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山说着,举起手中的木梳,“咔嚓”一声,掰掉一根木齿,寻找了一下目标,看见客栈大厅里的柜台上摆放着一个小酒坛子,点了一下头,弹指把木梳断齿飞射过去。
“噗”地一声轻响,黄泥烧制而成的小酒坛子被打破了一个圆形洞,美酒顿时流了出来,满大厅变得芳香四溢,酒气扑鼻。
好一个弹指神功!
在场诸人都看呆了,怪不得刘山不屑与别人动手,原来他是自恃武功高强,一般人不是他的对手。
刘山刻意地露出了这一手暗器绝活儿,震惊当场。
领队军爷心里很服气,可是服气并不等于认输。他十分狡猾,既然这个刘山不好对付,旁边不是明摆着有几个现成的好对付的人吗?先弄个人质,再讨价还价。
领队军爷看了一眼旁边的柳琴弦和红丝,决定先捡那个软的捏,事不宜迟,一步跨了过去。
柳琴弦正抱着红丝伤心,忽然发觉自己被人拎起后脖领子,怀里的红丝也被人夺走了。
领队军爷扯开柳琴弦交给旁边的一名兵士看管,自己提起红丝的衣领,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对刘山喝道:
“姓刘的,你要是敢动手,这个红丝就没命了,咱们谁也得不到。”
刘山没想到堂堂的军爷会来这一招无赖手段,一时间倒也拿不定主意,在手里掂了掂木梳,定睛向红丝望去,同时心里想到:
万花楼这两个奴才敢逃跑,说明有几分胆量,自己还没见过,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呢?
只见红丝被领队军爷从后面提了衣领,站在面前,他的头低垂着,双眸紧闭,看不清楚长相,只看见他的身材瘦弱细高,双手带着手铐,脚上被锁了铁镣,一条腿耷拉着,膝盖处固定着木夹板。
“这少年就是万花楼逃跑出来的小厮?”刘山转头问道。
“是,他叫红丝。”护院修丕回答。
“他为什么带这么多刑具?好像还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刘山第一次见红丝,心存疑虑地问。
“听说红丝以前是一个盗马小贼,被卖入万花楼以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开始偷衣服。郭二老板训斥他,他竟然反抗,撞伤了郭二老板的鼻子。郭二老板大怒之下,小小地惩戒了他一顿,把他的手脚都锁上了。”
护院修丕十分了解内情,此时也不知道忌讳当着好多外人,只管一五一十地介绍。
刘山听了,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冷笑,看起来郭二老板的的确确是一个大草包,连一个新买来的奴才也对付不了,白白搭上一个鼻子,简直蠢透了。
“军爷,你拿这个红丝做人质,对刘某来说,一点作用也不起。刘某不认识这家伙,他的死活与我无关。”刘山故作轻松地说道。
“是么?你看清楚,这个人可是你们万花楼里的人,如果军爷一刀把他杀死,你回去就算交得了差,面子上也不好看。”
领队军爷随手把红丝扔给了身旁站立的一名兵士,让他用胳膊勒住红丝的腰身和脖颈。他自己一把抓起红丝的头发,猛地往后面一拉扯,让他的脸扬了起来。
“是他?”刘山看见了红丝的容貌,惊奇地叫了一声。
“怎么?刘大哥以前认识红丝?”护院修丕问道。
“我问一下,这个红丝是从哪里来的?”刘山不回答,反而急切地追问道。
“听说红丝以前的卖主是一个草原上的牧民。”
刘山用手一拍木梳,肚子里暗自揣度:
难道这么巧?怪不得看红丝很眼熟,也许自己前些日子在萨珂大草原上见过他?
☆、第二十四章嫉妒不救
如果,请我们的网站地址《宅书屋》om
喜欢禁脔请大家收藏:(m.fubook.win),腐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