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的一扇落地玻璃窗后,站着程世腾。程世腾向下眺望,和小鹿一起看何若龙。
也许是那一身军装的功劳,何若龙现在看起来不那么像乡下小子了,身上也没有野调无腔的匪气,但是在程世腾眼中,却也远谈不上有魅力,甚至还不如当年那个姓余的学生高级。如果小鹿又和那个姓余的勾搭到一起去了,那么他虽然恼恨,但是多少还能理解;可是小鹿竟肯和何若龙相好,他就想不大通了。
程世腾越是思想,越感觉这不是一句“学坏”可以概括的事情。他想也许身体上的损伤让小鹿的心里有些变态,小鹿喜欢何若龙,也许只因为何若龙是条魁伟的壮汉。
何若龙走到小鹿面前,身后跟着几名同样利落整齐的随从,其中二人各自拎了铁笼,笼子里趴着吱吱乱叫的狗崽子。对着小鹿露齿一笑,何若龙指指自己,轻声问道:“看着还行吧?”
小鹿懵里懵懂的也跟着笑:“挺好。”
何若龙抬手又正了正军帽,昂首挺胸的跟着小鹿往里走,一边走,一边又做了个深呼吸。拎着狗的随从们则是很自觉的留在了楼门口,不敢擅入。
何若龙上楼,进入了程廷礼所在的小客厅。客厅门关了,小鹿留在走廊里,像上次一样惴惴不安的靠墙站着,很怕何若龙会在程廷礼面前出乖露丑。门后忽然响起了程廷礼的笑声,笑声开朗,是个说高兴了的模样。小鹿在外面听见了,失魂落魄的也跟着笑了笑。
然后是何若龙开始说话,说的是什么,听不清楚,只听得出他声音不高不低,速度不紧不慢,说一阵,停一阵,显然是在和程廷礼有问有答。
小鹿越听越是得意,仿佛何若龙给自己脸上添了光彩。片刻过后,他忽然又想:“他以后和我就没关系了。”
但他想象不出“没关系”之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所以心里还是很得意,因为何若龙是这样的伶俐,能说会道。
一门之隔,程廷礼坐在沙发上,一边低头往烟灰缸里磕着烟灰,一边也在得意,因为发现何若龙是条好枪,只要自己给他上足了子弹,他可以是指哪打哪。
两省交界处的匪患,一直是他的心病。剿匪这种行动,伤亡既大、油水又少,下面那帮王八蛋遇了这项差事,一个个的全要往后躲,纵是躲不过了,也多是敷衍了事。正好,小鹿从山里给他牵出了个何若龙。把剿匪的苦差丢给何若龙,堪称是土匪打土匪,死了哪一方,他都不心疼。打好了,他提拔提拔他,给他点饷给他点枪,不怕他不对自己感恩戴德;当然,也得防着他拥兵作乱,所以要往他那帮土匪兵里安插些个军官教头,一是观察他的风吹草动,二是显出自己对他的重视,让他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嫡系。
程廷礼缓缓的吸完了一根香烟,一根烟的工夫,足够他看透何若龙的志向了。
急于出人头地的青年,那就更好控制了。程廷礼忽然又有一点惋惜,因为对于何若龙,他有一点嫉妒,这嫉妒不涉及名利,纯粹只是一个男人嫉妒另一个男人,因为对方比他年轻、比他威武雄壮。
在春意盎然的时节,一只老雄兽也会这样嫉妒另一只小雄兽。
如果没有这种最原始的嫉妒存在,程廷礼想自己也许会花点心思,好好栽培栽培这个年轻人。这年轻人太上进了,太有野心了,路走正了,会成大器。
程廷礼心里想着,脸上笑着,不时的向何若龙提出问题,并且全是关键问题。何若龙问一答十,最后几乎是兴致勃勃的长篇大论。程廷礼很明白年轻人的心思,知道他这是在竭力的向自己展示十八般武艺,想要博一声好,故而做出饶有兴味的样子,不时的含笑点一点头。
如此直过了三个多小时,程廷礼把何若龙看得透了,把问题也问尽了,耳听得墙角自鸣钟铛铛铛的敲了起来,他这才伸手一摁茶几上的电铃,叫进了一名副官,让副官带何若龙去吃午饭,吃过了午饭再走。何若龙作为小小一名团长,又是野路子出身,居然第二次登门就能被程主席赐饭,旁人纵是不提点他,他自己也晓得这是件荣耀事情。恭而敬之的行了礼退出客厅,他转身对着小鹿一挤眼,低声笑道:“我吃饭去,你呢?”
小鹿刚要说话,然而越过何若龙的肩头,他看见客厅内的程廷礼向自己招了招手,便连忙摇了头:“你吃你的,我还有我的事儿。”
何若龙小声又道:“那我回办事处等你。”
小鹿无暇再说,绕过他走进了客厅。关闭房门站到程廷礼面前,他不知道这位干爹又有什么新花样。
程廷礼保持着温和表情,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对着斜前方的小沙发一点头:“坐。”
小鹿乖乖的走过去,坐下了。
程廷礼放下茶杯,很舒适的向后一靠,又翘起了二郎腿。今天略有一点阴天,所以房内大白天也开着电灯。灯光在玻璃茶几上投下了光影,程廷礼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反了光。
“这个何若龙,还真是千变万化。”程廷礼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的皮鞋开了口:“上次见他的时候,他不过是个草莽小子的模样;这回可好,彻底的换了一身气派。怪不得你对他情有独钟,我看这个人的风采,的确是不凡。”
小鹿的眼睛无处可看,于是下意识的,也盯住了程廷礼的皮鞋:“我没有——”
程廷礼一晃翘起来的右脚,拐着弯的“哎”了一声:“你这个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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