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陈小朋友今年5岁了,按小茉前世那样也是可以上幼儿园了。但是他偏偏不要,一定要跟着爷爷过。陈爷爷是c市的人,知青下乡后和婆婆认识,两个人就相爱结婚了。后来知青可以回去了,他也不愿意走了,只是他儿子出生后被陈爷爷的爸爸妈妈接走了。现在陈爷爷婆婆家只有他们两个人,小临风也算是和他们作伴了。据说这里待到10岁,村里读几年小学再被带走。这先不管他,比较重要的还是陈爷爷,陈爷爷写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她前世小学时练毛笔字练得不错,就骄傲自满了,没有继续练下去,以至于后来的字也变丑了,导致后来都不好意思提以前练过毛笔字,提了也没人信,而这一次她一定要好好抓主机会并且不要再骄傲自满了。
婴儿的日子真的很无趣,从最初的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以后,小茉逐渐的无聊起来。尽管陈小朋友每天都过来给她作伴,但是拜托,讲得东西也太无聊了,不是东村的两条大黄狗打架了就是西村的谁被揍了,小茉很想跟他说那关你小破孩嘛事啊。不过还好后来换讲童话故事了,尽管都听过了,但总比那琐事强啊。
无聊的日子就这么过着,每天都重复着,好不容易快一周岁了,也就是来年的9月,小茉终于可以走路了,而且也不用受陈小朋友的荼毒了,因为他要去上学了。9月1日的那一天,天特别的蓝,空气特别的新鲜,自己是特别的活力四啊。
一大清早,陈临风就跑到她家。“茉茉,我今天要去上学了。爷爷说老师会给我们讲很多很多故事的,等我听完了再回来讲给你听,好不好?”说完后,他就用那双大眼睛亮晶晶的眨巴眨巴地看着我。“就你眼睛大,就你眼睛亮,老娘的也很大好不好,俺出去谁不是说苏家闺女长得像洋娃娃似的”。好吧,小茉承认都是小时候他那一句“她好丑”伤自尊了,害得她看他那祸害样,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走了心里欢呼雀跃啊。不过表面上还是甜甜的说了一句,“谢谢风风哥哥,哥哥真好,那你放学了早点回来找我玩哦!茉茉会想你的。”陈小朋友听了小茉儿的话,重重的点了点头,小小的年纪第一次觉得自己肩膀上的任务很重,转过身的时候却没有看到小茉儿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不然定伤心不已。
乡下的娱乐真的很贫乏,小鬼上学去了,家里只有她和妈妈两个人,妈妈在附近的皮鞋厂里上班,今天休假在家。妈妈初中毕业也算是小有文化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她开始教自己学习吧,就从今天开始正是踏上改造之旅。
“妈妈妈妈,风风哥哥去上学了,茉茉也想上学。”小茉拽着妈妈的袖子,使劲地撒娇。“好不好嘛。”妈妈把我一把抱起,说:“茉茉还小,现在还不到上学的年龄啊。”“可是,妈妈,茉茉也想像风风哥哥一样学知识。”“哦,茉茉为什么想学知识啊?”苏母一脸好笑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因为有了知识茉茉就是聪明的小孩了。”“那茉茉的意思是茉茉现在不聪明了咯。”“不是的,妈妈,茉茉要变得更聪明。”小茉大寒,装小孩可真痛苦啊。“好。”妈妈一脸正色的看着她,“那茉茉一定要好好学习哦,就让妈妈来教你吧!”目的达成,小茉一脸灿烂的点点头。
之后妈妈一有空就教数数,教生字。前世小茉学习成绩还可以,只是不用功,学校的老师经常夸她聪明,就是太马虎,以至于就这么浑浑噩噩的上来一所三流的大学。但是如今可以重来那就不同了,她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做一个成功的人。不过现阶段鉴于年龄还小,不可太锋芒毕露。在这次的学习过程中,居然还发现自己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虽然前世已经学过,而且这些小学生的文章也简单,但过了十几年,已经全部忘记了。如今看一遍后,尽然就能全部背出来,怎叫她不高兴,这或许就是重生的好处吧。
苏母也很开心,因为她发现女儿很聪明,是个小天才,很多东西一讲就懂。于是就把这个发现告诉了苏爸,苏爸一听,更为开心,女儿从小就是自己的福星,一出生就给家里带来了好运。别的小孩经常哭闹,她却很乖。你累了,她还会给你揉揉肩。“爸爸爸爸”的那叫的一个甜。都说女儿是爸爸的贴身小棉袄,此言一点不假,所以他从来不会羡慕那些有男娃的家庭,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女娃比别的男娃好一百倍。好吧,在苏爸的认知里,自己的女儿是最好的。于是两人一合计,就让苏妈辞职,专心在家里培养小孩。而那一年,她已经3岁了,自认为不露锋芒的学完了一年级的知识,还考了双百,当然据卷子是苏妈向学校要的,具体怎么要来的就不得而知了。
7岁的陈小朋友开始上小学一年级了,他现在的任务是每天把老师讲过的知识再复述一遍给小茉听。小茉觉得自己具悲剧,一年级知识学了两遍还不够,还要学第三遍,简直辱没其天才的名声。好吧,那“天才”是她自封的。
小茉个人吧不是很想出名,自封“天才”自娱自乐是可以,但真让别人认同了,到时就会被当成猴子参观。毕竟是重生人士,到也不会像古代那谁谁谁幼时作诗一举成名后被其父拉去展览导致后来再无发展。但是时刻被人注视参观那真不是一件好事,做什么事情都觉得别人在看似的,为了不太出挑,她决定暂缓学习时间,打算学才艺。
小茉考虑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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