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别跟qín_shòu计较
在樊梅花面前丢了脸,金玉刚脸色有些讪讪,
“老爷子就是这样勤劳,连几个工分都不舍得丢,我让他在家休息几天,他都不肯。”
这时候丁金霞又旧话重提,“梅花,你说陆长福是不是专门跟我作对,他是不是故意让大伙今天多干活?”
梅花的眼神有些闪烁,她索性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就算今天不上工,他们说也不会来你们家吃饭!”
丁金霞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其实社员们说的话还要难听,有些人说,
不论是不是想帮郁春芽父女,他都不愿意来给丁金霞和金玉刚这一对狗男女长脸。
有些人在他身后劝导,
“我们这种身份的人跟他们计较什么?以后说不定一年都难得回来一趟,日后在路上说不定都认不出他们,何必为了这种小事郁闷?”
难得过来一队的李志高冷笑着附合女儿的话,
“小金,他们一队的人不识抬举,不是还有我们二队的人吗?你放心吧,我的人可不像他们这帮穷酸这么迂腐。”
这番话果然让金玉刚和丁金霞的气消了不少。
丁金霞笑了起来,“莲花,你说得不错,跟他们计较有失我们的身份,还是你想得通透。”
她们这里自我安慰了一番,心里顿时又莫名愉快了起来。
这时,丁金香带着一群人叽叽喳喳地来了。
这些人,明显是已经在地里干了一会活计,有些人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板上全是黄泥,另外又有些还光着膀子。
可见有免费大餐吃的诱惑力还是挺大的,这些人甚至连脸都来不及洗一把就冲了过来。
不过,这里面还是有一个例外的,走在最后的一个小少年虽然衣服破破烂烂,但整个人却很是干净清爽。
“李朝宗,你怎么也来了?”李志高的眉头皱得能够夹死苍蝇。
笑嘻嘻的少年十分有礼貌地给他躹躬,“堂叔,是堂婶让我来的。”
“唉呀,小孩子家家吃不了多少,又是自家孩子,我就让他一起来打打牙祭。”丁金香对自已丈夫说道。
这种免费人情,不要轻易浪费了,省得队里的人都说自己夫妻俩苛待远方回来的堂侄。
“开饭啦……”朱菊花在院子里大喊了一声。
这一次摆满月酒,金玉刚是下了大本钱的。
隔壁大队有人杀猪,他直接跟人家买了半头猪过来。
虽说半头猪摆十桌酒席有点捉襟见肘,但久不见荤腥的社员们难免顾不得风度地下箸如飞,不一会,筵席上的菜肴就消失了泰半。
李朝宗一边吃东西,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这一座典型的农家小院。
这里就是他春芽姐从小生活的地方?
那个矮胖老婆子就是她那个心狠的外婆吧?
此刻,她一脸慈祥地抱着今天的小主角,倒看不出她狠心到要卖自己嫡亲的外孙女……
——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怪不得姥爷说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李朝宗吃饭的动作十分快,跟他同一桌的人手脚也不慢,风卷残云之下,桌子上连菜汤都让人倒进了碗里。
“看看……”李莲花得意地说道,“我还没听说过有吃食请不到人来吃的呢!”
何招弟的大妹何来弟嘴巴一擦,十分满足地说,
“莲花姐,你肚子里的小娃娃什么时候生出来,到时候,也记得请我们再吃一场哦!”
“没问题……”李莲花款款微笑,“等我们搬到省城,欢迎你来做客!”
李朝宗意味不明地朝李莲花看过去。
自家这个堂姐,外表清丽婉约,唇畔总是挂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可是,谁又知道,她,跟她那个无耻的父亲一样品格卑贱?
收回自己不知不觉带了寒芒的眸光,李朝宗把自己杯里的米酒一饮而尽。
呛鼻的辣意入喉直直流到李朝宗的胃里,他不小心咳了一声。
这时候,跟李朝宗同桌吃饭的一个男子,一脚踹开围着他脚边正在抢食的一只小狗。
李朝宗再次看了一眼志得意满、正朝自己女婿龙松柏敬酒的李志高,他慢条斯理地阻止了这个男子,
“七叔,一个人跟谁计较很重要,你跟qín_shòu计较,你输了不如qín_shòu,跟它打平了也不行,因为这时候你就成了qín_shòu一样的人。”
那个七叔有些想笑,“那如果我打赢它了呢?”
缓了一息时间,李朝宗笑得十分开朗无邪,“你赢了,岂不是就比qín_shòu还qín_shòu?”
桌上的人齐齐大乐,纷纷说道,“那么,我们见了qín_shòu该怎么办?”
“无视即可!”小少年露出了唇畔两个酒窝。
本来想拒绝自己岳父敬酒的龙松柏一双眸子忽而有些锐利,他盯着少年问李志高道,
“爸,他就是你的堂侄?”
李志高皱眉点点头,“不知道你妈怎么把他也叫了过来。”
这个孩子虽然时时都在笑,李志高潜意识里有些不愿意见到他,毕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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