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还喜欢看自己的小帮工们自相残杀,所以从他们很小开始,老板就要他们练武。
没人能反抗老板,老板就是这一方天地的神;没人能走出这方天地,因此这方天地就是整个世界。
小帮工的母亲从不照养他,用她最常讲的话说,如果不是他是老板的财产,她就会把他扔进护城河淹死。
何况他还有双灰色的眼睛。母亲很厌恶他,宁愿跟肥猪头一样的嫖客睡,也不要跟他一间屋子。
老板却欣赏他那双没有感情的眼睛。可是小帮工太不喜欢说话,连老板问他话时也不搭腔。那天他差点被打死。
从血泊里抬起眼睛的时候,老板发现这个小孩的眼睛居然能让他感到心惊,因为眼珠里什么也没有,完全漠视自己的性命,无论如何折磨也一样,对活不活下去这件事浑不在意。
“小子,你有种,但是你要记住只有活下去你的有种才有意义。”老板杵着铁棍说,他刚刚用铁棍在那小子背后刮出了几十条血痕。
可是孩子的眼睛毫无变化,没有波动,根本不明白意义是什么,根本不清楚有种的含义。老板突然觉得很无趣,便不管他了。
有另一个孩子,另一个头上裹着方巾的、另一个妓女生的小孩,却总是缠腻着他,把他当好朋友。
“我叫小芳,你可以叫我小方巾。”
“我给你带了吃的,别让他们看见了,是后厨房偷的鸭头、鸡翅膀。”
“你老不说话,莫不是哑巴?”
“你的眼睛真特别,真好看。”
小帮工不明白小方巾为什么总围着自己转,他从不回应,小方巾任然孜孜不倦。他们说这是朋友,但他没有朋友。
总之,他们从小一起生活,直到十岁。
妓院烧了起来,老板肚子上插着一把剑,在地上爬。老板要妓女和他陪葬,包括他母亲,已经被老板割断了喉咙。
他冷冷地站在老板面前,拿起另一把剑,割开了这个生父的喉咙。
然后被老板封塞的路凹陷了,横梁垮下来,小方巾推开他,自己被砸死了。
埋在地底一个被横梁支起来的空间里,还好有缝隙能钻进来。身边只有他,和小方巾的尸体。
他麻木地开始挖,用断剑的剑尖。一天、两天、三天,到了第四天,已经实在没有力气了。所以他开始吃肉,完整的骨架,腐烂的肉,陪伴他最久的人。
然后他又见到了阳光。阳光又有什么意义?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他没法答,更不去想。烂人肉的味道、阳光的味道,他没有感觉;死里逃生的欣喜、满身污糟的疲惫,他全不存在。
走在野地里,他就用学的功夫杀饿狼,走在街上,他就去捡乞丐窝里的嗟食;活得下去,他就活,活不下去,他便死。一点也无所谓。
然后他遇着一个老乞丐,身上布料缝着一口大布袋,衣服其他地方破烂不堪,布袋却光洁得很。看起来疯疯癫癫摇摇晃晃,身体轻飘,可是却哗啦啦能从大口袋倒出十几把铁剑来,这人揣着这么多重铁却毫不费力。
“来来来小孩子,从这里面捡一把,我来教你。”老乞丐眯着眼睛打量男孩,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
“我……为什么要学。”男孩太久没说过话,嗓音有些沙哑,但干硬得比铁剑还冷。
老乞丐也不惊奇,不知从哪变出一盘菜:“你跟我学一天,我就给你一盘吃的。”
“我为什么要吃。”
“你为什么不吃?”
男孩低下头,的确没有理由,那便吃罢。
当他拿起剑,老乞丐更兴奋了:“你是左撇子?”
“不是。”
“哦,那你为何要用左手?”
“因为我的左手不够右手好!”
他的天分的确是令人吃惊的。一个月后,一只蜜蜂从他耳畔飞过,钝剑一闪,蜜蜂翅膀不见了,只剩身体在地上嗡动。
再过一个月,老乞丐叹气道:“我已没什么可再教你,够啦,够啦。”
“那我可以走了吗。”小男孩淡淡说。
“嘿嘿你这小娃娃,这话通常是由我说的。”老乞丐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语气却开心,摆摆手,把剩下几炳铁剑照济往布袋一装,就跟从不认识男孩一样,又摇摇晃晃走远了,感觉不过走了几步,人却远的再也追不上了,可见轻功之可怕。
夜暗了,只剩风,和木然站立的男孩。
迈步了,男孩走在街上,两旁低矮的光秃秃的树枝却突然顶上了烛火,灯烛下每棵树上不知何时都挂上形态各异的彩色纸鸢,煞是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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