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那刘先香云:“很久以前,我就听说伏龙岭下的清风学堂有一位怪才,刀剑术法什么的怎么学也学不会,几位师长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被誉为‘百年难得一见的愚材’。偏偏在舞文弄墨方面很有天赋,自号‘诗狂’,诗词歌赋信手拈来,那位小怪才也叫‘叶奇’,不会就是你吧?”叶奇红着脸道:“是的,我就是那个百年难得一见的蠢材。”先香捂着嘴大笑起来,笑了好一阵子,用手捂着肚子道:“不行了,笑得我肚子好痛,你这个人太好玩了。说真的,你还真是怪才,为什么写诗填词你就在行,学剑就不行?正常人不应该是厉害都厉害,要不行都不行吗!你说你这人是聪明还是笨蛋呢?”奇曰:“有的时候,我也在问自己同样的问题。”
无定见那四周繁花未落,两人容貌也未曾有变化,猜思这段记忆应该发生在程夜七和刘如是发生关系后不久。暗叹曰:“年轻人毕竟定力不足,还想脚踏两只船。看来程夜七年轻的时候也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之人,把心思都花在女人身上。看来他的短板是女人,这种人应该不难对付。”
先香和叶奇沿着一条绿荫小道向前走着,眼前的风景不错,但两人似乎都有自己的心思。先香曰:“后来听说你离开了清风学堂,没人知道你去了哪里。”奇曰:“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我就离开了。如今我回来,是为了寻找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说着,他去拉刘先香的手。
先香愣了一下,轻轻的甩开了。后道:“我们不要这样,四妹小的时候就把你当成偶像,我们不能做对不起她的事。”奇曰:“你知道这个世上你最在乎的和最不在乎的是什么吗?”先香不解其意,疑惑的看着叶奇。奇看向远方,许久方曰:“在清风学堂的时候,我遇到过一个女孩,她是我唯一的一个朋友。她很有才华,和我一样喜欢诗词,当别人都嘲笑我笨的时候,她是唯一没有笑的。她全心全意的对我好,一心要帮助我,但那时候的我并不懂,以为那是她对我的同情,我厌恶被别人同情的感觉。所以我开始疏远她,喜欢上一个人独来独往的感觉。她很痛苦,但是依旧对我很好,直到我离开的那一天。一位圣人把我带进了深山,那里罕无人迹,只有树木和危石,晚上可以听见大风吹过孤岗和石罅。每当这时候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她对我的好。那时候我才忽然明白,原来她对我来说是那么的重要。我开始每日每夜的思念她,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直到无法忍受。在离开后的四百零七天时,我以采药炼丹为名,向圣人提出要出山一趟,圣人没有多想就同意了。我回到了伏龙岭,在老地方看见了她。她依旧坐在崖边的石头上,像往常一样,原来她一直在老地方等着我。我静静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有一种莫名的酸楚,分别了一年多,好像阔别了一辈子。我在想,如果不用背负的太多,就那样和她走下去,我的人生是不是会变得很美好......”
先香正听的出神,见叶奇停了下来,忙问:“后来呢?”奇曰:“我静静的走到她的身后,却不知道怎么开口。后来她发现了我,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只是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那一天,我和她说了很多事,从来没有说那么多。她一直静静的听着,直到我再也无话可说,为了向她展示这一年多我变化很大,学会了很多法术,我带她去危险的黑龙崖采药。后来黑龙真的出现了,我用所学的法术击退了黑龙。她却被另一条黑龙抓住,扔到了崖边,危急关头,我抓住了她的手。那时候我还没有收服苦行鹰,如果我们从崖上落下,必死无疑。我对她说不要怕,我绝对不会放手的。她很平静,对我说:“我知道你不会放手的,但你必须放手了,不然我们都会死,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必须学会放下。”说完,她用另一只手掰开我的手指,跌落谷底。我永远忘不了她最后看我的眼神......”先香惊愕的看着叶奇:“她,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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