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肯定,方万林遇到的绝对不是普通的孤魂野鬼,弄不好是个怨鬼,甚至就连厉鬼也说不定,普通的孤魂野鬼哪来的那么大鬼气呀。
我之所以打算跟着余半仙去瞧瞧热闹,当然不是为了开眼界那么简单,学道多年,我什么样的鬼没见过,需要跟着他去见识吗?
我去的最终目的,就是怕余半仙这个半吊子把事情给办砸了。
因为他这个人已经被金钱迷了心窍,现在是要钱不要命,不管不顾,啥活都敢往自己身上揽,根本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
万一对方是个厉鬼,就凭余半仙这个二把刀子道行,估计没几个照面便会被对方收拾的服服帖帖。
这还都是小事儿,要是他狂妄自大,一不小心激怒了对方,他和方万林的小命都成问题,毕竟,鬼这种东西是不会跟人讲情面的。
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学道之人,既然这件事被我遇到了,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俩被鬼祸害吧,为了他俩的小命着想,我也不得不与他们走上一遭了。
余半仙当然不知道我的想法,以为我是单纯的想见识鬼呢,就老气横秋的对我说道:“恩,不错,没想到双喜小友年纪轻轻的,却也很有胆识的嘛,你既然想看热闹便随老朽一同去吧,年轻人嘛,涨涨见识也是好事。”
“那就多谢余大师给小的这次机会了。”我微微一笑谢道。
接下来,方万林领着我,金铃,和余半仙下了天桥,左拐右拐之下,找到了他事先停在那里的黑色小轿车。
临进车门前,我特意打量了轿车前头的标志几眼,一看竟然是国产红旗牌的。
我心里暗自震惊,要知道,当时改革还未开放,红旗这种轿车大多都是公务用车,而且下线的产量也少的可怜,远远还没有达到普及全国的标准。
这种车每当一台流向市场,卖出的都是天价,普通老百姓哪能买的起呀。
我不禁心中感叹:“这方万林还真是财大气粗,不但买了豪华别墅,竟然连领导才能配备的小汽车都买上了。”
余半仙身为城里人,啥车没见过,自然对此见怪不怪,动作娴熟的钻进了副驾驶。
我也顾不得看车了,紧跟着与金铃也坐了上去。
汽车缓缓发动。
一路上闲来无事,余半仙开始吐沫横飞的向方万林吹嘘他多么的厉害。
说什么他帮助市里的某个大领导选了一处阴宅,导致现在领导官运节节高升,还帮助某个大企业老板看阳宅,现在人家的生意蒸蒸日上。
甚至说到兴处,还吹嘘他这几年捉的小鬼不计其数,什么女鬼,水鬼,吊死鬼,饿死鬼,统统逃不出去他的手掌心。
方万林听他说完这些,脸上的恭敬之色更浓了,已经被余半仙唬的傻愣愣的了。
我对于他所说的话自然不屑一顾,心说:“余半仙,你这老货现在抓紧时间嘚瑟吧,等会见真章的时候你就牛逼不出来了。”
一路上,听着余半仙吐沫横飞的吹牛逼,时间过得到也挺快。
不知不觉中,红旗轿车发出咔吱一声,在一处别墅的大门前稳稳停下。
走下车后,当我抬头一望,不禁心神恍惚,我地乖乖,这也太气派了吧。
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白色的欧式别墅群,不但大气,又充满了浪漫与庄严的气息。
只见别墅依山而建,前方是一望无际的海滩,四周则被茂密的绿化树木包围。
俗话说,靠山高硬,前景开阔,广纳财源,永保安康,从自然地理的角度来看,方万林买的这栋别墅前有水,后靠山,称的上是一块不可多得的宝地了。
正当我打量别墅的时候,方万林已经拿出钥匙打开了别墅的房门,招呼我和余半仙一声,我们走进了别墅里面。
一进门就是宽阔的客厅,少说得有一百多平,装修的也非常奢华,屋顶悬挂着巨大的水晶灯,地面用木质地板铺成,墙上贴着仿古壁纸,房间里的摆设全是清一色欧式家具。
我从小到大住的都是土坯房,何时见过这等豪华的大屋子啊,我也是农村土包子进城,头一回了,一时间站在原地看得我两眼都直溜溜的。
当我低头看了看一尘不染,整洁光亮的木地板,都不好意思迈开脚了,生怕把人家的地板给踩脏喽。
见我不走,金铃自然也傻站在那里不动。
“双喜兄弟,来我家就不用那么见外,你俩都进来坐吧。”方万林见我束手束脚的模样,便一脸和善向我笑着说道。
听他这么一说,我终于长舒了口气,这才敢拉着金铃的小手,迈开脚步,小心翼翼的向客厅里面走去。
“双喜,这小女孩是你妹子吧?”方万林打量了金铃几眼后,开口向我询问道。
我点点:“恩,是家妹,她叫李金铃。”
“好俊俏的小姑娘。”方万林称赞了一句,话音一转又道:“不过金铃的性格太内向了,这一路也没见她怎么说话。”
我闻言心里一惊,怕他发现金铃身份的不妥,连忙跟他解释说,金铃小时候不小心摔坏了脑袋,故而举止行为有些木纳。
“唉,多俊俏的姑娘,到是可惜了。”方万林听我说完,为金铃的不幸遭遇惋惜一番,到也没有怀疑我刚刚说的话。
就在方万林跟我闲聊的功夫,余半仙那里已经拿出了一面罗盘,平放在手里,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上面的磁针瞅个不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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