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我一直在院子里走动,没有外出。”杨安无奈道,“当然大人是不会信的,因为您一早就没打算信草民。”
苏云开不意外他的狡辩,在没有确凿证据前,要想一个杀人犯承认杀过人,并不容易,“那你有没有留意到,你杀死常德的地方,那里是个以前别人烧瓷器的地方,地上还有许多碎瓷片?”
杨安微顿,“草民没去过那里,不知大人在说什么。”
苏云开轻轻冷笑,“破碎的瓷片边缘锋利,但多为碎屑,所以鞋底厚实的人并不会察觉到,可是鞋底薄的人却很容易扎脚。常德是个车夫,一天到晚基本都在车上,不用下地,所以鞋底并不需要太厚,他的脚底也因陶瓷碎渣而扎出细小的血洞。可是像你这样长年累月都要出远门的人,鞋底却必然会很厚实,扎进一些碎屑,或许连你都不知道。”
杨安下意识挪了挪脚,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这个举动,可旁边盯看的人却看得很清楚。杨敬见儿子如此,心中顿时腾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为了清白,更为了真相,他沉声,“脱鞋。”
杨安诧异地看向自己的父亲,“爹。”
“我让你脱鞋!”
杨安没有动,杨敬一步上前,要去脱他的鞋子,看看上面有没有碎渣。其他镖师见状,也上前帮忙,任杨安如何挣扎,鞋子还是被脱了下来。杨敬颤抖着将鞋底一翻,那厚有一寸的白色鞋底上,赫然扎进些许碎屑。他差点昏厥过去,也不顾那碎屑扎人,捏在手里拼命揉,揉得指肚被硌出血,看清那是陶瓷碎渣,喉咙顿时哽咽。
杨安大惊,跪地说道,“爹,我没有杀人,这是什么时候沾上的儿子不知道,我……”
“杨安。”苏云开冷声打断,“除了这个,你身上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证据,那个证据,是常德死前所留。”
杨安怒道,“还有什么!”
“我说过,常德是车夫,常年要挥动辫子,所以手臂力气很大。你制服他时不能让他呼救,那势必需要捂住他的嘴,那你就剩下一只手,常德完全有机会反抗。他的右手大拇指指甲外翻,但却并没有泥土,所以他肯定是将最后的力气用在了凶手身上。一个人连指甲盖都快挣脱了,可见当时用的力气有多大。杨安,你的身上,定有类似伤痕。”
“那也有可能是我在其他地方受的伤。”
见他还不承认,苏云开语气更冷,“常德的身上虽然有因为挣扎而留下的伤,但明月验尸后,发现唯有他脖子上的伤口能够渗出大量的血。但是凶手将他倒挂在了树上,那他的裤子本不该有血,可是在他膝盖那一处衣裳,明月却发现了血迹。就算脖子上的血喷溅到了别的地方,那也不该只有膝盖那一点有。唯有一种可能,凶手也受了伤,而在他搬运尸体的时候,为了不沾到死者的血,于是抱住他的腿移动,就在移动的时候,凶手的血被沾到了死者的裤子上。我想……你之前受伤的胳膊,只怕在打斗时,伤口又破开了吧。”
明月插话道,“你的伤是半个月前造成的,虽然当时伤得深,但半个月的时间伤口也已经在愈合了,没有强大外力的话,是不会再撕裂的。你爹曾说你伤口裂口又溢出了血,还要给你请郎中看看,常叔膝盖上的血,就是你的血!杨安……你就是杀害常叔的凶手。”
杨安面如死灰,捂着胳膊不给杨敬看,抓着衣服不给别人掀,看得杨敬也心如死灰,他的儿子,真的是凶手。
他颤声问道,“为何你要杀一个素未谋面的车夫?你到底要借鬼姐姐的歌谣掩饰什么?”
苏云开叹道,“为了掩饰他辜负阿菀的事实,为了他的妻子孩子不离开他,更是试图以这样残忍的手段掩饰他所犯下的过错。”
杨敬似在那一刻里白了发,不想去关心那什么阿菀,可又不得不问,“阿菀是谁?”
“阿菀就是童谣里的鬼姐姐,她喜欢杨安,杨安却隐瞒了自己有家室的事实并和她往来,最后导致阿菀怀恨自尽在这棵榕树下。”
屡屡听见阿菀的名字,杨安才稍稍回神,怔然问道,“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阿菀和我一起,应该没有任何人知道的。”
苏云开说道,“因为鬼姐姐的调子,就是《忘云天》的调子,而那歌谣,来自袁州,来自你的老家。”
杨安愣神。
“阿菀有一副好嗓子,你投其所好,教她唱这首歌谣。而为这歌谣重新填词的人,很清楚这是你教会阿菀的,所以只改了童谣,并没有改调子。因为他们想告诉别人,那个负心汉就是你,所指向的,也是你。”
杨安抬头看他,“他们?”
苏云开转向那沉默许久的祝安康三人,“就是他们。”
村人齐齐往祝安康三人看去,此时见他们异常镇定安静,便意识到这苏大人说的不假。村人诧异,祝长荣也难以置信,“童谣是你们编造的?”
☆、第51章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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