多福吧。”
这回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只怕凶多吉少。
高远艰难地抬起腿,拉开门,人刚站定,桌前一封信扔了过来,沿着地板一路滑到他脚边。
沈怿已在案后坐定了,身上穿的依旧是方才书辞给他披的衣袍,他头也没抬:“把这信,送到南疆边境巡防的谭将军手上。”
高远弯腰把信捡起来,“是。”
“脚程快点别磨蹭。”他说完,停了笔提醒道,“记住,必须得你亲自送过去。”
*
夜凉如水,城中连天的灯火在胡同的墙上映出一抹黄色。
沈怿走到言家后门处时,书辞正坐在台阶上发呆。
“你又怎么了?”他撩袍挨着她坐下,淡淡问,“王爷这回,是把你吓到了,还是又让你当牛做马了?”
书辞侧目看他,“是你啊。”
沈怿在旁等着,已经做好了她把下午那件事添油加醋来诋毁自己的准备,却不想,书辞难得地摇了一下头:“我只是时至今日才发现,当王爷原来还有这许多烦心之事。”
她声音轻轻的,听入耳中,心里不自觉一暖。
“以前我一直以为,这些皇亲国戚成日锦衣玉食,耀武扬威,过得不知道多自在。现在想想……肃王爷十五岁挂帅出征,一仗打了五六年,还是自己亲娘的娘家,等战事平息回了京城,却又不被人待见。明明也是为国出力,老百姓却只记得他的不好,而不记得他的好,的确挺可怜的。”
他静静看着地上的月光,“这世上每个人都不容易,王爷也是人,要吃得好穿得好,高高在上,便得为此付出代价。”
书辞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最后却又鄙夷:“不过他还是不算什么好人。”
沈怿对她这变卦的速度很是不愉:“你方才还说老百姓不记好,说他可怜,现在这么快就随波逐流了?”
她不以为意:“这是两码事,肃王爷干过的坏事也不少了,顶多好坏参半。”言罢书辞怀疑地盯着他,“我发现你近来好像老是帮着他说话。”
沈怿挑起眉,曼声道:“肃王爷武功盖世,胆识过人,对大梁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如我这等无名小卒自是对他钦佩不已,怎么,不行么?”
“想不到,你对他评价还挺高。”书辞似笑非笑地斜过眼来,看了他一阵,“其实……他没你讲得那么好,你也没那么差。”
说完,又似自言自语:“至少我认为,你比他要好。”
闻言,沈怿实在不知自己到底该高兴还是该郁闷,“这么看得起我?”
“是啊,我看人一向很准。”
她一脸自信满满,初夏的微风将耳畔的发丝扰得纷乱,正贴在唇角。沈怿习惯性地伸手给她抹去,就在肌肤触碰的一刹那,两个人都怔了下,似乎彼此都想起了一些事情。
沈怿是头一个回过神的,仍是漫不经心的神色,将这个动作流畅地做完。
“我不是做贼的么?”他轻笑着问。
书辞自也轻笑着回答:“一个还算有良心的贼。”
风过去之后,胡同里的叶子爬了几步终于平躺了下来,经常见到的那只野猫又来了,鉴于这个戴面具的人一直不太友好,它绕了很大一圈才在书辞身边停下,亲昵地拿头蹭蹭。
她伸手在猫脖子下挠痒痒,若有所思地轻叹。
“在肃王爷手下做事总是提心吊胆的,要是能跟着庄亲王就好了。庄亲王人又和善,性格又好,也不会滥用私刑……”
沈怿冷哼:“人心不足蛇吞象。”
书辞解释道:“这叫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大概是习惯了听她贬低自己,如今他倒有些不疼不痒了。
“你真以为庄亲王和善?”沈怿冷笑道,“做王爷的,能有几个好人。”
越是表象明媚如春的人,皮下里就越是阴晦危险。
正因为看不见他的阴暗处,防不胜防的,才最可怕。
就好比,书辞从来没有见过这位庄亲王,然而三日后,她居然收到了酒宴的请帖。
第三十四章
“庄亲王让我初八去赴宴?”
她看着言书月递来的那封请柬,还是有些难以置信,“你确定这是庄亲王府的人送来的?”
“千真万确,另外一封是爹爹的。”说着她把剩下一张请柬给她,“不过爹爹外出办事了,恐怕赶不上。”
书辞又把请柬上的字来回瞧了几遍,的确是自己的名字没错,“他……没说请你,或是请娘一同前去?”
言书月摇了摇头,“有什么不妥么?”
“没什么……”她一面翻看,一面往回走,喃喃自语,“就是感觉来得有点蹊跷。”
肃亲王掌权,肖云和得势,与这二位相比,庄亲王更显得像是个不问世事的闲云野鹤,这位年轻的王爷性情温厚,平时酷爱侍弄花草,是位名副其实的护花使者。
庄王府里大小花园有五六个,花圃数十,种着山兰、素馨、芍药、剪秋纱等等,各色花木数不胜数,使得府内一年四季都有花可看,并且难得的是,所有花都出自庄亲王之手,可见他平日里有多闲了。
这次的赏花宴是专为后园的昙花而设的,昙花又名月下美人,只在夜间开放,且转瞬即逝,正因为这份短暂,才让花开的时段显得弥足珍贵。眼下正值花期,王府里的昙花又是全京城养得最好的,故而庄亲王才有此雅兴,宴请宾客。
由于是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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