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差不多在整个艺术班学生的注视下,严欢弹完了昨天john新教的一首曲子。
一曲下来,他虽然面色不改,但其实心跳如鼓。
“还不错。”最后,一个染着褐色头发的学生评价,“不过我们这里已经有吉他手了,你要是加入的话,暂时只能当个替补的。”
“什么!我们可才是不辞万里来——”
严欢一把拉住要爆发的李波,点头说。“可以,我加入。”
“识相啊,小子。没想到普通班也有你这么懂规矩的人!好,以后你就是我们夜影的一员!我叫于成功,往后在学校里就由我罩着你了!”于成功拍着严欢的肩膀,很快就把他拉入组织。
“于哥好。”
“哈哈哈!识相,真识相。”于哥呵呵笑着,其他几个夜影成员也对他擅做决定收新成员的事没有看法,只耸了耸肩。
“对了,于哥,我想问一个问题。”
“尽管问!”于成功豪气冲天,拍了拍胸脯道。
“我们乐队的名字叫夜影,和那个叫夜鹰的乐队有什么关系?”
“问得好!我告诉你……呃,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严欢。”严欢报上名。
“我跟你说啊严欢,这个夜鹰可是本市比较牛逼的一个乐队,能知道他们的名字证明你有些见识。而我们的目标就是以夜鹰为榜样,奋起,直追,超越!直到也成为一个受万千美女敬仰的乐队为止!”
严欢想起自己上次在男厕里遇见夜鹰的吉他手和女人厮混的场面,实在难以对这支乐队产生什么敬仰之情。
“于哥,我相信你一定能做的比他们更好。”
“哈哈哈哈!有眼力!”
最后离开艺术班的时候,严欢和于成功交换了手机号码,约定有时间一起出来练习。
李波有些愤愤不平地离开,“你小子吃错药了,为什么今天要那么拍那家伙的马屁?”
“强龙不压地头蛇,那里是他们的地盘,不闹事最好。”严欢淡淡道:“而且于成功这个人头脑简单,很好忽悠。说几句好话就和你掏心掏肺了,不是个难相处的对象。”
李波用一种诡异的目光看向严欢,“你不会平时也在暗地里这么评价我吧?”
“评价你什么?”严欢不在意地问。
“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什么的!”
“你很有自知之明嘛。”
“严欢,你这臭小子!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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