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安葬白芷的地方。
哪怕他死了,也要和心爱的女子永生永世地在一起。
“小鱼,收拾一下,我们走吧。”
“啊?去哪里?”余春来一脸茫然。
“去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黄皮拍了拍肚子,一脸温和地看着余春来。
从此,就只有他们两个相依为命了。
无论去到哪里,他都会完成白芷的遗愿,好好照顾余春来的。
搬家?去哪里?
余春来一脸茫然地看着黄皮。
有那么一瞬间,黄皮真想不顾一切地将所有真相都告诉余春来!
只是,他心里清楚,白芷到死也瞒着余春来,不过是想遵从莲华上仙的遗愿,让余春来这一生能无忧无虑地活着,没有仇恨,没有烦忧,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白芷的死,仿佛让黄皮一瞬间成熟了许多,对余春来的质疑和茫然,黄皮只是微微一笑——
“从前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你妈妈一直都想回到自己的故乡去,她生前一直没有完成这个愿望,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带她回自己的故乡去吧!”
妈妈的故乡?
余春来恍然大悟!
原来,妈妈早就找到自己的故乡了吗?说不定是因为自己的存在,所以才一直没有办法回去吧?想来也是应该的,叶落归根,想必,妈妈也是想葬在自己出生的故乡的吧?
“这样也好,那黄叔叔你等我两天,我把家里租的房子退了,还有夜市那边的摊位也要推掉,一些不用的东西,能卖的都卖掉吧,以后要是住在妈妈老家,说不定那些东西都要重新买,多带点钱也是好的。”余春来唠唠叨叨地说着话。
这几天都是这样,家里少了一个人,余春来和黄皮没事的时候就拼命聊天,想尽办法找话题,仿佛这样,他们这个新房子,就还是那个曾经热闹温馨的小家庭一样。
“是啊,你妈妈的故乡,听说是一个风景特别美的地方呢,又没有雾霾,山里的泉水都是清甜的。”黄皮悠然回忆道。
这些,都是白芷在生病的时候告诉他的。
“那很好啊,黄叔叔,不如我们干脆在妈妈的老家包个山头吧,让妈妈就安葬在那里,然后,我们可以在山里种些果树,再养一些土鸡,开个网店,现在这种原生态健康食品,在大城市里很畅销呢。”
“好啊,正好这房子卖了的话,少说也有一两百万,再加上我那门面房卖出去的钱,包个山头再合适不过了。剩下来的,咱们还可以在山里盖几间房子住住。”
“是啊,在山里陪着妈妈。”
一对半路父子煞有介事地讨论着去了新地方之后的生活规划。
旁边假寐偷听的夜湛只觉得无比可笑。
在大荒山种果树养鸡?
别连人带鸡都被妖怪吃了才好笑呢!
再说了,大荒山三天两头就有妖怪在山里打架,闹起来的时候连山都恨不得掀开了,还种果树?
大荒山可是连草都不大长的起来的!
处理家里的财物的时候,黄皮突然跟余春来说,让他将家里的现金和存款,全部换成银行发行的那种金币和银币,余春来十分不解,对此,黄皮只是说——
“你妈妈他们那边比较落后,你直接拿钱去,不一定会给你包山头,倒是换成金币和银币这样的东西,他们是都很喜欢的。”那是自然,软妹币人人爱,可是,偏偏在妖界,那就是一张废纸而已。
妖怪们寻常下山游玩,最喜欢带的钱财,就是各种金币银币了。
虽然夜湛答应了会照顾他们,可是,黄皮总觉得这个深不可测的神秘大妖不能全信,他已经做好准备,要是到时候夜湛翻脸不认人,将他们赶出去了,他就带着这些金币银币,去那个世界的凡间做个富家翁去,只要隐藏得好,不去管那些麻烦事儿,想必,他们这样微不足道的小妖,应该没有人会找他们麻烦吧?
反正,最大的祸患——那个仙器,到时候肯定是要送给夜湛的,就当做是他们的买路钱吧。
这天晚上,瓢泼大雨再次伴随着电闪雷而下,余春来已经退掉了那个总是漏雨的棚屋,住到了黄皮的新房子里,再也不用担心大半夜起来床上都是雨水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余春来总觉得心跳得厉害,仿佛有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即将发生。
床头,安静地窝在临时猫窝里的夜湛目不转睛地盯着天上不断划过的闪电,一道又一道,是威慑,更是天赐的良机!
九天玄雷,撕裂空间,回归兽世!
一道淡金色的光芒,慢慢笼罩在余春来和黄皮的身上,过了一会儿,那金光仿佛犹豫了一番,竟然慢慢将屋子里的其他物件也笼罩了进去,软软的猫窝、漂亮的玻璃杯、花纹精美的青瓷小碗、还有那个很好玩的猫爬架……
总之,妖王殿下喜欢的东西,是都要带回自己的猫窝的。
在这之前,本地最大的一个商场遭遇了神秘的小偷,不消说,自然也是妖王殿下的手笔了。
终于可以回家了!
妖王殿下看了看爪子下已经昏迷过去的余春来,轻轻一笑——
“不错,虽然这次渡劫失败了,可是,好歹捞回来一个很会服侍妖的小奴……”
窗外,手臂一般粗壮的闪电划破苍穹,一瞬间,天地仿佛都在滚滚惊雷中颤抖着,一片银色光芒中,几个明亮的光点,刹那间消失在地平线上。
满地的沙砾荒草中,一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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