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的男人,正懒洋洋靠在沙发上,嗑着瓜子看电视。
他没有离开!
“你去偷人啦!这么几步路,这么晚才回来!” 他向我抱怨。
我突然很想冲上去抱住他的脖子,顺一顺他有点乱了的头发。
“神棍。”
我果然抱住了他。
他的身体像温泉,像春风,像田野里的夕阳,像娘胎里带的舒服,像是我初初来到这世界所感受到的第一次柔软,是世界给予我的唯一的礼物。
神棍啊,我连生死也不在意,唯独别离……唯独别离……
神棍啊,我很善变,很敏感,我很坏的,不会改的,你可以么?
“还说想赶我走,哼,明明这么开心。”
“我才没有很开心。”
神棍,我只是一见到你呀,就饱了。
下午,我收拾房间,他却躺在沙发上惬意地嗑瓜子、看电视。
而令人炸毛的是,我明明很不爽,却在劳动的时候自然而然哼起了歌,有意无意扬唇而笑。
他好像发现了。
因为他对着广告里那个穿背心打蒲扇的卖瓜老大爷,笑得很温柔。
“咦?遥控器呢?你有没有坐到?”
“没有。”
“屁没有!你起来!快点!”
“跟你说没有了。”他不耐烦抱怨,却还是老老实实站了起来,“你看,有么有么?肯定是你随手放在哪儿又忘了,还赖我。”
“我今天根本都没有碰过电视!”
……
一旦找不到遥控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友好,以及何种程度的爱,都会顷刻间荡然无存。
收拾完了屋子之后,我打开电脑继续写我的稿子,他继续躺在沙发上惬意地嗑瓜子、看电视,我偶尔回头,一眼就能看见他,真好。
我说话时他也说话,我沉默时他也闭嘴,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陪伴就已经足够浪漫了。
傍晚,淡淡的斜阳将我唤醒。
哈,我又睡着了。
无聊的写作总是让我疲累,自然而然地就打起瞌睡,枕在案头睡得全身都痛,却睡得格外沉。
嘴巴有点干干的,甜甜的,好像……
是颗糖。
这时他说:“嘴里含颗糖,做梦也做得甜些哟~”
的确好甜啊。
我低头笑。却意外发现——
od!
难怪一直觉得肚皮凉飕飕的!
此时我上身竟只穿了一件文胸,而亮堂堂的肚腩上贴着一个大大的“酒”字,黑字红纸。
“啊切——”我冻得打了个喷嚏。
“嘿!”他翻过沙发凑了上来,朝着我的肚子拍了一掌,汉中口音,语气像卖瓜的那个老大爷,“这大酒坛子!七十年的女儿红!”
我去!个神棍!我打不死他!
晚上,我跟他一起喝酒,很久没有人陪我喝酒了。
上大学的时候,同寝室都是家教极好的乖女孩,我若是提议喝酒,就显得很不合群。所以我一直是老师和同学们眼里,循规蹈矩的好女孩。
而后我毕了业,偶尔寂寞了,伤心了,一个人呆不住了,想找个人陪陪了,其实无非见见面、吃吃饭、喝喝酒、唱唱歌、聊聊天,心里思量着这个人该是谁,名单在眼前闪过,发现有些人早已不在,有些人相见争如不见,有些人相见易却怕届时别离难,有些人见一面难于上青天……想完了,发现还是一个人算了。
今儿这顿酒像是偷来的。
“关于以后,你有什么想法?”
喝了酒,我总想聊一些又虚头巴脑又无比沉重的话题,而与其说我关心,不如说,我害怕。
他没有看我,也没有回答,他只是说:“如果喝醉的话,我最想做的,就是躺在棺材里。里面铺满了棉被,像妈妈的肚子。我握着棉被最饱满的地方,那里有着我第一次被哺育时候的柔软。然后我睡着了,再不醒来也没事。”
是酒精的作用么?
明明是那么不着四六满嘴跑火车的人,竟也会说出这样的话,无力、病态、充满寂静。
我忽然明了,他之所以来到我身边,我之所以离不开他,其实是在不被在意的瞬间,我的灵魂早已透过他的荒诞,准确探听到了他的寂寞,即使是蛛丝马迹。
我们是一样的。
被自己的世界遗弃,是丑恶之类。
“以后,如果父母都死掉的话,我想,我也干脆一起死掉吧。还是选择死掉,比较轻松。”
我说出来了,虽然没什么改变,可还是说出来舒服。
是的,我懒惰,我孤僻,我没有斗志,我消磨时日,我已经这样过了好多年了。
谁知道呢,忽然有一天,一个神棍出现了,他说,我陪了你二十五年,你竟敢不要我!
即使死掉,现在也更没有遗憾了。
“我知道。”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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