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中,分大周末和小周末。
小周末周六晚上放假,周日晚上七点半便要上晚自习,等于只休半天。
大周末周五晚上放假,周日晚上七点半上晚自己,休一天半。
许多学生都趁着这个大周末,好好补一补这一周来缺失的睡眠。
但是有两个人没有。
一个就是陈曦,他早上五点就起床,在小区篮球场上做了简单的热身,然后开始练习三分。
另一个,就是林风。
虽然昨晚十二点才回家,但是他也是早上五点钟就起床。
既然陈曦都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而且受了刺激之后很可能会五点钟起床,林风自然也不能落后。
起床之后,他简单热了几个馒头,拍了两根黄瓜吃了。把剩下的馒头热在锅里——妈妈在附近的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当售货员,夜班还没回来。
做好了这些,他抱着昨晚洗干净的篮球,来到了马路上。
他住的不是小区,而是城中村。
这里人们都恨不能把每一块地都建房屋,以备将来拆迁时可以多领些拆迁款,自然不可能留出空地来建篮球场。
他就只能拍着球,沿着马路人行道,缓缓往前跑去。
一来练习手感,二来锻炼体力。
今天早上运起球来,就比昨晚稍稍好了些,至少球不再像昨天晚上那么调皮。
就这样运了一个小时,又开始练习滑步。
然而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帆布鞋昨天开胶的地方,终于张开了口子,一只大脚趾都在外面露着。
林风无语地笑了笑,尼玛,这下想练都练不成了。
他只能回到出租屋。
室外的练不成了,还可以练室内的。先做一组俯卧撑,再来一组仰卧起坐。
正做得热火朝天时,门外脚步声响,母亲下夜班回来了。
母亲显得有些疲惫,关上了门,问林风:“周六怎么不多睡会?”
“睡不着。”
林风一边回答,一边帮母亲把饭菜端上了桌。
母亲见他的书桌上放着一本篮球杂志,说道:“你什么时候喜欢上篮球了?”
“昨天。”
林风笑了笑,拿起《灌篮》杂志开始翻看起来,他迫不及待地汲取着篮球知识。
母亲洗完手脸,一边拿起馒头嚼着,一边说道:“打打球也好,锻炼锻炼身体。不过可不要影响了学习。”
“放心吧,妈,你儿子你还不知道?”
林母欣慰地笑着,继续吃着馒头。
家境不怎么好,她经常会被某些人看不起。唯一值得骄傲的是,林风自小就聪明,学什么会什么,成绩更是一直名列前茅。所以家里才会把林风从老家的中学转来市一中,这里教学质量比老家那所中学要好很多。希望他可以考上一所好大学,将来有大出息。
时间大约到了八点钟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女声:“林风,林风在吗?”
母亲有些疑惑,他们前两天才刚刚搬来,基本不认识什么人。这时候会有什么人找林风?
林风换了另一双新帆布鞋,这是他目前仅有的一双完好的鞋了。
打开门,门外丁倩然的身影出现在那里。
今天的丁倩然和平日里一直穿着运动衣的丁倩然不同。今天的她,身着一件白色连衣裙,把她衬托得如仙女一般。
林风只觉得眼前一亮。
片刻后,他搔搔后脑勺:“你怎么知道我们家的?”
“我是干什么的?校队的领队,除了负责后勤,就是专门搞情报工作的。找你们家这点小事,分分钟搞定。”说到这里,她看到林母,伸手打了个招呼:“阿姨好。”
林母见丁倩然竟然长得这么漂亮,不禁有些惊讶,说道:“你是林风同学?快进来。”
丁倩然摇了摇头,说道:“不了,王老师交给我个任务,让我带林风去呢。而且赶九点还要到学校去。”
林母恍然:“哦,是王老师说的啊。那你们快去吧。”
林风当即回屋,抱起篮球,跟着丁倩然一起离开出租屋。
林母看着丁倩然的背影,喃喃自语:“这丫头,长得真漂亮。要是我们林风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随即又失笑地摇了摇头,“我这想什么呢,现在学习要紧,其他什么事都不能耽误了学习。找媳妇,等他大学毕业了再说吧。”
丁倩然和林风出来逛街,林风竟然还带着篮球,边走边拍。
那模样,看起来又是认真,又是可爱。
丁倩然不禁笑道:“你逛街还带着球?”
“老班说了,把球当女朋友,要形影不离。”
林风头也没抬,一边拍球一边说道。
“其他男生都是把右手当女朋友,当然,不排除左撇子把左手当女朋友。你倒把篮球当女朋友,很重口啊。”丁倩然哈哈笑道。
她身材好,人长得漂亮,穿上这身白色连衣裙,更像是仙女一样。
结果一出口秒变老司机,让林风实在适应不了。
没多久,两人便来到了附近的一条步行街。
这条步行街上,尽是卖服装的,其中就有几家运动装专卖店。国外的耐克、阿迪,国内的安踏、李宁之类的。
丁倩然带着林风,直奔耐克。
店员见这一男一女进店,不禁暗自赞叹:好漂亮的女孩。这男孩也太有福气了,他追这女孩恐怕费了不少心思吧?
林风进去待了不到两分钟,眼就瞪得老大。好家伙,里面的球鞋也太贵了,动辄五六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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