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菲菲站在舞台上。1∥2ㄨ3d╩i点
彩排而已。
灯光还没有完全布置好,台下也没有观众,工作人员在四周走动着忙碌着,偶尔才会往她身上注目一眼。
够了,已经足够了。
就算没有人注目,只要知道自己唱的歌有人认可,只要知道自己身后站着周霖,便足够了。
她的脑海之中瞬间闪回了许许多多的画面。
她从小循规蹈矩,听父母的话,长的也漂亮,跟着母亲出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笑着摸她的头夸奖,说她以后一定能长成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她中学的时候曾经喜欢过唱歌,还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电子琴,可学业太重,练习了两个学期就放弃了。好在她还记得一点,现在编曲的时候都能用得上。
高中时她经常会收到情书。她也偶尔会偷看言情,偶尔会看偶像剧,偶尔会幻想能不能有一天碰到一个白马王子,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她把那些情书都撕掉了,连拆开看的勇气都没有。她认真的学习,甚至不记得高中时期有过几次开心的经历,就糊里糊涂的考上了大学。
大学时,师范学院几乎都是女生,想认识个男生太难了。寝室和别的学校联谊她都害羞的不敢参加。直到大二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才加入了音乐社,认识了那个帅气的学长。
她恍惚的记得曾经很喜欢那个学长,偷偷在日记本上写满学长的名字,如痴如醉的欣赏学长的弹奏和演唱,暗自学吉他学唱歌手指都因为弹吉他弹出了茧子。
有些记忆已经不清楚了,曾经她以为自己是那么爱着学长,一生一世都会永远记得他。可站在舞台上,任菲菲忽然发现她都有点想不起那个学长的样子了。
她只记得那一次哭的很伤心,因为看到了学长和女朋友的亲密。从那之后她就不再弹吉他也不再唱歌。
然后就毕业了,她成为了一个老师,每天穿的端庄站的笔直不苟言笑。只是偶尔在讲台上看着台下青春的学生们,偶尔会生出一种自己的青春怎么还没来得及度过就失去了的怀念。
再之后,她莫名其妙的被周霖勾引了音乐的怀念,与其说那是怀念音乐。不如说那是怀念曾经拥有过的炽烈和疯狂,不如说那是怀念她剩下的那条青春的小尾巴,不如说那是她在为生命中的种种不可能和可能在做出一点垂死的挣扎!
挣扎?她微微的笑了,恰好一束灯光打在她的身上。
她穿着白衬衫,商场里100多元的那种。很普通。因为衬衫稍微有点宽松,下摆随便打了一个蝴蝶結,看起来就像是腰间飞舞着一只白色蝴蝶。
她穿着牛仔裤,品牌的,花了300多元。
她脚下踏着一双169元的平底帆布鞋。
她用一条皮筋束着马尾辫。
她走在街上,会很平凡。
她站在讲台上,会被学生们当作女神。
而当她站在舞台上,当灯光照在她的身上,那一瞬间,光芒万丈!
光芒。万丈!
无穷无尽的光好似从她身上释放出来一般,闪烁着,通透着,肆无忌惮着,生机勃勃着。
任菲菲面带微笑,头垂下,深吸了一口气。
这时候,前奏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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