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思齐很希望能有哆啦a梦的时光机,回去一九九七年,他一定死都留在北京的外公家,而不是被接回父母身边,一起移居香港。
排行第二的顾思齐属于超生,所以一生下来还没记事就被在南方工作的父母送到外公家抚养,父母等着风声过去再把他接回。
他的童年就是在四合院、胡同大街度过的。
那时,外公一家住在大四合院里,小姨妈还没有出嫁,天天把他打扮得像小女孩一样,让外公抱着出去溜达。
外公是老一辈的知识分子,翻身之后在某个建筑学院挂了个闲职,空闲的时间太多,他养花、写字、遛鸟、带外孙,生活得无比惬意。
都说隔代亲,顾思齐在外公家是专宠,坐在外公肩膀上背唐诗是常有的事。
外婆祖籍是广东佛山,会唱粤剧,会做一手好吃的粤菜。从小就被胡同里的大人夸作小神童的顾思齐在外婆的陶冶下,小小年纪就学会一口流利的粤语。
他被接回父母身边时,事情太突然,一下子离开了外公外婆,离开了北京。朝夕相处的人变成了一年才见一次的爸爸妈妈,还有很陌生的哥哥。他的整个世界都被搅乱了,变得无所适从。
前行的公交忽然猛地刹车,惹来一片骂声。也把顾思齐从过往的回忆中拉扯了出来。他看向窗外已经不得不熟悉起来的街景,在街灯下,冬日的雨开始落下。
这场雨今晚落下,又不知要何时才停了。
这里的冬天不下雪,总是下雨,晴了一阵,眼见着外套都用不着穿了,忽然气温又急转直下,接着便是绵绵细细的雨,十分冷。
☆、二
为了节省烟钱,顾思齐今日的早餐就是一杯港式奶茶,楼下茶餐厅开了二十几年,港式奶茶做得很地道。他每日的早餐固定不变的就是奶茶,配餐的或是三明治,或是多士、菠萝包,亦或是肠粉、叉烧包。其实茶餐厅的早餐选择很多,不过适宜学生快速解决的大抵也就这几样。
顾思齐慢吞吞的喝着奶茶走去公交站,顾敏学通常坐早一班车,所以两个人极少会碰到一起。这样也好,他们兄弟俩本来就没有话题可聊。
学校的日子一成不变,顾思齐从小就被夸长得好看,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愈发英气勃勃,一进教室立即就有几双眼睛偷偷盯着。可惜他心思全不在此,毫无察觉,加上平时也就跟几个体育部的同学走得近,那些女生只能把他当高高在上的王子供奉起来了。
当然总有例外,比如校花唐楚楚。
熬过上课紧凑的课程,下午两节中文课之后,有体育部的活动。顾思齐是典型的上课一条虫,下课一条龙。坐在他旁边的同学深受其害,每次讲课老师注意到顾思齐时,善良的同学都要用各种方法去提醒正在发呆/睡觉的他。
但在体育部的活动中,顾思齐却是绝对的活跃分子。
体育馆1楼历来是最热闹的,多的是借故过来见少年英姿的女生。
“传给阿齐!”蓝队队长一声高吼,正被包抄的队员立即反应,把手中篮球往后传去。
顾思齐稳稳接住,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中,灵巧的穿过红队的防卫,篮球鞋在木地板上划出尖锐的声音,只见三步上篮,一气呵成。双脚刚落地,他随即在篮下把篮球抢回,红队的高大前锋长手一截,欲夺过篮球。顾思齐迅速往旁一瞥,余光瞄到队友——出了名的三分球射手高天泽,于是手腕一转,篮球如箭一般被传了出去。
高天泽朝他一笑,露出“算你够醒目”的表情,接过篮球,起跳,投篮,轻松拿下三分。
最终蓝队以领先红队21分结束了这场比赛。
红蓝队都是体育部的学员,输赢都没什么太大关系,毕竟每次举行比赛,红蓝队都是抽签决定的。
所以比赛结束后,气氛还是很热络,有开玩笑互相损对方的,也有擦着汗邀约换了衣服出去填肚子的。高天泽找了下顾思齐,看他跟旁边的人一边说话一边喝水,正想走上前,眼尖的看到校花唐楚楚往那边走了过去,身边还跟着两个女生。
有女生找不出奇,看看周围,多得是。
但是校花找就够特别了,尤其不止找了一两次。
高天泽饶有兴趣的抱着双臂看顾思齐的反应。
“顾思齐。”唐楚楚走上前微笑着喊了一声,露出脸颊旁浅浅的酒窝。
顾思齐擦了擦下巴的水珠,转头看向她,他知道眼前这个比同龄人要显眼得多的可爱女生是有名的校花,是他隔壁班叫唐楚楚的同学。不管是名字还是本人,确实都楚楚动人。在一群穿着学生制服的女生中,她就如同一朵美丽的花,亭亭独立。
可惜顾思齐同学一向甚少跟女生接触,饶是唐楚楚已经找过他几次,他还是忍不住因紧张而僵硬起来,半天才憋住一句:“嗯。”
弄得旁人还以为他是耍酷。
偏偏唐楚楚就是喜欢他这样,不像别的男生一看到她眼睛就发直,像只大脑没有发育的猴子在她身后转来转去,她又上前了一步,纤长的手指不自觉的缠绕胸前的长发,音调甜甜的,很有撒娇的意味:“你放学后有没有空?”
“我要上补习班。”
“补习班之后呢?”
“……跟别人约好了。”
唐楚楚的大眼睛眨了眨,锲而不舍:“跟谁约好了,我可以一起吗?”
“……”顾思齐仰头喝水,把剩下的半瓶水都喝光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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