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人全部噤声,被吼的那人拉不下脸,嚷道:“冲我发什么脾气,不就失恋了嘛,又不是我让你失恋的”
经他这一嗓子,全班人都知道陈慕宇失恋了。
陈慕宇一气之下跑了出去,郑凌忙站起身,刚张嘴,名字还未喊出口,陈慕宇转眼就不见了,恰在此时,上课铃响了,郑凌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追了出去,一面让金凤凰把陈慕宇所在的位置告诉他。
班里,跟陈慕宇同一宿舍的人皱眉说道:“早知道就不跟老秦说了,这下好了,大家都知道了。”
外号叫老秦的人,也就是刚才被陈慕宇吼的人,此刻心里也有些后悔。
有人说道:“快回位子坐下吧,老师来了。”
等郑凌找到陈慕宇时,他正坐在学校的一处长满藤蔓的过道亭子里一动不动,郑凌站在陈慕宇看不见的地方,静静陪他,不忘打电话给辅导员请个假。
又是一节课下课,附近有人抱书路过,郑凌终是走过去,轻声说道:“回去吧。”
陈慕宇低着头,闷声道:“你别管我。”
郑凌看了他几秒,转身走了。
听到脚步声渐行渐远,陈慕宇扭过头,盯着郑凌的背影,忽然见郑凌停了下来,回过头问他:“走不走?”
陈慕宇定定地看着郑凌,好半晌才站起身,慢慢跟上。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陈慕宇好几次见到花慕云都是欲言又止,而花慕云则在看到郑凌的那一瞬,就像老鼠见到猫似的,有多远躲多远。
十一放假第一天,郑凌应着金凤凰的要求多出去走走,于是他便斜挎一条米色男士单肩包,坐车来到繁华的市中心。鳞次栉比的高楼构成了无数条街道,郑凌无所事事地在一条条街道上闲逛,偶尔会进到店里去看看,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也会买下。
人群中,有人一眼就看见了他。
“邹申邹申”
郑凌寻声望过去,只见一位穿着蓝色t恤黑色长裤的青年在向他挥手,郑凌想起来来人是邹申的高中同学兼好友,由于后来上了不同的大学,有了各自的朋友圈,而且这位好友又在其他城市读书,联系就逐渐少了,没想到今天会在这茫茫人海里遇见。
郑凌笑着迎上去:“张登”
张登轻轻捶了下郑凌的肩膀:“这么长时间你也不联系我。”
郑凌笑道:“你回来怎么也不打电话给我?”
这时跟张登一起的两名同伴走到他们身旁,张登揽过郑凌,介绍道:“这是邹申,我高中同学兼好哥们”随后又介绍这两人给郑凌认识,体形健壮的叫周冠,另一位皮肤黝黑的叫林征,这两位都是张登的大学同学,趁着十一来沧禾市旅游。
知道郑凌是独自一人逛街后,张登大手一提,便把郑凌拉入了他们的队伍。
第108章
这一天郑凌过得很充实,直到晚上八点多,整座城市灯火璀璨时,他才与张登他们三人分别,坐上回家的公交车,手里提着几个购物袋。
由于十一,很多商场都在做活动,张登他们本来就是来买衣服的,而起初只想凑凑热闹的郑凌结果还是忍不住被这些物美价廉的衣服所吸引,也买了几件,为此还被金凤凰唠叨了好一阵子,说他都穿成了有钱人,可这抠门的性子却还是一点没变。
车里人头攒动,每个人都紧紧挨着,郑凌勉强挤了进去,抓着扶手稳住身子。
人虽多,但说话的人很少,大多数都是逛了一天,有些累,很多女生坐在位子上抱着包包闭眼小憩,窗外的霓虹映照在她们的睡脸上。
有一女生正在埋头玩手机,无意间瞥见郑凌,忙不动声色地偷偷把手机对准他,镜头里的郑凌戴着耳机,五官清俊,轮廓分明,鼻梁高挺,皮肤白皙的毫无瑕疵,此刻正垂眸看向窗外。
半个多小时后,郑凌下了车,在路灯的照明下,不紧不慢地走向别墅区。
月光下,清风掠过,夜凉如水,本来这里就地属郊区,除了偶尔行驶过的车辆,只有夏夜里的虫蛙在肆无忌惮地秉着星烛夜谈,沧禾湖畔的幽静使得郑凌放缓了脚步,就连平日里喜欢闲聊的金凤凰也在这时消了声。
步行了一段路,倏忽,一大群鸟乱叫着从附近的小树林里窜出,还有一坨鸟屎恰好落在郑凌跟前,倘若郑凌再往前走一步必中。
郑凌险险避开鸟屎,望向黑黢黢的小树林,嘀咕道:“不会有人在偷偷猎鸟吧”
金凤凰看得很清楚:“不是猎鸟,是有人在打架,而且各个都下狠手”
听到打架,郑凌眉毛一挑,想凑过去远远瞄一眼,可能是上一世穿到奚卿身上,对打架这种事他莫名地感到亲切,兴许他过去还可以充当和事老,制止这种粗暴的不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但刚迈出一步,郑凌就又退了回来。还是算了吧,这一世他毕竟是邹申,是个良民,而不再是奚卿了,这种事还是少沾惹的好。
见郑凌拎着袋子加快步伐逃离这里,金凤凰心知他很想去围观,便劝道:“你胆子放大点,这不还有我嘛,想看就去看呗。”
郑凌瞥它一眼,走路的速度丝毫不减:“你?还是算了吧,关键时候一点都不顶用。”
“哼,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看我以后还理不理你了”金凤凰气得背过身,决定先冷落郑凌一段时间,可是等了几十秒,仍不见郑凌过来哄它,金凤凰终是按捺不住回过头,却见郑凌悠哉游哉地越走越远。
金凤凰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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