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这个老混蛋就一手把我之前戳在他手心的剪刀拽下来,然后举起来朝我刺过来,“劳资今天不弄死你,就是你生的……”
眼见着他就要跑过来了,我没有闪躲,而是想着之前大学军训的时候,教练教过我们的一个简单粗暴的女子防狼术,那就是……
一脚踢在男人最脆弱也是最关键的地方!
在他剪刀离我不足半尺距离的时候,我伸起脚就狠狠的踹在了老混蛋的那里,只听他立马吃痛的收回手,捂住那里跌倒在地,哀嚎着打滚。
我全身的血液都被激的沸腾了,复仇的欲、望让我失去了理智,我拿起窗台上放着的一壶开水就往他身上倒去,烫的他叽歪乱叫,之后我捡起地上的剪刀,双手举起,对着他吼道:“我要杀了你们这些混蛋,你们这些害人精,社会的败类……还我爸爸妈妈!”
话末,我就狠狠的将剪刀朝他的颈动脉那里戳过去,明明他不是樊雅,可我眼中的他慢慢变成了樊雅的影子,我的剪刀在离他脖子一寸距离时,他突然睁开眼看着我露出恐惧的目光,“不要……”
他这一声不要,和他这恐惧的目光,让我心里一颤,手停了下来。
我害怕了……
我真的要杀了他吗?
如果我杀了他,会不会也变成和汪洋一样的恶魔了?
“贱女人……”
而就在我稍稍犹豫的一瞬间,这个老混蛋突然伸出一只手,夺了我的剪刀,将剪刀往我胸口处戳过来,我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后悔不已。
就在我准备迎接着剪刀戳进我心脏处的疼痛来临的时候,这个老混蛋的身体突然僵住,随后睁大眼睛倒在地上死了!
我惊愕的往后,手足并用的后退了好几步,这时我看到他的身体里爬出好几条黑色的腹蛊虫!但都不朝我爬过来,而是顺着窗户爬出去了。
我忙往外看去,只见窗户那边被一抹修长的身影挡住了,他手里撑的黑色雨伞,因为雨淋在上面,发出了啪啪的响声,他朝我面无表情的对视了几秒钟,才开口,“对敌人不能心软,特别是这么恶毒的敌人!出来吧,我带你离开。”
是汪洋!
刚才在千钧一发的时候,是他及时让腹蛊虫钻进了这个老混蛋的身体里,救了我!
“你来的总是这么及时!”我这会颤颤巍巍的起身,看了一眼地上老混蛋的尸体,还有一点心有余悸。
“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总是这么及时?”他说话间,走近窗口一步,朝我勾起了唇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我点点头。
他笑的更甚了,“那是因为,我来的很早,只是总在关键的时候出现而已。杀人是这样,救人也是这样。所以显得很及时!明白了吗?”
他笑起来不丑,相反很好看,可我看到了他这样的笑容,却比见到鬼还感到毛骨悚然。一个人,杀了人后,还能如此冷静的笑起来,是多么可怕啊!
第125,反击为锦绣的跑车加更(4)!
想想我即将也要成为他这样的人了,心里除了苦涩,别无其他。
“我明白了。”
“出来吧。”他催促了我一声。
随后我就从报亭里走了出去,出来之后,他上下扫了我一眼,目光移到我的胸口处,我举起手想要挡,可手到半空我收了回去。
他见状,唇角一扬,笑了,“虽然你的身子在我眼里很有诱惑力,但我并不是樊守那样的山野莽夫,会对你用强!”
哼,他是想对我用强,可惜没得逞!
我心里反驳他,但没有说出来。
他这时就脱下外套披在我的身上,然后将雨伞递给我,他拎起我的行李包,领着我往路边停的一辆黑色的轿车走过去,车不是豪车,但是,等他坐上去之后,车也跟着提了档次一样。
汪洋这个人,不管怎么坏,他身上与生俱来的一种儒雅气质让人忽视不了。人人都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可他却相反,不管什么衣服或东西,有他在身边之后,都会被衬托的高一个档次。比如在大樊村,那样的破农村诊所,他在里面,一下就把诊所都衬托起来。
而樊守的气质是霸道的压迫性的,他一出现在某处,会把周围所有的人或事物显得渺小起来,只有他让人注目。以前他满脸痘包时是这样的,恢复容貌变帅后也是这样的。
一正一邪的两个男人,性格不同,长相不同,气质亦不同。
和樊守我知道怎么接触,和汪洋……
我真的不知道接下来,面对我的是什么,但不管是什么,我都一定会坚持下去,直到让樊雅血债血偿为止!
我上了车之后,是坐在后座上的,因为是秋天,他车里的座位上是铺着亚麻的坐垫的,所以,弄湿了还没什么要紧的。
他在我上车后,就将行李包丢给我,便发动车子驶离这里了。
看着车窗外的景色渐渐倒退着,我在心里对樊守说了一句,“下次见面,你不再是我的爱人,而是我的敌人了!”
“你看看后面,好像是樊守。”汪洋突然在车开到十字路口位置等红灯时,看了车后视镜一眼,朝我道。
我却没有转头,“就算是他,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淡淡的一句话,让汪洋扭过头对我露出惊讶的表情,“看来,他把你伤的很深。哀莫大于心死,如果你真的对他死心了,就可以如火凤涅槃,重获新生了。”
汪洋就是汪洋,说话文邹邹的,让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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