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出现在林重的视线当中。
领头者是一名身材高大壮硕、剃着平头的青年,在青年的旁边还有一人,胳膊吊在胸前,正是林重曾在小面馆里教训过的那个混混老大。
在这两人身后,跟着七个人,高矮胖瘦都有,全都拿着棒球棍、砍刀、匕首、钢管等凶器,怎么看都不像是大半夜出来散步的样子。
林重看到那名被他扭断胳膊的混混时,便知道这群人的目标恐怕是他。
不过,林重并无躲避的打算,这群混混在普通人眼里或许很可怕,但在他眼里,只是一群土鸡瓦狗而已。
混混老大也看到了林重,顿时大喜过望,手指朝林重一指,大声说道:“刚哥,就是他!就是这个王八蛋扭断了我的胳膊!”
说完,他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林重,眼睛中似乎要喷出火来。看到林重,他感觉自己的胳膊和肚子又开始疼了,虽然一直都很疼。
被叫做刚哥的壮硕青年将手一挥,跟在他身后的七个人哗啦啦散开,围住林重,一个个脸色不善,目露凶光。
刚哥抱着胳膊,慢吞吞地走到林重面前,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林重,语气有些诧异:“罗山,你不是开玩笑吧?就这家伙,能把你打得这么惨?”
也不怪他不信,因为林重看起来实在不像是高手,相貌普通,身材瘦削,除了一双眼睛非常明亮之外,再无其他特别之处。
罗山就是那个被扭断胳膊的混混的名字,他听到刚哥的话,连忙赔笑:“刚哥,我哪敢呢,就是这小子没错,你别看他土不拉叽的,那都是表象,扮猪吃老虎呢!”
“你小子是越活越回去了,连这么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也打不过,真他妈丢老子的脸。”刚哥呸了一声,使劲揉揉鼻子,抬起下巴对林重说道:“嘿,乡巴佬,我兄弟的胳膊,是你弄断的?”
“没错。”
哪怕被一群手持武器的混混包围着,林重仍然脸色平静,气度从容,没有半点紧张之色。
林重的表现,倒让刚哥稍微收起了轻视之意,能有这份镇定功夫,足以说明林重的不凡。换成普通人,早就吓尿了也说不定。
“看来,你很有本事了?”刚哥故意问道。
“还行。”林重仍然惜字如金,语气淡淡。
刚哥眉头一扬,对林重不咸不淡的态度心头火起,冷哼一声,向旁边的罗山使了个眼色。
罗山会意,跳出来指着林重的鼻子骂道:“刚哥好声好气跟你说话,别他妈的给脸不要脸,你知道刚哥是谁吗?”
“不好意思,没听过。”听罗山这么说,林重倒对这个叫刚哥的家伙产生了好奇心。
“谅你也没听过刚哥的大名,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罗山竖起大拇指,向上一挑:“刚哥在整个庆南区,身手也是一等一的,当年曾手持砍刀,一人抢下一条街,全身受创十八处,仍然面不改色,怎么,怕了吧?”
听着罗山的吹捧,刚哥非但不觉丢脸,反而面露得色。
“原来如此,不知刚哥找我,有何见教?”
刚哥见林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脸色终于黑了下来,他在这片地区横行霸道,人见人怕,不管谁见了他都客客气气,何曾受过这样的轻慢?
他心中杀机暗生,嘴角自然露出狞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弄断了我小弟的一只胳膊,我也不要你的小命,只要你赔他一只手,然后跪下给他磕三个响头,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怎么样,你是自己动手呢,还是要我们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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