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的无声无息,双眸漆黑,目光黑幽幽的像两簇鬼火,笑容在洁白如玉的面庞上缓缓绽放,像一朵温柔的、夜开的昙花。
拓拔叡。
她想起那个人的名字。她已经很久不想起那个人,此时却不知为何,想起他来了。
你败了。她想。
你亏了。谁让你死了,死人只好吃亏,没人帮你申冤。你费尽心机,结果我现在这样好,我现在遇到这么好一个男人。他爱我,我也爱他,你什么都没有。
还是活着好啊。
不管经受怎样的痛苦和折磨,幸福永远是属于活着的人的。这就是你抛弃我的代价。
你要是不死就好了。不死,我也不用受折磨,我不受折磨,也不用去折磨别人。
她笑了一会儿,低头去拨弄自己脚趾。
脚是瘦而有肉的,五个指头圆圆胖胖,呈现出粉红的颜色,指甲盖近乎透明,没有染过,是它本来的颜色。指甲剪的短短的。脚上的伤已经快好了,那褐色的血痂已经很干,似乎过不久就将要和血肉脱离。
她伸出手去,一点一点抠,将那块疮痂撕下来。有点疼,血痂还没落,硬撕撕了一手血。她像感觉不到疼似的继续撕,把整块都撕了下来,再用衣服将血擦干净。
李益,李益,她仰起头,心里念他的名字。他才刚刚走,她又想他了。真是可怕,她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疯狂了呢?拓拔叡要是现在见到她,一定会非常吃惊吧。她脑子里都能想象出他那副瞪大眼睛,瞠目结舌的样子。他一定会说:“我乖巧又听话的凭凭,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真是不可思议呀!”她心里倔强地想:你真蠢,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我连杀人都不怕,我怕这个吗?你不了解我。你没见过我真正的样子。你的凭凭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只是你不了解。她心说,你真可悲,做了十年夫妻,你连我真正的样子都没见过。李益比你有福多了,你就是个倒霉鬼。
她好像又听到他的嘲笑:你只能跟他做狗男女,你们又不能双宿双栖。她好像受了这愤怒似的,眉毛立起来,突然拳头都握紧了。她在幻想中一拳将他打倒在地:那也比你这个断了气的死人强一百倍!
拓拔泓听说自己前脚一走,她后脚就将李益召进宫,眉头就拧的跟个麻花儿似的。更了衣回到崇政殿,她却已经衣冠楚楚在榻上坐着,身上衣带鞋袜俱全,众宫人的陪侍下面色庄严,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拓拔泓看她这样美丽端庄,又怀疑她只是找李益来说话,并没有别的意思,是自己多心。这样想他心里感到舒服了一些,便同太后一道去早朝了。
乙浑被抓了。
皇太后重病三月以来,第一次到永安殿临朝。这一次早朝来的就颇有戏剧性了。
众臣早已知道宫中的行动,所以早早就在朝殿中等候,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大家都怕的很,仔细回忆自己跟乙浑有过什么交情。先前和乙浑关系不好或者骂过乙浑的,自然就十分兴奋,满脸喜色,大肆抨击其人品卑劣,扳着手指头给他算罪状,数的口沫子翻飞。先前和乙浑有来往,或者牵扯不净的,就缩着个脑袋,心里求神拜佛。有那人品低下的,先前和乙浑苟且,此时也跟着同僚大声地痛斥,极力地洗白。
李益刚一出现,即被一群大臣包围了。众人像猪拱食似的,看他露头即涌了上来,拉手的拉手,扯袖的扯袖。巴结谄媚之情形溢于色,那眼神比见了金子美女还要渴慕万分。
“李大人,你刚是不是进宫了?太后见你说什么了?能否透露两句,可有提到我们吗?”
“李大人可是太后跟前的红人,以后我们都要靠你多多关照啊。”
“李大人,咱们平日交情不错,要真出什么事,你可得在太后面前替我说句话啊。我家里还有八十的老母,三岁的奶娃娃……”
李益被缠的脱不得身,拱手道:“诸位,诸位,这里是朝堂,人多嘴杂,拉拉扯扯的不像样子,有什么话等下了朝再说吧。”
过了一会,冯朗来了。
这位是国舅,冯太后的亲兄,其人长得是面如美玉,白白胖胖,年纪也不大,才四十多岁。官位自是不低,骠骑将军。众人见了太后亲兄,就跟见了自己亲爹似的,立刻放开李益,赶去巴结冯朗,媚笑道:“国舅早啊,国舅今天气色好啊!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李益跟这位冯大舅子关系倒是不错,官位品级也接近,是能拉小手拍膀子的同僚。冯朗跟他妹子感情极好,他妹子喜欢谁他就喜欢谁,所以他敷衍完了同僚,这边看到李益已到,即欢天喜地过来攀谈,笏板夹在胳肢窝下:“李大人今天来的早啊。”他看到李益旁边的位置无人:“哎这怎么空着一个人。没事没事,来来,今天咱们两个一起站。咱们两个还没一块站过呢,今天有缘,要好好说会话。”
朝列中有不少位置空着。李益和冯朗中间原本隔着一个人,这位昨夜也下了大牢了,所以冯朗就喜滋滋地捧着笏板,往左边靠一步,越过那空位,跟李大人凑起肩膀来:“哎呀,李大人,咱们聊会聊会。”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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