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长洲听完后撂下一句:“陆老板来题匾罢。”转身就要走。
奄奄一息的瞻百里撑起一口气,拦住了他的脚步。他摇摇头,十分虚弱:“大人,直接去杜师爷家所在的那个四垂胡同,找一个叫朱点衣的寡妇,只有她能治得了。”
寡妇?
柳长洲眼皮一跳,觉得来者不善。
四垂胡同里一共住了四户人家,他们赶到时,在胡同口站着一个十分美貌的女子。被驮在马上的瞻百里气如游丝道:“大人,便是此人。”
那女子身高七尺,细腰不盈一握,身姿婀娜的倚在胡同口一块平整的石头上,手心里兜着一包瓜子嗑得正带劲儿。也不知是不是长时间嗑瓜子,吃什么补什么,她那脸盘底子形似瓜子,两道秀美乖顺的眉毛贴附在恰到好处的位置,一双盛满了秋水的眼睛不知望向何处——柳长洲额角突地一跳,觉得简直无巧不成书,好嘛,敢情这四垂胡同净出狐狸精了,前有杜蘅那样的,后有朱点衣这样的。
他走上前还没开口说话,便听见那寡妇十分犀利的开门见山,抑扬顿挫的不紧不慢道:“老娘腿短的男人不看,奶大的女人不看,比我丑的不看,比我矮的不看。”
柳长洲心想“寡妇果然是寡妇”,天下十个打嘴仗能常胜无敌的女人里,就有九个都是寡妇。他往她脚下看去,果不其然,不是三寸金莲,而是一双男人脚。他在皇城的那个家的邻居就住了个寡妇,那寡妇颇彪悍,他娘和那寡妇打嘴仗就从来没赢过,那寡妇恰好也是一双男人脚。
对付这种寡妇,不能动口,只能动手。
放平时,他要是无聊透了,或许还有心思和寡妇拌拌嘴遛一遛嘴皮子,眼下情况危急,简直间不容发。
他闪身到那女子身前,出手如电的拔了那女子头上唯一一枚玉簪,十分无耻的将那簪子的尖端比在那女子秀丽的脖颈上,一句废话都没有,轻声细语道:“走不走?”
结果那朱点衣竟是个会把式的!
她那细腰顺势往后一仰,跟一条水蛇似的以胯部为轴,上半身划了个十分圆满的弧度,一眨眼就躲开了那个玉簪,人也绕到了柳长洲持簪的手臂外侧。她那长眉一挑,嘴角攒出一朵花儿来:“哟,君子动口不动……”
话还没说完,专门动手的柳长洲简单粗暴的将那簪子比在了她的侧脸上,他学着她的样子,捏着嗓子说道:“哟,走还是不走?”
朱点衣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别人毁她容,于是当下决定好汉不吃眼前亏,十分没出息的扔了那瓜子,服服帖帖的被拿下了。
一行人火急火燎的赶到锥谷,一进营门,便看见遍地躺的都是七扭八歪的士兵,个个面有菜色,还有些人差不多都已经没脸了——那几乎就不能叫脸,就看见脖子上那块儿鼻屎那么不点儿的地方挤满了水疱,叫人看着直起鸡皮疙瘩,身上一阵恶寒。
柳长洲一把掀开方秉笔那将军帐,一眼便看见行军床上躺着一个简直都能和土鸡能攀上亲戚的人——方秉笔确如瞻百里所讲,整个人跟个肺痨重症病患一样。
床上那土鸡听见声响,吃力的挥了挥手,也不知是不是脑子烧糊涂了,居然还有闲情逸致说胡话:“扶我起来,我还能再喝一碗……”
柳长洲三步并作两步的凑过去,擦着那土鸡的耳朵沿儿挥出去一拳,砸在枕头上,冷冷的骂道:“你喝个尿!他娘的给我撑住一口气,给我妹写完绝笔信再说死不死。”
朱点衣:“……”
她大步流星、十分豪迈的赶上来,手劲儿十足的将扫帚杆子的柳长洲掀到一侧,呸道:“都要死的人了,就少在老娘眼皮底下卿卿我我,恶不恶心!”
方秉笔、柳长洲、瞻百里:“……”原来四垂胡同盛产一类狐媚脸兼之力大无穷的狗尾巴奇葩。同时,柳长洲心里又是一阵感慨,天下十个寡妇里,就有九个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呐。
朱点衣大概不懂什么叫男女授受不亲,她将指尖直接搭在方秉笔的脉搏上,皱着眉静静的把了一会儿脉,飞快的道:“蠢货,你胆子不小,放着山鸡你不吃,作死的跑去吃‘火玄豹’的肉,怎么不吃死你。”
这寡妇大概就不怎么会说人话,基本上什么话从她喉咙里走过一遭,就难听的要刮耳朵了。
柳长洲知道自己的段位,对付像杜蘅那样的娘炮还绰绰有余,对付这种炮仗型的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基本一开口就全军覆没,虽然两者都带一个“炮”字儿,前者不幸是个哑炮。所以他十分知趣的没帮腔,只吩咐几个尚且能动弹的士兵在营地中间支了几口大锅。
朱点衣说话风风火火,办事尤其风风火火。她把完脉,一把攥住柳长洲的胳膊,直奔主题:“哎,就你,傻站着干嘛?等着草药自己长出脚来往锅里跳是不是?”
柳长洲定力十足,站在原地没动:“最快要多久会复原?”
朱点衣送了他一个大白眼,不耐烦道:“你以为这是变天儿啊,能说好就好?最快都得等到我下次癸水的时候。”
柳长洲默默的捂住了脸,觉得这大概就是所谓“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最高境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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