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闯入血雾迷宫之后,才由路易宣布的。
弗林要说的就是这个:“谁都没想到,你偷走圣器是为了进入血雾迷宫。”他眼睛里露出了贪婪的神色,“你用尸手指引,想去寻找始祖之血,对吧?”
顾颐微微一笑:“对。”其实这不是他的目的,不过跟弗林倒不必说那么多。
“你的名字,在这之前根本无人知晓。如果不是我曾经在密堡见过你,恐怕也想不到,原来鼎鼎大名的无名者,居然就是当初那个贵公子。”
贵公子,听起来怪好听的,但它绝不是指身份贵重。相反,这是对尚未被正式介绍给亲王并由其认可的血族的称呼,一般来说,他们都不能算是正式的血族,而是被视为自己亲长的所属物,要说得好听点,就算是未成年儿童吧。
“但是一个贵公子,竟然能做出这么多事来,真是令人敬佩。”弗林上下打量着他,“进入其他氏族的地盘偷盗,你就违背了领权与客尊两条戒律。”
领权与客尊都属于密党六戒律,大意都是在强调领主对自己领地的权力,凡进入别人领地的血族,应当接受该地领主的统治,而偷盗圣器这种事,显然是严重违反了戒律。
“而且,你还杀害了你的亲长,违背了第六戒条。”
第六戒条名为杀亲,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可就有资格上猎杀令了。
弗林绕着顾颐又转了半圈:“如果你不是杀死自己的亲长,我还真的没法准确估计你的身份。你杀死了梵卓族的长老罗恩,所以,你其实根本不是八代——你是个六代。”
罗恩?顾颐还记得那个刻薄的老家伙,如果不是身为血族,他绝对可以做个合格的纳粹。事实上二战初起的时候,老家伙还曾经想去给德国元首进行初拥呢。他杀他,一半是因为路易,一半也是因为这个。
不过,罗恩当然不是他的亲长,路易除掉了一个竞争对手,却给他冠上了这么一个超出常规的罪名,还真是一举两得。
弗林紧紧地盯着他:“你是用什么办法杀掉罗恩的?魂戒,还是屠刀?又或者,你从尸手里得到了什么秘密?”
血族的亲长对于自己的后代有绝对性的压制,除了逆天的三代之外,从未有血族能灭掉自己的亲长,除非是该亲长起了自杀的念头。
顾颐耸了耸肩:“当然是都用上了。”那真是一次恶战,如果不是路易把罗恩的大部分手下都调开了,即使有屠刀和魂戒在手,他大概也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至于尸手,那个其实并不能增强血族的武力,当然这个秘密,除了该隐之外,大概也只有他知道了。
魂戒可以控制人的思想,这对血族也有用。不过使用魂戒也同样会消耗持戒者的精力,屠刀也是一样。所以用两件圣器杀掉罗恩和他的一个儿子之后,他被路易拖回去躺了足足十天,即使有充足的鲜血供应,恢复也是十分缓慢。
也正是在这十天里,他知道了路易的真正计划,于是伤势刚刚痊愈,他就大闹了梵卓一族,真正带走了三件圣器。
恐怕对于路易·梵卓来说,平生只有这一件事出乎了他的计算之外吧?不过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也能及时做出反应,编造了一个杀害亲长叛出氏族的贵公子形象,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不过有些东西是谎言可以挽救的,有些却不行。比如说圣器被盗,即使再怎么编造谎言,没了就是没了,而且找不到代替品。
路易当然是气疯了。顾颐轻轻地笑了一下。否则他的名字也不会挂到了通缉令的第一位,导致了他之后长达数年的颠沛流离。
弗林仔细打量着顾颐,目光扫视过他身上每一寸,然后说:“屠刀不在你身上。”顾颐身上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有放得下屠刀的地方。同理,尸手肯定也不在。但是魂戒就不一定了,一枚戒指,随便塞在哪里都装得下。
“的确。”顾颐摊了摊手,“否则我就另换一种方法对付你的同伙了。”
“同伙?”弗林稍稍怔了一下,随即失笑,“你说刚才那些?”他露出厌恶的神情,“谁会跟低贱的狼人为伍。”
果然不是一伙的。顾颐微微松了口气,但随即又有些疑惑起来:如果不是跟研究所的人一伙,弗林为什么要杀唐骥?难道说是他弄错了,弗林制造车祸只是为了试探他?
不。顾颐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要试探他有很多种方法,车祸未免太麻烦了。
不过,不管怎样,既然弗林跟研究所的人不是一伙,那,机会就来了。
☆、借力打力
“原来不是同伙。”顾颐笑起来,从容地挽了挽袖子,“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弗林紧紧盯着他,警惕地稍稍向后退了一步。他在整个诺菲勒氏族之中都是佼佼者,只不过因为诺菲勒一族受限于相貌,严格遵守避世戒律,他很多时候都只能暗中活动,“做事不留名”。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自信自己在血族之中的名气绝对会比现在大得多!
不过即使如此,对于无名者,他也要忌惮几分,毕竟这个家伙的故事简直像个传说,在他搅得十三氏族整日为了圣器战战兢兢的那两年里,甚至没有人能说清他的实力,因为几乎没有人能发现他,而发现过他的人——都死了。
只在最后,在血雾迷宫外的那一场大战,才有与他交过手的生还者。不过即使是那几个幸存者也说不太清楚,有些人甚至连人都没看清楚就被放倒了,简直提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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