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时候,他会难得露出些微的一丝柔情。我猜,他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不定还会笑。
这说的好像我没见过他笑一样,其实不然,很久以前他总是对我笑得无忧无虑的。变成今天这样,全是我的错。
“洛予辰先生……”
总摄影师突然停下,貌似什么地方有点为难。
洛予辰没有动,用眼神示意对方说下去。果然是我旗下的大牌,用眼神下指令的样子很酷。
“这个……可不可以请您把耳环先去掉一下……”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他身上穿着lu de vici几百万一套的正装西装,配着那只十字架的耳环,极其正式庄重的整体效果就被一丝不相称的休闲风破坏了,仔细看着确实有些别扭。
如果我还活着,下次见到被誉为流行设计届首席的lu de vici先生,就有机会嘲笑他了。我会说,小路,你本人亲手设计的独一无二的耳环,和你自己旗下的西装居然搭不起来啊。
洛予辰瞟了一眼摄影师,摄影师明显惴惴不安,旁边的人也都紧张地捏了把汗。
那是当然,洛予辰出道九年多,大红大紫,造型也变过不少个,唯一不变的就是左耳上的银色十字架。
多少综艺八卦节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计地套话,就是想得知这枚耳环的由来和背后的故事,在粉丝的网站上,这耳环的仿制品也卖得相当红火,还有人出天价要lu de vici再做一对出来,被我不遗余力地阻拦,断了小路的一笔横财。
说到这枚耳环,可能是我失败的人生中少有的得意之作。
它其实是我送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大概也是所有我送他的礼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毕竟是出卖友情逼迫世界首席的lu de vici为他量身定做的,所以挑剔如他,仍然是喜欢的。
不能摘下来,是我勉强他的,勉强他戴了快十年。现在契约已满,他已然不需要再勉强遵守我的无理要求了。
果然,他摘了耳环,随意扔在一边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随随便便就丢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样。
我早有心理准备这么一天迟早是要来的,虽然还是看着它发生了,但毕竟这算是我死后的事情了,我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把它算成我人生中的另一大败笔。
这种时候自然有狗腿颠颠地帮他捡起来。
然而这次捡起耳环的人却有精致修长的手指,一双修长的腿和完美的身架,他抬起身的时候就像慢镜头,染成金色的头发,五官清秀俊美,带着无奈而略微宠溺的笑意。
夏明修。
他还是一如既往,生命里带着太阳的光辉。
一个完美得叫我活着的时候嫉妒得想要撞墙的人。
我活着的时候是不承认他有什么好的,我总是说那样的美少年不够阳刚,保鲜期也短。现在总算可以站在局外人的立场用正常的审美公正地评价他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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