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友善到总是往人身上扑,以及,总喜欢在人吃饭的时候蹲在旁边,盯着盯着盯着……
太让人抓狂了!
“不许再舔我了,蠢狗!”
“不许叼走我的鞋,把我的鞋还给我,坏狗!”
“救救我,求求你们,谁把这条狗拖走?”
肖恩气得每天都想打狗,但可能也打不过。
狗主人罗德里克在旁边看热闹,还抓着酒瓶子做了一个干杯的姿势说:“香槟喜欢你,肖恩。”
“我不喜欢它!”
肖恩斩钉截铁地说:“我没有多余的爱心给这家伙,我非常非常讨厌它。”
但大家完全没办法相信。
那么可爱又毛绒绒的大狗,还亲昵友好地跟前跟后,怎么会有人不喜欢?
连狗主人罗德里克也觉得肖恩口是心非的样子很有趣。
他饶有兴趣地说:“我见过那些真正讨厌狗的人,他们看到香槟的时候,要不然躲着走,要不然恨不得踢死它。但你不是,你连推搡它一下,都小心地收着力道,生怕它摔跤……”
肖恩不禁辩解说:“我不怕它,自然也不用躲。但我不伤害它,也不代表我就喜欢它。”
罗德里克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望着他,感叹了一句:“天,那你可真好。”
日常给别人发好人卡的肖恩,第一次被人抢了台词。
他莫名地有一种被噎了的感觉,很不习惯地回了一句:“呃……谢谢。”
然后,罗德里克用冷静的语气分析说:“对喜欢的东西友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如果对不喜欢的东西都能保持友善……天,我快喜欢上你了。”
——喂!
这是什么见鬼的逻辑?
肖恩无语地在心里嘀咕‘真是个怪人’。
但表面上,他只是略尴尬地笑了笑,又说了一句:“谢谢。”
然而,没想到的是……
这家伙喜欢人的方式就是,偷偷往肖恩的水杯里了点儿伏特加。
大概是‘好东西要和朋友一起分享’的心理?
虽然也有偷偷喝过一些低浓度的酒精饮料,但这种烈酒,肖恩还是第一次接触。
他于是晕乎乎地傻笑着,在剧组开了一天的演唱会,边唱边跳圆规舞。
威廉导演一边吃三明治,一边欣赏舞蹈,还和奥尼尔说:“真别说,这小子舞蹈跳得不错啊。”
奥尼尔编剧很淡定地回答:“听说他以前演过音乐剧,本来就很擅长……”
乔治激动地打开了手机的录像功能。
等肖恩清醒后,非常恼火地砸了罗德里克几乎所有的酒,还把那条金毛狗香槟吓得夹着尾巴瑟瑟发抖。
罗德里克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
他歉疚无比地说:“我是真没想到,你喝掺水的酒还能醉。”
肖恩紧握着手里的最后一瓶酒,考虑是把酒泼这混蛋一身,还是用酒瓶子敲他的光头。
然而,为了整个剧组的和谐发展,他仅仅是扔掉了罗德里克的最后一瓶伏特加,尽管他在第二天又派人空运来了一箱。
这位非常个性的演员,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很快就地拍完了属于莱克塞卢瑟的少部分戏份。
他带着香槟离开的时候,一人一狗都对肖恩依依不舍:“我说喜欢你是真的(金毛:汪),酒的事情,我很抱歉(金毛:汪汪),希望我们能做个朋友(金毛:汪汪汪)。”
肖恩想了想回答:“你想听真心话,还是客套话?”
罗德里克表示都想听。
“客套话就是,当然可以,没问题。亲爱的,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肖恩告诉他:“真心话就是,朋友,别逗了!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原谅你,小子,快滚吧!”
罗德里克哈哈大笑着滚了。
接下来拍摄的是红头罩杰森的客串剧情,确切地说,是二代罗宾杰森的客串剧情。
在第一部 超人的这个时间段,杰森还作为蝙蝠侠布鲁斯韦恩的养子活着。
所以,这段剧情仅仅是很短的一个片段,大概的内容是:超人的伪装身份《星球日报》的实习记者克拉克肯特,接到了一个去哥谭市采访韦恩总裁的工作。他来到哥谭,没能见到布鲁斯,却见到了布鲁斯韦恩的养子杰森陶德。两人在不知彼此身份的前提下,对‘蝙蝠侠行为对错’产生了争执。
还没和蝙蝠侠决裂的杰森陶德,正处于把蝙蝠侠视为信仰的阶段。
结果,一个小记者跑来说‘你们哥谭义警蝙蝠侠的存在,是在践踏人民的法律’一类的话,被杰森少爷直接叫保安给粗暴地轰了出去。而不能泄露身份的超人,只能非常狼狈地被保安们给驱逐了出去。
戏份简单,肖恩认为自己演这种坏脾气小少爷的角色真是得心应手。
威廉导演却觉得:‘其实,你怼乔治的时候,才是得心应手吧?’
乔治的戏份稍微难一点儿。
他这属于戏中戏,自己扮演超人,超人又扮演了一个窝窝囊囊的实习小记者。
如果换作以前的乔治,为了耍帅,肯定是边装窝囊,边试图摆酷。
而现在的他,总算是抛弃了很多虚无缥缈的玩意儿,不再去想镜头里的自己好不好看,而是去想自己的行为符合不符合角色的要求。
不过,他在一些表现上依旧存有问题。
很多人调侃说超人的伪装只是戴个眼镜。
但事实上,扮演小记者的时候,可并不仅仅是戴个眼镜,他会调整自己走路的姿势,超人是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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