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感情也许就是个操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开始交往,林泽志成绩不好不坏,整天懒懒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钟一天到晚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俩人基本靠手机交流,够原始,也够纯情。
要是现在随便跟个人说,那个林泽志啊,还这么跟谁谈过短信恋爱呢。绝对要笑掉大牙,肯定还要补上一句:你丫做什么梦呢。
然而这个梦还就真实存在过。
常钟的忙是一阵一阵的,忙过一阵之后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事,林泽志从来不问他去忙什么,常钟也乐得清闲,从来不解释。
没事的时候他就整天开着那辆捷豹去接他放学,甚至还在他们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两人整天腻在一块儿,常钟花样多,每天都能变着法儿地讨他开心。
熟悉一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在搞对象,每次几个人结伴走出校门时看到常钟的车就笑着跟他打趣。
他不恼不怒也不羞,低头钻进副驾驶,当着他们的面和常钟接一个短暂的吻,高调得很,刚开始他们还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
常钟爱惨了这小东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不遮不掩,坦坦荡荡的样子,亲完了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眼神裹挟着露骨的爱恋直直地望进他的眼。
常钟几乎不敢看他,有时头脑发热,简直想直接在车里就本垒打。
而且他知道这小玩意儿不学好,时不时叼着根烟吞云吐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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