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研究一下么?”
“不行!”我想也没想就回答,“应鹤鸣,你要是敢打这件衣服的主意,我倾家荡产也要告死你!”
他被我恶狠狠的语气吓了一跳,继而笑笑说:“好吧好吧,我就是随口说说,你放心,我不会动它的。”
在更衣间里换衣服时,我还是不放心,留意了一下衣服衣领和衣袖的摆放位置,记在心里后,才出去拍照。
拍了一整天,最后我换回自己衣服时,发现果然没有人动过它。我略感欣慰,看来应鹤鸣也算是个有分寸的人,知道我的底线在哪儿,也不敢来惹我。
自从开始做应鹤鸣淘宝店的模特,我就辞了超市的工作。这样一来,每个周末,我就能有一整天的空闲时光,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在叶思远身边。
他很开心。周日的早晨,我们会睡到自然醒,起床吃过早中饭后,我会做一些家务,洗掉积了两、三天的衣服,叶思远会帮我一起晾,我们两个在露台上黏黏腻腻,扭着屁股撞来撞去。有时洗了比较大的床单被套,他会微微弯腰,用嘴咬着衣架挂钩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用衣架的四个夹子夹被套的四角。
做完以后,我们就换上衣服出去逛一趟,享受以前很难享受到的周末下午约会时光。
我们会逛商场,逛超市,看电影,有时候也去h市的几个公园转转。
我们坐在公园的木椅上,面对着h市那个闻名天下的湖,晒着冬日的暖暖阳光,即使一句话都不说,都感觉很温馨。我会躺下来,把脑袋搁在他的腿上,仰起脸喂他吃桔子。
桔子很酸,他会拧起眉头,送给我一张皱巴巴的脸。
我看着他,阳光刺着我的眼,我却只能看见他眼里温和的光。
这时候,我会忍不住揪住他的衣领让他弯下腰来,吻住他的唇。他的唇齿间还存留着酸甜的桔子味,我舔舔嘴角,觉得这真是一种美妙的味道。
有一次,我还缠着叶思远陪我去玩双人脚踏船,我先上船,船身立刻就晃荡起来,我站稳身体后就转身向他伸出手去。他跨了上来,身体止不住地晃,我搂着他的腰,和他一起坐在了小小的座椅上。
我们身上都穿着橙色的救生衣,为了方便,叶思远的大衣袖子并没有被我捞出来,他整个上半身都被橙色包围了,我看着他,觉得他就像一只特大号的桔子,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我们靠着椅背,一起踩着踏板,圆圆的小船就在湖面上飘荡起来。
我控着方向盘,和他一起看湖边景色。
已经是冬天,湖北面的那条蜿蜒长路上满是落叶的法国梧桐,凋零的枝桠上挂满黄色叶片,朝着西北面远远望去,扭曲的树枝在西坠的斜阳中变幻着各种造型,路上车辆嗖嗖掠过,却少有行人的影子。
那是一条很浪漫的路,我尤其喜欢它的冬天,路的另一边有许多上了年纪的小洋楼,或是欧式风格,或是典型的白墙黑瓦,中西交错间,仿佛能令人体会到时光的沉淀,历史的变迁。
刚到h市那会儿,婉心曾带我来这条路上散步,那时还是夏末,梧桐的叶片绿得葱郁,满满地盖在头顶,湖边还有大片残荷。婉心告诉我,这个城市四季分明,这个湖,这条路,在每一个季节都有不同寻常的美丽。
从那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座城市,这里空气清新,温婉的城市气质和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结合得恰到好处。我曾经有想过,毕业后,就留在这里,我并不留恋那个不曾带给我太多温暖的家乡。在家里,对爸爸和美阿姨来说,我永远是多出来的一个人,只有陈诺,是我唯一的牵挂。
我胡思乱想着,在这样安静的氛围中,突然就有些伤感起来。
我问身边的人:“思远,将来你会在哪个城市工作、生活?”
他正沉溺在这醉人的景色中,听到我的话,扭过头来看我,说:“还不一定。”
“你会回d市么?”那是他的家乡。
他笑起来,问:“怎么了?你不是说过毕业了会跟我回去的么?”
我弯起嘴角,说:“本来吧,我是准备留在这儿的,不过如果你要回d市,我一定会跟着你一起去。”
“你喜欢这儿?”
“恩!你不喜欢么?”
“喜欢。”他笑笑,说,“在这个城市,我遇见了你,我当然喜欢它。”
“哈哈哈哈你肉不肉麻。”我伸手推了他肩膀一下。
一时无话,过了一会儿,我问他:“思远,d市是个怎样的城市?”
他抬头想了想,说:“没有这儿大,也没有这儿漂亮,但是经济很发达,主城区建设得还不错。”
“我要是去了,能找到工作么?”
“怎么不能了?我们那儿广告公司很多的,你挺外向,找工作很容易的。”
“那咱们将来就在那儿安家了?”我开始美美地想,“有一个自己的小房子,别像这儿的房子那么大了,空得慌。然后,咱们白天上班,晚上回家,一块儿吃饭,一块儿看电视,还有……咱们再生一个孩子,两个也行。”
“陈桔同学,你的口水要流下来了。”叶思远笑出声来,我看着他,发现他的目光望向远方,眼睛闪着光,似乎也在憧憬着未来的美好。
我想到应鹤鸣说过的话,他说我还没胆量把我们的事告诉家里人。
我对叶思远说:“思远,寒假回家,我会和爸爸说我们的事。”
“恩?”他扭过头来看我。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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