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嘴唇刚碰上,只听见惊天一声响,张佳乐如梦初醒,大吼了一句我操。
他微微直起身子扭头去看,只见快速上升的火团在天空中炸开来,闪出一片缤纷五彩,时而似银瓶乍破,时而似天女散花,光怪陆离,不似人间。而这是他调配多年的秘方,总想着要留给人看,因此独一无二,天下无双。
他看得微微发愣,好一会才想起来转回头问叶修,问的时候两眼亮晶晶的,脸上表情很严肃,眼睛却替他笑了。
“看到了吗看到了吗?那飞上去的一瞬间,是最漂亮的!”
“看到了看到了。”
“漂亮吗。”
“漂亮。”叶修说,星火的光芒闪在他的脸上,他微微笑着,越发显得温柔。
从前的张佳乐从来不知道叶修也会这样笑。
“是不是很帅很fēng_liú,看了是不是很想嫁给我。”他又问,得意洋洋的,像不老的少年。
“是是是,好想。”
然后两个人并排躺在屋顶上看天,一只手牵着一只手,虽然很fēng_liú,却也怪冷的。聊到天空露白的时候简直饿得顶不住,跑去厨房煮了两碗吃剩下的饺子,就着点甜酒吃得满头是汗,打着饱嗝说新年好。
其实那天下无双的一瞬间,张佳乐撑起身子,恰好把叶修挡得结结实实。
可这并没有什么要紧,就算不看也会知道,那烟花在天空炸开的一刻,一定是极尽耀眼的绚烂,又极尽短暂的凋零。这样的美一定不像人间的造物,流光溢彩,像天上景,像梦外花。如此虚无又短暂,一定是漂亮的。
但那一刻他只在看张佳乐的侧脸,看他仰着下巴衬在天幕上,线条干净利落,脸颊上蹭了点脏兮兮的泥。而叶修觉得很好,就这样把旧的一年翻过去,就这样把新的一年迎过来,最好从此久久长长,比什么都强,比什么都高兴,也再没有什么遗憾事。
不知道是不是天生一对。
可又是一年人间景,而最好不过在人间。
☆、废稿 - 《离魂歌》
某一篇番外的废稿。
不过后来想了想,其实没什么意思,有违“珍惜”的初衷,也有违整个故事一开始就布下的局面,让小王的那一节失去了意义,只是纯粹的玩意。于是半途搁置,也没有再写下去。
如果没有了那些波折坎坷,张佳乐还是张佳乐吗。他还会爱上他吗?他还会不会继续爱他?在很多时候,重生这件事总被处理的太过轻佻。
而我永远尊重时光。
当你不是你他不是他,其实作为同人也没有任何意义。虽然我觉得估计他还是他你还是你,但世界上也没有什么事情真的可以重来。
所以,就当是我的一次迷途中的小玩意吧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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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藏之物,可逆光阴,可跨百代。拥有者做天时之过客,行逆命之旅途。
叶修睁开眼睛,等到眼睛终于适应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一草一木浅淡的轮廓才慢慢的,慢慢的从一片单纯的墨色里浮现出来。
他迈开步子朝前走,越走,那些轮廓就越清楚。这个世界似乎终于开始从混沌中凝聚成型,先是水,一条闪着星光的溪水从他脚边流过,而后是路,慢慢的,脚下开始有了碎石坚硬的触感,最后是光,一切渐渐的明亮起来,光明为他引出一条甬道,无限的向远方延伸而去。
前面有一匹白马,并不高大,也不健硕。它用那巨大的温和的眼睛盯着叶修,甩了甩头,耳朵上的铃铛叮当作响。
叶修觉得它有点像老白,但恐怕不是,那匹叫老白的瘦马几乎无时无刻在啃咬着四周的草皮,它并不会用这种仿佛已通了人性的目光望着他。
他牵上这匹马,朝前去了。
无数的光从他身边流过。他走,它也走,他停,它也停。光的碎片零零落落,偶尔叶修停下来歇脚,仔细看了看,发现每一片碎片里,都映着一个人。他也试过回头望,可身后空无一物,只有一片漆黑的浑沌和虚无。
他尝试着在这无数碎片中寻找熟悉的面孔,但最后一无所谓。但他想他们就在这里,和他一起走这倒退的旅程。
他终于还是做了天时客,逆光阴,跨百代。那盒子般狭窄的兴欣堂和冬日里怒放的白杏花仿佛已经离他过于遥远。时光逆转,它们最终破碎在这一片虚无之中。
那匹被他起名叫做四白的马啪嗒啪嗒的喝着溪水,叶修摸了摸它的脖子,看向似乎没有尽头的前路。
“差不多了。”他漫不经心的想。
他一回神,就觉得全身发冷,特别想打喷嚏。阿嚏一声打得是畅快淋漓,刚想再补一个,身后突然伸过一只手握住他的嘴。他条件反射抓住那只手就想把背后的人摔出去,耳边就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你有毛病啊你想把人都引来吗!”
他一回头,就看见了张佳乐。
他以前总觉得张佳乐似乎不会变,二十多岁的人,也不知道年岁都长到哪儿去了。现在突然一看就觉得变化还是大,之前感慨朝气蓬勃白杨般的年轻侠少,差点忘了每个人都曾是差不多的青葱少年。
“这是在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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