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过去怎么想都不可能的改变,最终却是自然而然地降临,而他所要做的,只是对仙人主动伸出手,如那晚夜明君所期冀的一般,回应他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对我而言,你就是希望。”
亲眼见到之前,夜明君从没想到纪陌居然还可以有这样的神情,就像是熬过了漫长冬季终于寻到了生机骤然绽放的一朵腊梅,虽无三月春晖为伴,却蕴含着无尽的温暖和柔情。
满身是刺的小家伙终于卸去了重重防备,还主动对他伸出了手,现在不论他做什么都不会反抗,想到这里仙人便是发自内心地高兴,这就一把将人拥入怀中,只轻笑道:“那我一直陪着你,让你时刻都对未来充满期待。”
唉,你都把自己送给我多少回了,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认为这还不算是爱慕之情?
夜明君身上的气味很是安神,只要被其环绕便能忘却一切烦恼,这一刻,因仙人的不解风情而生出的重重困扰忽地就此消散,伸手环住他的腰,纪陌的声音很轻,“夜明君,抱着我,你高兴吗?”
夜明君不知掩饰为何物,一言一行都是自身真意,此时也是毫无顾忌地回以真实想法,“你最近甚少再为过去伤情,也可以发自内心地微笑,这是最令我高兴的事。”
和法宝护主的心情不一样,他很清楚,怀里的这个人就算不是羲皇启明珠的主人,自己也想一直保护他。羲皇启明珠作为上古神器,在羲皇手中护过仙神,也护过天下苍生,可无须神明指引就自发地想要守护某人,如此神奇的想法,还是第一次出现。
以至于情不自禁地去想,这样的感情如果可以永久地持续下去,是不是就能变成人类所说的爱呢?
即便没有任何天道规律证明它能够永世长存,只有一点夜明君可以肯定——拥有这份心情的现在,比过去五千年的岁月都更为快乐。
可是,要用什么方法才能验证永远这样漫长的时间,这个问题他之前好像从没考虑过。
突然发现了自己思路中存在的盲点,夜明君抚摸着青年柔顺的黑发,只在心中暗道,
纪陌说过,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一件痛苦的事,他的攻略目标既然是让纪陌爱上自己,为防小家伙伤心,果然还是要认真研究一番爱情成立的必要条件。
作者有话要说: 夜明君(严肃):怎么办?我好像不知道要怎么验证天长地久这个结婚必要条件!
纪陌(冷漠):我该怎么让他理解夸张这种修辞手法?
宋乔:给他找个语文老师补课?
纪陌:好,高材生,你上吧。
宋乔:?
第52章
魔洲善战, 由于叶君侯强者为尊的理念,但凡能力弱一些便会惨遭淘汰沦为奴隶,所以能在暗京混上一官半职之人,本身武力也绝不会弱。
如今迁都已成事实, 青帝手中又有天魔血契,为了让自己将来日子过得好一些, 这群从残酷斗争中磨练出的猛将终于暂时脱离了沉迷酒色的状态, 一路强攻之下,竟是势如破竹夺回数座城池,成功在神魔二洲之间打出了一条运输线。
只可惜, 还未待他们和神殿汇合, 常辉就已将妖洲大军化整为零, 仗着一个普通妖族都比凡人强悍的单兵优势,同时突袭神魔二洲城市, 只用了数日时间又令人类军队忙于救援, 重新占到了上风。
妖族战斗能力强大, 繁殖又快,人类才灭了一个团的豺狼虎豹, 没几天他们就又生了一窝卷土重来。加上常辉根本不在意妖洲损耗, 神殿却要努力保护当地百姓,如此被动情况下,若要进行持久战,神魔二洲兵力终将消耗殆尽。
然而,看似占据优势的妖洲也不是铁板一块, 比如现在,常辉就再次黑着脸走进了狼族营地,“霜狼首领,听说雪兔一脉又有战士失踪?”
妖族野x_i,ng未驯,很多部落都还维持着作为妖兽的本能,自他们出发时就发生了多起猛兽捕猎其它种族的情况,其中又以只有奔跑这一个逃生能力的兔族损失最为惨重。
弱势种族埋怨常辉将它们集结在一起无法逃跑,习惯捕猎的猛兽也对常辉限制自己饮食颇为不满,若不是有任青崖站在他背后,只怕这些妖兽早已群起攻之。
此时,面对常辉的质问这直立的蓝色巨狼也是以不屑眼神回应,“狼吃兔子有什么可奇怪的,你又不许战士们吃人,我们就只能自己捕猎了。”
常辉很清楚这些被妖王催化出的妖兽根本不是正经妖修,虽然身体得到了力量,头脑却仍停留在野兽阶段,他一开始还会试图去驯服这些蠢物,如今却是全然没了那兴致,只冷冷道:“我这个人并没有多余的耐心饲养宠物。”
“你什么意思?”
许是听出了他的杀意,霜狼首领立刻就亮出了自己锋利的獠牙,然而根本没给他出手的机会,常辉布在营帐外的陷阱已经发动。
巨大箭矢没有一丝错漏径直将霜狼首领钉死在地面,不去理会对方的痛呼和哀嚎,一袭青衫的儒雅文臣抬起照明的火烛,轻轻将明火扔在那对人类而言很是狰狞的野兽身躯,待到火焰将其吞噬,这才平淡地回了一句,“我说过,违反军令者死。”
呵,和人比凶狠残酷,当真是活腻了。<
喜欢主角令人退避三舍请大家收藏:(m.fubook.win),腐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