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贤婿
明湛住在宫里,每天要到紫竹书院读书,只有年假几天才能来看高小怜。
一年没来,一进高老庄,庄子里的人都还记得明湛,笑嘻嘻打招呼:小姑爷,大过节的,空手来看丈母娘?
刚说完就打脸,马上拿下来俩包裹,丢给乳母。
乳母打开看,里面小被子褥子,肚兜小衣服,小鞋子小袜子,甚至玩具……眉开眼笑,“过不了多久就小了……”
明湛看见高小怜满一岁了,异常玉雪可爱,`躲在她母亲身后,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偷偷打量自己……
千呼万唤不出来。
可是高世攀已经忍不住骂骂咧咧,明湛这才知道,花笙又生了一个女儿,名叫高小多,这一次是高世攀亲自取的,寓意这个女儿是多余的。
花笙很委屈地哭了,这事也不由她……
女人哭哭啼啼,高世攀更烦,没留下过夜就带着明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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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一年,明湛满十岁,被封均王,出宫立府。
但是更加没有自由,到哪里都前呼后拥,死党,太监,从官和内卫。
立府一年后,圣旨下,命他出守燕地。
他母亲赵荣妃闻听,哭的肝肠寸断,因为燕是一个十分凶险之地,渝关过去就是漠北的金帐王朝。
百年前,漠北鞑靼人曾经冷酷地统治着中原,后来被赶回漠北,有关蛮族的恐怖传说就深入汉人之心,说他们生吃小孩心脏,以磨亮的兽角啜饮鲜血,是半人半兽的存在。
明湛以十一岁稚龄守燕地,就是九死一生,可是也无法可想,谁叫他生在帝王之
当下给儿子打点行装。
出发在即,明湛才得以偷偷溜出去。
要去高老庄,自然得先找高世攀,他在太常寺当差。
可是找到他人,他却说已经不要去高老庄了,因为花笙又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叫高小悔,意思很明显,他后悔纳了这个女人。
他又纳了两个妾,安置在京城郊的桂园里,很近的,欢迎明湛去玩儿。
明湛说不要看别人,只要看高小怜,高世攀一听这名字,更烦透了,“你知道吗?那丫头原是个哑巴,连她亲娘都想把她扔了。”
哑巴?明湛心下思忖……
高世攀死活不肯去,结果明湛自己去了。
这一次什么也没带,倒是打算把帐清一清,带回高小怜的人头,所以穿着骑射服,带着一把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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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庄里,花笙看见明湛登门,十分高兴,端茶倒水,口称贤婿。
明湛见自己的这位“丈母娘”,已经和三年前初见的时候判若两人了,因为一连生了三个女儿,除了惹一肚子一肚子的气,就是收获了一身一身的肥膘,虎背熊腰,三层下巴,据说胡族的女子做闺女的时候,都很漂亮,生子以后,却很快发胖,青春不再。
这也是高世攀抛弃她的另一个原因。
彼时正值中秋,今年天气较往年冷,葡萄成熟也晚了半个多月。
要尽快把成熟的葡萄采摘下来,放在草床上晾晒然后入库,工作量大,时间又紧迫,糟糕的是农忙季节,采摘工人还不好请,所以庄园里所有人都要帮忙,就连做饭的厨子都要摘葡萄。
临时抓壮丁,花笙央求女婿留下来帮忙做饭。
明湛直摇头,冷冷说不会。
花笙说十分简单,馕饼都是提前准备好的,羊肉也切好了穿在钎子上了,只要放在炭炉上烤熟,大家在葡萄架子底下饼夹肉垫垫就可以了。
只是烧烤的话,明湛倒可以胜任,就答应留下来帮忙。
花笙也要领着乳母去摘葡萄,高小怜负责照看两个妹妹,婴儿们离开了乳母和母亲,在树下的摇篮里哇哇大哭,怎么哄也哄不好。
孩子们被安排的离明湛很近,虽然明湛也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大人。
“摄政王爷,救救贱妾!”
明湛正忙着烟熏火燎地烤肉,猛地听见一声喊,不禁身躯一震!
回头,看见高小怜,拿着一根树枝,护着摇篮,和一条凶猛的獒犬对峙,那獒似乎会咬人的狗不叫,目露凶光,爪子刨地,蓄势待发……
看来,是护庄獒犬挣脱了铁链,跑了出来。
他抛过去一块肉骨头,吸引了畜牲的注意力,狗去啃骨头……
他把狗的铁链子拾起来,拴在树上,走到高小怜的面前,蹲下来问: “你刚刚,叫我什么?”
高小怜手捂着小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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