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鎏金小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支簪子,缓缓起身道:“今日得见,也是你我的缘分。我这里有一支幼时佩戴的簪子,放在匣子里落灰多年,不如就送给姑娘做个纪念吧!”
那是一支金玉所制的凤形簪子,玉通体透白,金光亮闪闪。凤的两只翅膀是用金绕制的,左右各缀了一只淡紫色东珠,凤口里吐出一缕金色流苏,造型优美典雅,色彩明快协调,仿佛很是贵重。这才见面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萍水相逢,叶梅那里肯接这么贵重的礼物,举手谦让道:“这么贵重的礼物,叶梅真的受之有愧,还请主持收回吧!”
嫣儿见状,拉了叶梅避开主持,小声道:“姑娘拿了吧。咱们这些人最要紧的是攒些体己,若是哪一日想离开了,也好做赎身之用。”
叶梅抬手瞧瞧嫣儿的额头,道:“人家送咱们的东西又哪里好意思再拿出去变卖抵挡,至于赎身钱嘛,我早有准备,你不必忧心!”嫣儿不服气,撅了嘴唇幽怨的看着叶梅。
主持慈眉善目的看着她们两,款款向前几步,抬手将那簪子别在叶梅的发髻上,捋顺了银流苏,笑道:“再贵重的东西也得物有所用,我已经是出家之人了,每日里看着它,不过是平添几分伤悲罢了。再者,姑娘带了这支钗子,越发显得俏丽了。还请姑娘不嫌弃收下吧。”
恭敬不如从命,叶梅只好双手合十道谢。
待道了别,出了凌云寺,已经是晌午时分了。叶梅和嫣儿匆匆赶去了莫愁湖。
眼下正是阳春三月时节,莫愁湖畔都是游人,哪里能分辨出哪一位是相约游湖的公子。叶梅其实很想见见那位人妖公子,但茫茫人海无法找寻,只得领着嫣儿去湖畔看风景。
湖畔的柳树绿枝倒垂,粉红的花骨朵儿迎风招展,空气里都是淡淡的甜香味儿。叶梅这精神头儿怎么都打不起来,整个人没精打采的,仿佛丢了心爱之物一般,有些失落。“罢了罢了,若是有缘自会相见!”叶梅拍拍嫣儿的肩膀,喃喃自语道。
嫣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姑娘,你怎么拿了安慰自己的话来安慰嫣儿?嫣儿与那公子素不相识,见与不见都无关紧要。可是对姑娘来说,他可是千辛万苦选的夫婿哎。”
叶梅心里空落落的,随手取下发髻上的簪子抚摸着,一副不稀罕的模样道:“什么夫婿,不过就是有过一面之缘罢了。”正说着,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叶梅回首,眼前立着的正是那人妖公子,他一袭白衣,御风而立,眉不画而青,唇不点而红。
“怎么,姑娘不想见我?我这就离开!”他忍住嘴角的笑,转身作了大步离开的模样。
叶梅急了,一把扯住他的衣袖,道:“你这人忒无趣,你哪只耳朵听见我们不想见你了?”
“这般说来,姑娘必是很想见我了?”他回头,眉眼里尽是戏谑,言语里全是挑逗。
叶梅才不着他的道儿呢,浅笑着戴了簪子,道:“我知道公子的秘密,难道公子就不打算给点封口费啥的?还有公子不打算告诉我名姓了吗?”说完,伸了两只魔抓过来,在那公子胸前比划着。
那簪子通体金黄,被太阳一照越发的光芒四射了。他的眼睛被晃的生疼,原来心心念念要来看望的女子并没有将自己放在心里。生于风月场,愿意买她莞尔一笑的不只是那些世家公子,还有皇室尊亲,倒是自己多情了。
“你……你,这金步摇是哪里来的?”叶梅抬眼,才发现人妖公子一脸的诧异,眼神里全是怒意和防备。那防备如同冷冷的屏障一般,将她和他生生隔离开来。
金步摇?原来这就是皇帝们赏给宠爱嫔妃的金步摇。叶梅不解何意,只天真的笑着:“是有缘人送我的。”
公子冷了脸,道:“我卓凌倒不知姑娘一个青楼女子,居然有缘结识了这么厉害的角色!”语气让人不寒而栗。长喜在身后急的抓脸挠腮的,生怕卓凌言多必失,说漏了嘴。
哟,这算是吃醋了?叶梅心里暗喜,看来自己这副皮囊真心很美,连人妖公子都降伏了。叶梅沉浸在自我欣赏的世界里偷偷乐呵着不能自拔,哪里还顾得上解释。
“卓公子,送我家姑娘簪子的是个尼姑!”嫣儿见公子生气了,陪了笑解释着。
公子稍作迟疑,仿佛知道是谁送的簪子一般,换上笑脸道:“我是为你家姑娘得意呢,我以为她攀附上什么皇室尊亲了呢!你们是不是去凌云寺了,怪不得等这么久还不见人影儿。”
叶梅哭笑不得,道:“原来你叫卓凌啊。只是据我所知,卓乃大周朝的国姓,卓凌正是当今皇上的名讳。公子该不会是皇上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即便你是皇上,只怕也无权交涉本姑娘的个人私事。还有,冲犯皇上名讳是大罪,不怕死你就继续叫这个名儿吧!”一个逛青楼吃花酒的纨绔少年会是当今皇上?叶梅摇摇头,怎么可能,眼前的这个人妖不过是跟当今皇上重名重姓之人罢了。
说话间,便有一老翁划着船过来了。叶梅和嫣儿嚷嚷着要去游湖,卓凌一行上了小船,一路逶迤去了湖中央。放眼望去映入眼帘的尽是绿油油的荷叶,蜻蜓打着圈儿飞着。湖里的游人大多是青年男女,两人一只小船,面对面坐了或吟诗作对,或浅语交流。佳人颔首红了脸颊,才子昂头做了赢家。真是一副美不胜收的春游图!
叶梅咬了手指,盯着卓凌的胸部发笑,脑子高速旋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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