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丝的上半身垂在陶老大的后背上,看不见对方说话的人,目光所及之处,只看见一匹黑马的四个马腿、以及踩着马镫子上的一双紫红色长靴。
红丝竭尽全力,用手撑了一下陶老大的臀部,挣扎着要抬起头来,想看一眼那个被称作大王子殿下的人,到底是不是梨呢?
陶老大发觉红丝的异动,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拍打在他的伤腿处,嘴里却关切地说道:
“干儿子,别乱动,小心腿上的伤,俺们这就回家去。”
马铃帮主这个狠毒的家伙,对红丝如此的手下不留情,就连抬头看一眼梨泓王子的机会也不给他。
伤腿上的剧痛猛然间袭来,引起一阵痉挛,红丝的意识又进入模糊了,他的双手松弛了下来,不再挣扎。
陶老大见好就收,扛着红丝,一步步离去。
副领队看着那大汉扛着银发人走远,心里不服气,转头想看看大王子殿下有什么反应。
只见梨泓王子骑在马上,凝眸沉思,身子纹丝不动,仿佛是一尊寂寞的雕像。
副领队不知底细,不由得产生了几分疑惑:大王子殿下好像很不开心,难道他对和亲这件事不愿意吗?
良久,嘈杂声中,三百人马饮用井水完毕,队伍准备继续前进了。
梨泓王子得到禀报,从迷茫中醒悟过来,举头回望,银发人他们已经变成了模糊不清的小黑点。
逝去的东西,如同江河中的浮萍流水,纵然千般不舍,哪里又能重逢倒转回来呢?
梨泓王子略一叹息,目光收敛回来,扬鞭策马,率领队伍继续前行。
陶老大扛着红丝,一阵急行,远离了梨泓王子的马队,来到了马铃帮的营寨附近,由于担心有人跟上来,会暴露行踪,便决定原地歇息一下。
陶老大放下红丝,看着他趴在地上,阳光照射下,他的满头银发闪闪发光,十分耀眼,心想:
红丝变成这副摸样,一个白头发的丑八怪。国舅爷眼高于顶,会不会因此嫌弃他?
如果不能用红丝要挟国舅爷,那自己绑架红丝不等于前功尽弃。扛他走这么远,做的都是无用功?
呸,真是扫兴。陶老大掏出随身携带的酒袋子,仰脖吞了几大口。
陶老大喝了几口闷酒,抬头看去,红丝竟然两手一脚并用,拖着一条伤腿,爬出去半米远了。
“呵,干儿子,你这德行还想逃?你能逃出老子的手心么?”
陶老大本就心情不爽,看见红丝拼命要逃,气不打一处来,上前一脚把他踢翻过来,用力踩住他的肚腹,问道:
“干儿子,老子好歹也算你的救命恩人,至少把你救出了国舅府,还扛你走了这么久,你连一句感激的话也不说,还想逃走,太不像话了。”
红丝摇了摇头,几缕白发散落在脸上,他软绵绵地伸出手去,想推搡开踩在自己肚子上的硬头皮靴。
不料,这个举动更激怒了陶老大,他反而更凶猛地跺了一脚,喝问道:
“说,只要你一句话,肯不肯加入老子的马铃帮?”
忽然,背后传来有人轻咳一声。
“咳咳。”
陶老大一惊,急忙回头看时,只见一个蓝衣青年,牵着一匹枣红马,正站在自己的身后,目光游移不定地打量着躺在地上的红丝。
“他是哑巴,说什么说?堂堂的马铃帮主,连这个也不知道,太可笑了。”蓝衣人说道。
“你是谁?怎么知道俺的身份?”陶老大有些惊骇。
“这个还不简单?刘某跟踪你大半天了,从府衙监狱一直到国舅府,你的底细已然尽知。”蓝衣人的口吻似乎有些炫耀卖弄。
陶老大暗暗吃惊:跟踪俺这么久?俺竟然不知道,看来这个自称姓刘的是一个高手,有些气馁地问道:
“你跟踪俺干吗?对俺有兴趣?”
“抱歉,刘某对你一点情趣也没有,对他唛——倒还有半分兴趣。”蓝衣人的马鞭一指红丝,淡然说道。
“既然你知道俺是马铃帮老大,还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陶老大逞强说着,收回脚,放开了红丝。
蓝衣人冷漠地说:“太岁?既然你如此强横,刘某也无需和你客气。你脚下的这个人,刘某要带走。”
“你要抢红丝?”陶老大惊问。
☆、第三十七章 以武解决
禹都城外二十余里的官道上,马铃帮的营寨附近,马铃帮帮主陶鲨遇见了一个蓝衣人,毫不客气地张嘴要带走红丝。
陶老大当然不忿:老子从国舅府冒了很大风险把人弄出来,辛苦赶路扛这么远,而你这个蓝衣人身不动、膀不摇、面不改色,说要人就要人,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蓝衣人似乎胸有成竹,不急不躁,把马缰绳随便往马鞍子上面一扔,掏出一把木梳,悠哉游哉地开始梳起头来。
陶老大看蓝衣人不顺眼,他的头发已经很光滑了,还梳个毛啊?心想:
不知这蓝衣人是什么来头?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跟马铃帮抢人?俺盗马和劫人都是偷偷的,蓝衣人抢人竟然来明的。
蓝衣人津津有味地梳头,过了好大一会儿,停住梳子,神情自若地说道:
“喂,我说,那个傻大个儿,你是缺心眼还是怎么地?刘某刚才说得还不够清楚么?
你!给我离开这里。把他留下。”
帮主陶鲨听了这话,真的怒了,毫不示弱地说:“我靠!你个瞎眼的,真拿俺们马铃帮不当人看?这里可是老子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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