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记得。当年和你定下七年之约,在无回门为你效命两年之后你又派我来接近秦雪初,已经过去四年,所以我只需为你卖命一年,我便可以过我自己的生活了。此刻我当然不想节外生枝,只是我也把话说在前面,如今的玄坤已经不是当时的玄坤,而秦雪初对于我而言,也不再只是一个监视的对象。所以,就像我上次在信中所说,不管你心中所想为何,所作为何,希望你不要伤害秦雪初,就当是我替你卖命多年,替他讨的一个人情。”洛云霄中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她只怕自己时日无多,没有机会在日后再说这些。
“你果然变了,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杀了秦雪初的。听你今日说的这些话,好像临终遗言一般,是不是旧病复发?”那男子何等聪敏,又怎会听不出洛云霄话里的意思。
“这也与你无关,你又何必挂心。”
“怎么,你的知己秦雪初不是一直在为你寻找火鳞蛇吗?上次你在信中说他会派人到西北大漠去打探,这倒不一定是白费力气,或许会有一线生机,毕竟秦雪初也不是一般人,以他的心思和聪明,既然有这般安排,自然是有道理的,或许你的病还有治愈的希望。”听那男子的口气,似乎对洛云霄的病知之甚解。
“事到如今,这些已经无关紧要了。你也不便在此久留,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你先回去吧,有什么消息我再通知你。你放心,七年之期未到,我该做的事还是会继续替你做的。”洛云霄言语中已有送客之意。
“这我当然相信,无回门的玄坤绝不是食言之人。希望你好好记着今日所说的话!”那男子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又回头对身后的洛云霄道:“还有,不要去查苏晚晚,也不要透露任何关于你和她的事情给秦府的人,一点都不行,尤其是秦雪初。”说罢便消失在黑夜之中,只留下瑟瑟的秋风以及风中的洛云霄。
洛云霄看着他离去,直到消失在黑夜之中。
秋风中,风露泣,美人立。
“可惜,你说的太迟了。”洛云霄嘴角一撇。
当一个人真心待你,却只为真心、无关风月的时候,任何人应该都抵挡不了这种情感上的依靠吧。
而秦雪初正是这样的人,她待洛云霄真心,为她寻药;明知洛云霄身份可疑,仍然留她在身边。救她,哪怕二人素未谋面;治她,哪怕是甘冒风险去找那人。究竟为的是什么?或许只是因为秦雪初需要一个朋友,需要一个人来让自己去信任。
这一生过的太隐忍和沉重,百无聊赖,何以寄情?她需要去相信一个人,需要一个朋友来提醒自己尚有人性,不至麻木。与其说是秦雪初和洛云霄成为朋友,不如说是秦雪初选择了洛云霄成为朋友。
可是一旦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时候,就会更加看重仅有的那点零星,秦雪初不在乎洛云霄的身份和接近自己的目的,因为她知道如果洛云霄真的想对自己不利,也不会这四年来都暗中维护自己。
这或许就是朋友能给自己的安慰,也是秦雪初感到欣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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