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家。
这个弟弟其实是他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邻居家的孩子,他们两人虽不是亲兄弟,却比亲兄弟还要好,从小甚至同吃同睡。
他一直都觉得,保护和照顾弟弟是自己的责任,从未动摇过。
可是这份坚固浓厚的情感后来却被他搅得有点微妙起来。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男孩,是在初中的时候。
说起来也是跟弟弟有关。
那次弟弟为了反抗从西雅图搬家到洛杉矶闹离家出走,他找了几天才终于找到他。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睡在了酒店的大床上,弟弟心无旁骛地抱着他睡着了。
他却无法入睡。
酒店的暖气开得很足,他身上压着被子,还压着一个发热的身体,觉得很热。
可是他又不忍心吵醒弟弟。
慢慢的,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起了一些反应,这反应太陌生,以至于他过了很久,才明白过来那处的变化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弟弟搬走的那一年里,他经历了初遗。
很难以启齿的是,梦里的那个人,竟然是弟弟。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变态。
不过年少的他也只能安慰自己梦境不过是一个寄托,可以是任何一具身体,任何一个人。
等他再见到弟弟的时候,却有了一些不自在。
他至今还记得,他和一个男孩子在家里做那种事情,被他弟弟撞见的那个下午。
他慌忙从床上跳起来,却只看到对方关门离去的最后一线光亮。
虽然没有看到对方的人影,但他知道,那就是弟弟。
弟弟因为这事生了一场大病。
也是,哪个青春期的男孩子能忍受自己从小叫到大的大哥是个喜欢男孩的同性恋呢?
他开始疏远弟弟,只默默关注着他,直到他发现弟弟竟然也开始跟男生交往。
他很自责,但是跟弟弟谈过之后,却发现他已经跟自己一样无法回头了。
这些东西也许是天生的,也许是后天影响,他以前从来没有探究过。
可是他知道,弟弟的变化一定跟他的影响有关,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放下这个愧疚的包袱了。
后来,他都会有意无意地关注弟弟交往的男生,他甚至有了一种隐秘的变态嗜好,就是跟弟弟交往过的男孩子交往。
仿佛这样就能离得更近一些。
弟弟还以为两个人的口味如此一致,邀他一起去酒吧找乐子。
他一次也没去过。
3
回忆,总是那么漫长,又那么残忍。
他到了弟弟家里,弟弟已经醒了,医生帮他打完针就离开了。
弟弟跟他说了一会话,他都没听进去,只听到他反复说:“jerry 大哥,谢谢你。”这话说得无比真挚,没有人能怀疑其中的真心。
天知道,他想要的,并不是这句谢谢你。
可就算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太过漫长的年月已经把拥有过的、可能拥有的那些东西都变成了失去。
过了这么些年,能放下、不能放下的,他都早已经放下了。
他早就已经接受这个事实:小时候觉得遥不可及的那个人,在某一天,真的成为了遥不可及的一个梦。
4
这段时间弟弟和恋人闹得厉害。
jerry 觉得很头疼,这熊孩子每次谈恋爱都要搅得全世界天翻地覆。
这两个人也是有趣,之前一个送上门被虐,一个fēng_liú成性,现在倒好,反过来了,被虐的那个打定主意绝不回头,fēng_liú成性的那个反倒变得一往情深、死缠烂打。
他都不知道第多少次去给两个人收拾烂摊子和残局了。
要不是他看得真切,弟弟对对方怎么都放不下,对方又一改旧态洗心革面,他早就把两个人隔离开来了。
两个人猫捉老鼠般的你追我赶了半年,终于冰释前嫌,竟然还得到了双方家长的同意。
5
这段时间他也没闲着,妞娇所有一个弟弟之前常光顾的小鸭子,看着还蛮可口的。
可他并不喜欢和别人共用伴侣,所以寻了机会帮那小鸭子赎了身,养在了自己在北四环的一处房子里。
那小鸭子倒也老实,每天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还会做好饭等他回家。
对于一个常年加班和出差,三餐颠倒的人来说,能在回家的时候吃到一口热饭菜,喝到一口热汤,其实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他觉得这就像书上描写的早出晚归、男耕女织般的生活,只除了家里那个人是个男人。
南又水其实长得很秀气,以前却偏偏爱把自己打扮得花里胡哨,仿佛不这样就配不上妞娇所头牌的称号。
不过他的这些让人头疼的穿着打扮在跟了jerry 之后总算改变了许多。
他现在每天在家里都素面朝天、不施粉黛。穿着素净的家居服,22岁的他就像一个16岁的少年。
jerry 曾经开玩笑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拐带高中生。”
而南又水也渐渐收起了他那些在酒吧沾染的坏毛病,他其实并不喜欢那样夜夜笙歌的生活。
年轻总是好的,很多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洗心革面轻而易举。
跟从前判若两人的他,现在只剩下一点点妖娆的气息。
他的睫毛很长,脸又长得清秀,每次抬眸看向jerry 的时候,jerry 都会感叹为什么会有这样雌雄莫辨的小妖孽。
6
南又水现在每天都跟小媳妇似的呆在家里研究食谱,学习收纳,兴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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