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
临近山顶的一个洞穴中
一只身长达到1.8米的雄性猞猁从洞穴中出来,他淡金色混合着湛蓝色的美丽双瞳警觉的左右看看,神态高贵而淡定。
片刻之后
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抖了抖身上的华丽皮毛,动作优雅的踏雪而行。
五个月不见
一岁半的王天一相比之前更加光彩夺目,一身华丽的金黄色皮毛配上深褐色斑点条纹,在脖颈处有一道宽宽的银色颈毛,仿佛雍容而绅士的贵族子弟,戴着一条昂贵的银色裘皮围脖。
尤其是头顶高高竖立的毛茸茸耳朵尖上,各有一撮金黄色的丛毛旗杆一样的树立,就像王侯大将出征时背后的战旗,霸气而美轮美奂。
王天一的身后,走出来一只,两只,三只未成年猞猁,身长也达到了一米六,换上了厚厚的冬季皮毛显得美丽极了。
最后,是王祖儿慢悠悠的出场。
她与此前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身上冬季皮毛更厚实了些,在寒风凛冽的季节无惧风雨霜雪,可以最大程度保留体温,不至于在寒冷的冬夜动作僵硬。
幼崽将要成年,对血肉的渴求更多了。
在这严酷的寒冷季节中,食物与生存本来是个无法回避的大难题,很可能逼迫母兽驱赶走孩子,任由其在寒冷的冬季森林中独自猎食,生存或者死亡。
可猞猁一家依然过的很滋润,原因就在于走在最前面的王天一。
野兽有牙有利齿不可怕,嗜血猎杀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有文化爱学习,还乐于传授这些生存技能。
王天一脚步轻盈地走在最前面,这是他在群体中地位变化的最显著特征,成为猎杀的核心和指挥者。
这个角色原本由王祖儿扮演,现在已经自觉的退到最后面,担任捕杀小队的第二攻击手和最佳辅助者。
从积雪皑皑的山顶处来到了山腰处,这里有一条明显的积雪分界线,向上是一片银白素裹,向下是枯黄的草木丛林。
王天一左右的审视了下,凭籍记忆来到一处山石边,神情高傲的低吼一声;
“大家快动手吧,别磨蹭。”
二呆子,三傻子和拖油瓶闻言立刻行动起来,四爪翻飞在巨石背后的阴影积雪中刨起来,没过一会儿,就露出藏在这里的一条大牛腿,足有两三百公斤重。
大牛腿在积雪中冻的比石头还硬,但是这难不倒王天一,三个弟妹争先恐后的爬上去,慢慢用体温融化身底下的牛肉,满满幸福的感觉。
具体这些琐事都用不着王祖儿和王天一动手,懒洋洋地趴在一边等着享用就好,现成强壮的劳动力不用,那不是傻了吗!
从王祖儿传递过来的眼神中,王天一感受到了母亲的慈爱与自豪,心头没来由的一热,回报以孺慕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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