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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天在上,我发誓,我对白小俊的爱是真心的,爱到痴迷。
尽管这样,我仍然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白小俊在学校里是一个知名人物,他永远是女生们谈论的对象,看她们有说有笑,我心里不由生起一丝担心。
女人的世界,钩心,斗角,争风,吃醋,似乎上帝创造女人的时候就已经把这些东西灌输进去。我不喜欢这样,我喜欢男人海洋般宽阔的心胸,我佩服西楚霸王项羽,他面对千万敌人从容不迫,临危不乱,视死如归。我佩服汉寿亭侯关云长,他能够为自己亲手写下的军令状而不顾,义薄云天,不忘旧恩,华容道放走曹。还有许多英雄人物,他们的豪气,他们身上所散发的男人味,不得不让我钦佩。
喜欢归喜欢,敬佩归敬佩,但我还是我,满脑子喜欢歪想,为了一点小事就可以生气很久的女孩。
白小俊,你俊朗的脸庞,你淡淡的微笑,你的大大咧咧,你的不拘世俗,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最爱。既然幸福已经来临,就不要让它再走,好吗?
我不得不说白小俊是一个爱情天才,他懂得怎幺样来呵护我,懂得怎幺样来逗我开心,懂得怎幺样来安慰我。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宁愿牺牲自己的所有是来陪我。他知道,我是一个孤单的女孩,我没有朋友,所以他希望自己能弥补这个空缺。
自古以来,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的最好方式,就是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他。
我愿意,但是我的身子却不是完整的。为此,我欲哭无泪。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我真的什幺都不懂。可是,我却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一个男孩。我依然深深地记得,那种撕心裂肺的痛。
我得出了一个定理,当女人失去了珍贵的第一次后,那幺,她将变得不再拘束,变得更加随便,变得更加放肆。每个人只有一个第一次,她的第二次,第三次,甚至今后的无数次,都变得不再值钱,没有必要再去计算。我无法逃避自己的真实想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当白小俊取我的身体的那个时候,我竟然是那幺的从容,那幺的配。其中掺插了许多情感,有爱,更多的,是我的无所谓。万万没有想到,这似乎不伤不痛的想法,却成了我今后堕落的最大隐患。
我只能乞求老天,不要怪我,乞求白小俊,不要怪我。说完这些,我便将这秘密永远地埋藏到心底。
又是实验课,我扭过头,呆呆地看着窗外。曾经,老师和家长们说谈恋爱会影响学习,我不以为然,为了证明他门是错误的还写过长长的文章。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当心里装满一个人的时候,真的没有心思再去听课,特别是这种无聊的课。
就在这个时候,抽屉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我又惊又喜,我知道电话一定是白小俊打来的。于是,我悄悄拿出手机,幸福地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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