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装仕女图,并不是说画的是一个女子,而是画中的主角是一红衣女子。
除了红衣女子外,画中还有一个小院,中间有女子在抚琴,她身后有三个男子赏琴品茗。
看到这幅画作,林森头脑里出现了一些场景,如同画中一样,一个小院中,四人如画中陈设。
“哈哈哈,王兄果然厉害,竟然能请到红衣小姐,今天我们可是大饱耳福啦!”
“李兄说的这是什么话,这都是赵兄的功劳,要不是赵兄,红衣小姐还真不一定给王某这个面子!”
二人说完,纷纷转过头恭维起赵姓公子,三人喝了会茶觉得不尽兴,于是吩咐下人上酒菜。
看这个小院的装饰,并不是普通人家的样子,而是一家青楼的后院。
而红衣姑娘,这一年十六岁,本名也不叫红衣,家道中落后沦落风尘,因喜欢红衣,所以称她为红衣。
红衣本是艺伎,在当地颇有名气,一手琴艺折服无数人,很多才子纷纷上门,想要聆听妙音。
这一天,青楼的妈妈找到红衣,说有三位公子想听他弹琴,这三人有钱有势有才,红衣对前两个都看不上,唯独看上了赵公子的才华。
看在赵公子的面子上,红衣答应了要求,于是在后院招待三人,一开始气氛也很融洽。
后来酒菜上来,几杯酒下肚,三人也都放开了,赵公子见红衣样貌可人,心里为之倾慕。
而红衣喜欢赵公子的才华,也偷偷观瞧他,一来二去,二人眉来眼去,竟然有些来电。
三人吃酒,红衣只有一个,李公子家里有钱,王公子乃是官宦子弟,三人中地位最高,而赵公子就是个穷书生。
因为有些才学,所以人们捧他,若没有这些,他什么也不是。
三个阶级三个人,红衣竟然选择了赵公子,这让王公子有些吃味,面上有些不悦。
此时赵公子已经有些醉意,没有了一开始拘束,也没有注意到王公子的变化。
李公子把一切看在眼里,李家世代经商,李公子很懂得察言观色,见王公子不高兴了,于是心中一动,在他耳边说了一句。
听到李公子的话,王公子眼睛都亮了,但嘴上却道:“这样不好吧,毕竟赵公子也在这里。”
李公子哈哈笑道:“这有什么,妈妈那里讲给我,至于赵公子,大不了带上他就是!”
王公子闻言笑了,满意地点点头,回头看了看赵公子,此时他的心思都在红衣上,根本没注意到二人说什么。
弹奏了两曲,红衣有些累了,告罪了三人,想要进去休息一会儿,却被李公子叫住了。
“红衣姑娘且慢,赵公子想请姑娘喝一杯,他刚刚听姑娘弹琴,即兴赋诗一首,想让姑娘品鉴!”
听到这里,红衣和赵公子都愣住了,王公子拍了拍赵公子的肩膀,赵公子这才反应过来。
“啊,是,我刚才做了一首诗,是……”
文人的脸皮薄,尤其在美人面前,更是乐于展示自己,结果还真做了一首诗。
钗朵多讶重,
髻鬟高畏风。
面将花争艳,
衣共桃竞红。
一首诗念罢,红衣面若桃花,被赵公子的文采打动,于是就留了下来。
赵公子见此,正好酒壶没酒了,于是起身说去打酒,其实是去下药。
当时青楼有一个落魄画师,平时为客人和女子作画,对于这两个大客户他肯定不能错过,结果目睹了这一切。
红衣喝了两杯酒,只感觉不对劲,可此时为时已晚,李公子早就安排好了一切。
最让红衣心痛的是,赵公子眼睁睁看着这一切,不但无动于衷,反而助纣为虐,因为他也喝了酒。
事情发生后,红衣心如死灰,妈妈安慰她,但红衣却不能接受这一切。
她哀求画师做一幅画,记录当时美好的场景,结果画师竟然也提出过分的要求。
红衣答应了,不过要先作画,并且用她的血做颜料,当时条件简陋,用血调色也不是没有,画师也没有怀疑。
画作完成后,红衣看着画中的场景,回忆着当时心动的感觉,心中的怨念越来越深。
就在这时,画师来索要他的报仇,而红衣先假装迎合,却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剪子杀死了画师。
鲜血溅落在画上,红衣更加鲜艳。
杀死画师后,红衣选择了自尽,却因为心有怨气,无法投胎转世。
她想报仇,那三人却有高人指点,他下不了手,后来为避免魂飞魄散,她寄生在用她鲜血做的画中。
这一住,就是几百年。
在这几百年里,红衣经常报复负心男子,她用幻术勾引,然后将男子收入画中,吸取他们的阳气。
一时间,民间流传着血姬夺命的传说,有些修道之士也找过她,但心思正的都被她躲过去了,心思不正的都成了她的祭品。
渐渐的,红衣的修为越来越高,只是天地间灵气越来越少,开启空间需要灵气为引,红衣才销声匿迹。
灵气复苏的时候,红衣已经忍受了百年的孤独,她迫不及待的出来,也来不及去找负心的男人。
饥不择食的红衣,先是对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下手,不过她没有杀了他们,而是将他们留在画中。
前因后果,林森都大致有了了解,他感叹红衣的身世,对她的做法并没有多少抵触。
“怎么样,这幅画有问题么,你是不是看出了什么?”
李建新跟在林森旁
喜欢我真的成过仙请大家收藏:(m.fubook.win),腐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