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傻子家跟普通商服没啥区别。
一楼没啥显眼的装修,而且乱糟糟,随处可见的破袜子,烂衣服,捂在一起有股发霉的味道,很是冲鼻子。
原本白色的地瓷砖,现在黄一块绿一块,走在上面,直黏脚,得稍微用力才能拔起来,不知道多久没擦拭过了,相当埋汰的同时又非常恶心。
郑傻子在前方领路,顺着扶梯走了2楼。
二楼远比一楼干净多,至少摆设看起来没有灰尘与污渍,阳光还能完美的照射进去,清亮不少,空气也没有那么浑浊,甚至混杂一点高级香水的清香。
有一张双人床,被子没有叠起来,窝窝囊囊的堆在床头,被褥表面有一滩褐色的痕迹。枕头套因为长时间被汗水浸透,有些发黄,白色的墙面有无数细小的黑红色血点子。
双人床左面两米有一个电视柜和电视剧,还有个双开门的大号电冰箱。靠门的右侧有个木桌子,桌子旁边有三个木凳子。木桌子上面摆着没有吃干净的属实和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生物所煮熟的肉片,以及一碗蒜泥和三个啤酒瓶子,一双筷子。
我站在勉强可以落脚的地方,扫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除了脏以外,真的没有什么“在楼梯口看热闹的于香肉丝招呼道。
“还是我炮哥厉害……”
于香肉丝说话口气心虚无比,踮脚尖,跟做贼似的,走了过开,顺便打量着郑傻子。
“嘿嘿嘿……”
郑傻子用衣袖擦擦额头热汗,抽搐的嘴角达成对等的状态,咧歪着含糊不清说道:“我咋感觉我身上轻松不少,还突然变热了呢?咋这么热了捏!热死我了!”
说说话,愉快的脱下皮夹卡,掀起里面穿的内搭黑色毛衣,露出带有肚毛的啤酒肚,肚毛最少长十厘米,隔远了瞅,跟长了两个脑袋似的。
“你肚子上的毛,不说剪一剪啊!都比你头发长了,还有以后别穿毛衣了,这天热。”
我拿下耳朵夹的中华,用自己火机点燃,抽烟眯着眼睛,又仔细看了郑傻子一圈。
面相很好,该说不说,确实是福相,命里有机遇,不能缺钱,而且长命百岁,说不定日后能取个拿得出手的漂亮媳妇,搞不好能研究出来个孩子。
气运十足,摊上先天性魂魄缺失,还能保持这个状态,属实不易的情况下,更能证明他命硬。
“嘿嘿嘿……”
郑傻子一把将手中的皮夹克扔到床上,指桌子的饭菜,傻乎乎说道:“你俩吃点饭不?可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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