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曾问自己它的真面目,因为还没到时候。然而,旁人对他所做的暗示把他弄得毛骨悚然。尽管他是一位英雄,却渴望自己重新变成一个小男孩,永远半睡半醒地沿着无色的海洋徜徉。巴里大夫继续对他进行说教,大夫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说了许许多多刺痛他的话。
他选择的是挚友查普曼以及萨宁顿的其他老同学所光顾的那家学院。在第一年的陌生的大学生活期间,他几乎没有新体验。他属于老校友俱乐部,他们一起参加体育运动,一起喝茶进餐,满嘴土腔俚语,在大餐厅里紧挨着坐,挎着胳膊逛大街。他们不时地喝醉,关于女人,神秘兮兮地大吹大擂,然而他们的精神面貌仍像是公学的高班学生,有些人一辈子也改不掉。他们和其他同学之间素无怨仇,但他们紧紧地抱作一团,所以不受欢迎;他们又太平庸,当不了学生领袖;他们也无意冒险去结识来自其他公学的学生。这一切使莫瑞斯满意。他生性懒惰,尽管他的苦恼没有解决,却也没添新的。沉寂继续下去,ròu_yù的思想活动不再那么困扰他了。他静静地伫立在黑暗中,而不是用手到处摸索,好像这就是ròu_tǐ与灵魂那么痛苦地做准备所要得到的结果。
第二年,他发生了变化。他搬进学院,那里的生活浸透了他。白天他过得跟以前一样,然而夜幕降临后,新生活就开始了。在一年级时,他就有了个重大发现。成年人彬彬有礼地交往,除非有特别的原因不能这么做。几个三年级的学生曾到单身宿舍来看望他。他以为他们准会打碎他的盘子,朝着他母亲的照片横加侮辱,结果不然。于是他也不用浪费时间去计划有一天怎样砸他们的盘子了。导师们温文尔雅,更是惊人。莫瑞斯本人正盼望着这种气氛,以便变得温和。他不喜欢蛮横粗鲁,那是与他的天性相悖的。然而,在公学时期,他非这样做不可,否则他就会被人踩在脚下。他曾经猜测,在大学这更辽阔的战场上,就更需要这样做了。
一旦在学院里生活,他的发现层出不穷。人们原来是活生生的,他一直以为他们乃是一片片印有普普通通图案的硬纸板,而他本人则是假装的。但是,当他夜间在院子里溜达的时候,隔着窗户看见有些学生在唱歌,另外一些正在争论,还有埋头读书的。不容置疑,他们是具有跟他同样的感情的人。离开亚伯拉罕先生的学校后,他再也不曾坦荡荡地做过人。尽管巴里大夫对他进行过那番说教,他却无意洗心革面。然而他明白了,在欺骗旁人的时候,他自己也被欺骗了。他曾希望旁人认为他是个空空洞洞的人,并错误地以为旁人也是那样的人。不,他们很有些内容。“然而,天哪,但愿不是我这样的内容。”莫瑞斯自从认为旁人是活生生的人以来,就变得谦虚了,并且开始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天地万物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坏的人了。难怪他要假装成一片硬纸板了。倘若他的原形毕露,他就会被驱逐出这个世界。神的存在太伟大了,不会使他感到忧虑。可以这么说,他难以想象还有比来自楼下套房里的乔伊-费瑟斯顿豪的谴责更可怕的惩罚,或是像考文垂(译注:1670年12月,英国政治家约翰·考文垂爵士(?-1682)暗讽国王查理二世对舞台的兴趣只在女演员身上,结果在路上遗到伏击,被几个近卫军官撕裂了鼻子。次年,国会通过考文垂法案:凡是殴斗而造成人体残废者应治重罪。这里指众怒难犯。)的酷刑那样悲惨的地狱。
发现此事后不久,他应邀去跟学监康沃利斯先生共进午餐。
另外还有两位客人。一个是查普曼,另一个是三一学院的硕士,名叫里斯利,是学监的亲戚。里斯利的头发乌黑,身材高大,矫揉造作。被介绍的时候,他做出夸张的姿态,说起话来(他滔滔不绝地说话)嗲声嗲气,满嘴最高级形容词。查普曼对莫瑞斯以目示意,张大鼻孔,邀他与自己携手将这陌生人教训一顿。莫瑞斯认为得先等一会儿,不愿意伤害别人的心情越来越强烈了,况且他拿不准自己是否厌恶里斯利。毫无疑问,他应该厌恶里斯利,一会儿工夫就会那样的。于是,查普曼单独向里斯利挑战了。他发觉里斯利热爱音乐,就开始予以贬低.说“我讨厌那种高雅的人”,等等。
“我喜欢!”
“哦,你喜欢!既然是这样,请原谅。”
“来吧,查普曼,你该吃点儿东西。”康沃利斯先生大声说,他心中断定这顿午饭会有些乐趣。
“我猜想里斯利先生不饿,我那些粗野的话使他倒了胃口。”
他们坐下后,里斯利窃笑着转向莫瑞斯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每说一句话,他就在某个字上加重语气。“这是奇耻大辱。说‘不’,不行;说‘是’,也不行,究竟该怎么办?”
“不说话好不好呢?”学监说。
“不说话?太恐怖了,你一定是疯了。”
“请问,你是不是总在说话?”查普曼问。
里斯利说:“是的。”
“永远也不厌烦吗?”
“永远也不。”
“没让旁人烦过吗?”
“从来也没有。”
“不可思议。”
“你该不是在暗示我让你讨厌了吧。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简直是眉飞色舞。”
“倘若我眉飞色舞的话可不是由于你的缘故。”查普曼说,他性情暴躁。
莫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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